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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方案1、施工组织协调1)监理工程师必须积极与业主有关部门联系,及时办理开工手续,创造条件及时开工。2)协调市规划部门,及时进行测量放线。3)对各施工队伍和各工种,平行作业和交叉施工进行协调。2、材料、设备供应的协调1)首先要协助施工单位制订周密的机械设备和材料供应计划。2)由于季节和工期限制,监理必须做好充分的协调工作,以确保按计划供应。3)加大对工程材料和设备投入情况监控,落实工、料、机的进场计划。3、外部协调1)与设计单位的协调能够及时拿到全部、完整的施工图纸,是非常关键的。监理工程师协助业主及时进行图纸会审和办理设计变更,确保施工顺利进行。2)与环保部门的协调施工残土的排放,砂石材料的堆放与储存,乃至夜间施工,都需要与环保部门充分协调协商,既要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又要确保文明施工。3)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协调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协调,对工序及单位工程进行及时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极为重要环节。因此监理工程师要经常、及时地与质检站同志进行沟通、汇报、请示,是非常必要的。6.3协调方法1、会议协调法1)监理例会。要充分利用监理例会,对需要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应在会议上初步确定解决方法,并在会议上争得有关方同意后,写进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对不能在会议上确定的问题,会后应积极与有关方联系解决。必要时应召开专题会议确定解决办法,在下次例会时汇报问题解决情况。2)不定期会议。在工程进展中,特别是在施工出现高峰阶段,施工平行推进,交叉作业,所暴露出的各类矛盾问题时有发生。对一些涉及面广的问题,必须召开组织协调会议,进行协调解决。会议可由业主与监理共同组织,亦可授权监理主持。要求各有关单位的领导参加,会议要明确主要议题和所要协调的重大问题,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单位。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将与合同、技术文件有同等效力。3)专题会议。遇有特殊问题,如合同纠纷、索赔和其他有争议的问题,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协调解决。监理工程师将认真听取各有关方的意见,审阅有关文件和原始资料,采取会上议会会下交流、开预备会等调查研究方式,为作出基本准确的判断提供充分的依据。监理单位坚持以理服人,确保裁决处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2、专项问题交谈法在施工过程中,有时出现的矛盾问题涉及面小,可直接召集矛盾双方,面对面的进行交谈,听取双方意见,监理给予公断、协调。这种方法我们所采用的频率较高,它是一条保持信息畅通的最好渠道,具有方便性和及时性。3、书面协调法当会议和交谈不方便时,在充分掌握情况的前提下,为准确表达处理意见,可采用书面协调形式。监理工程师可直接下达监理通知单和建立联系单(对施工单位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对业主和设计等单位可发监理联系单),明确协调处理意见,按程序签章。下达书面方法更是建议可行,其效应也具有合同同等的效力。
本文标题:组织协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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