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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慎调查活动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一、拟投资企业股权演变情况的审查对拟投资企业股权演变过程的审查旨在揭示拟投资企业股权形成和变化的整个过程。对这一问题的审查要重点关注以下几项内容:(1)企业成立时间;(2)企业的股权结构及股东的基本情况;(3)企业历次股权变更的过程;(4)股东投资入股的方式(增资还是转让方式)(5)股东出资的形式(实物、无形资产、货币、债权还是股权出资,以及各类资产出资的金额);(6)股东投资入股的价格、入股价格的确定依据、资金到位情况;(7)注册资本的变化过程。对上述事项的审查,投资经理应要求企业提供下列法律文件:(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2)资产评估机构对入股资产的评估报告及评估机构资格复印证书、国有资产评估结果确认书;(3)工商登记资料;(4)投资合同、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5)以无形资产出资的,要出具无形资产作价的评估报告、《出资入股高新技术成果认定书》等。二、营业资格与营业范围的审查这一项目审查的要点是揭示企业营业资格的合法性。拟投资企业应向公2司提供:(1)营业执照;(2)经营特种行业或产品的许可证(如电信产品入网许可证、医药生产企业所拥有的药号、药品生产许可证等等)以了解企业的经营范围,以及是否具有从事某项业务的资格。三、主要固定资产的审查固定资产往往是企业占用资金量较大的资产,对企业经营管理影响很大。对这部份资产的审查,主要应集中于资产的所有权和计价基础。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对这部分资产的调查主要包括以下的内容:(1)房屋的审查。应要求企业提供房屋的所有权证书、房屋的购置发票、付款凭证;(2)土地使用权的调查。应了解企业土地使用权是通过行政划拔方式、出让方式还是转让方式取得的,要求出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购置发票、付款凭证;(3)机器设备的审查。应要求企业提供购买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付款凭证、购置发票;(4)车辆等交通工具的审查。应要求企业提供购置合同、付款凭证、购置发票等;(5)资产使用情况的调查。应了解以上资产的法定使用年限和已使用年限,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情况;(6)资产权利负担的审查。应了解拟投资企业是否在资产上设定了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3四、主要无形资产的审查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往往会面临无形资产计价问题,这些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商标等。以这些资产的调查主要应集中在所有权、有效性和计价上:(1)主要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应要求企业提供:Ⅰ、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等专利技术的专利证书;Ⅱ、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Ⅲ、商标证书;Ⅳ、证明企业技术所有权的其他技术成果资料,如科学技术进步奖、发明奖、专家意见书、国家有关部门的认证材料等。(2)技术的来源。以对企业所拥有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等技术:Ⅰ、如果企业自己开发,应了解技术团队的开发能力、应要求企业提供能证明该技术成果是其自己开发的有关资料;Ⅱ、如果外购(包括他人授权许可实施)或委托他人开发的,应要求其提供购买合同、技术实施许可合同或委托开发合同;Ⅲ、如是股东投资形成的,应审查技术入股协议或投资合同、公司章程、技术资产作价入股的评估报告。(3)专利权或(软件)著作权的有效性。Ⅰ、应审查专利权、(软件)著作权是否过了法定的有效期(自申请之日起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专利为10年;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自发表之日起25年,期满前可续展25年),4对未过期的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应了解其剩余的存续期限;Ⅱ、应审查企业是否依法按时缴纳专利年费。(4)使用情况。主要是以上各项无形资产的已使用年限及价值摊销情况;(5)技术保密措施。审查企业有无采取相关的保密措施以防专有技术泄露。五、关联交易的审查关联交易是投资者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投资经理应通过审慎调查对拟投资企业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全面揭示,并通过投资合同、公司章程的相应休款或其他协议对关联交易进行规范和约束,以保证公司的投资利益不受侵犯。对拟投资企业关联交易的审查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股权上的关联。应要求拟投资企业提供其对外投资企业的名单、直接或间接地同为大股东(主要股东)所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名单;(2)人事上的关联。即拟投资企业的主要股东(最终自然人股东)或董事是否在其他企业中拥有股权或担任职务;(3)业务的关联。包括拟投资企业与其关联企业发生产品购销等关联交易的次数、金额和价格等相关的信息;(4)企业资产(特别是现金)被关联股东或其他人占用的情况或其他关联交易情形;(5)关联企业所从事的经营业务与拟投资企业有无竞争性。六、重大债权债务关系的审查通过对债权债务等合同、协议的审查可以掌握拟投资企业的经营情况、合同履行情况以及公司资产的质量。投资经理应关注以下几个5主要的合同、协议:(1)银行借款合同:应审查借款的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财产担保、违约责任等条款;(2)主要原材料采购合同:应审查主要客户的名称、采购的数量、价格、付款金额、付款期限、履约情况等内容;(3)主要产品销售合同:应审查主要客户的名称、所售产品的数量、价格、收款金额、收款期限、履约情况等内容;(4)或有债务的情况:Ⅰ、是否订有保证合同:如有,应审查被保证的主债权金额、保证的范围、保证期限、保证方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Ⅱ、是否订有抵押或质押合同:如有,应审查被担保的主债权金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或质押物的名称、数量、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范围。(5)此外,以上述合同所沙及的企业债权债务,应审查其是否超过诉讼时效(一股合同之债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有起诉、书面同意还款等时效中断事由,则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债权回收的可能性(债务人的资产状况)。七、法律纠纷的审查如果拟投资企业历史上与其他企业、人员涉及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等法律纠纷,应引起投资经理的特别关注,重点审查以下相关的法律问题:(1)在诉讼或仲裁中的地位(是原告还是被告);(2)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形成的原因;6(3)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投资经理还应重点了解该企业有无正在发生的经济纠纷和未了结的仲裁、诉讼案件,如有,则应进一步了解纠纷发生的原因、拟投资企业在纠纷案中的地位(债权人或债务人、原告或被告)、争议的标的金额、该企业胜诉的可能性、胜诉或败诉对该企业经营的影响等。八、纳税情况的审查(1)是否照章纳税,是否有完整的纳税证明;(2)是否受到过税务部门的处罚,如有,应了解具体的处罚内容,并评介处罚对拟投资企业带来的影响。九、创业者或经营者个人背景的审查(1)人诚信记录:以往的诚信记录,是否发生过违约、违规以及受处罚的情形;(2)经营管理能力:即创业者或经营者人个的经营能力及管理协调能力,主要是管理企业的经验和以往成功经营企业的实例,特别是要详细说明其所具务的改善经营业绩、为股东带来良好回报等方面的经营能力,以及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运作效率、开拓创新等方面的管理协调能力;(3)其他基本情况:包括教育背景、过往经历和专业素质等方面
本文标题:审慎调查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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