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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行业如何应对REACH法规本刊2007年第11期《突如一夜“冬风”来》一文曾经向广大读者介绍了REACH法规对我省经济的影响。时光如梭,一年的时间过去了,有关部门针对REACH法规对一些行业的影响进行了相关研究。近日,本刊获悉“SGS~CSTC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国际认证服务部REACH项目经理陈庆今博士对REACH法规对家电行业的影响进行了详细的解答。本文以问答的形式,向读者们介绍家电行业应对REACH法规的相关知识。时间紧手续多针对家电行业解读REACH制定了实施时间表三类制造商责任不同需明辨问:REACH对家电行业有哪些具体要求?答:REACH法规对物质、制备物(混合物)和物品的要求不一样,许多家电产品在REACH法规中都属于物品,但有些产品还比较含糊,如打印机的墨盒。对欧盟制造商的要求与引发的对非欧盟制造商的要求差异很大。这两个特点导致企业在识别自身应满足的要求、应开展的应对工作方面非常迷茫。目前,大家能够听到很多对REACH法规文本的直接解释,而对REACH引发的对国内制造商的要求则很少有针对性的分析。我们先通过图1来分析一下REACH法规中提及的运作主体,国内的家电企业属于这些主体中的哪些范畴。图1REACH法规影响的运作主体从图1可以看出,REACH法规影响的运作主体分属欧盟和非欧盟两个区域。法规直接的规范对象,毫无疑问,仍然是处于欧盟的进口商、制造商等,如图所示。法规要求进行的注册、申请授权、物质通报等,都是针对处于欧盟的这些运作主体的,限制有害物质也是针对欧盟市场上流通的产品。那么,非欧盟的运作主体为何会受影响呢?这是因为,作为欧盟的进口商来说,要满足REACH法规的要求,需要他在非欧盟的供应商提供有关产品的相应信息,并保证产品满足相应的要求。REACH法规又规定,欧盟外直接出口产品到欧盟的制造商,可以指定欧盟内的“唯一代表”代行其欧盟进口商的职责,这样的职责可能包括:物质信息提供和传递、预注册、注册、注册问询、高度关注物质通报、分类和标识通报、授权申请、限制有害物质使用等。但是,上述要求,并不是国内的所有制造商都要满足的。REACH将产品分为物质、配制品和物品三大类,相应地制造商也可以分为物质制造商、配制物制造商和物品制造商。这三种类型产品制造商在REACH法规中需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而且,国内的制造商还需要进一步分为直接出口产品的制造商和不直接出口产品的制造商。如图1所示,直接出口的有“物质制造商2”“配制品制造商2”“物品制造商2”;不直接出口的有“物质制造商1”“配制品制造商1”“物品制造商1”以及他们的供应商。如果企业属于欧盟家电企业的部件或材料供应商,则也可能属于“物质制造商2”或“配置品制造2”,则其在REACH中的责任将与一般的出口化工产品类似,更加复杂,我们今天就不讨论了。很容易理解,直接出口的制造商与不直接出口的制造商所需满足的要求是不同的,不直接出口的制造商基本上只需提供物质信息,限制产品中有害物质含量。直接出口的制造商如果指定了唯一代表,则基本上需履行欧盟进口商的全部职责。假如由欧盟进口商履行REACH相关职责,则直接出口的制造商也只需提供物质信息、限制产品中有害物质含量。当然,如果公司在欧盟有分公司的,可以作为公司在欧盟的进口商运作。进一步针对国内家电行业进行分析。家电行业在图1中基本上都属于“物品制造商2”及其供应商(即物质制造商1、配制物制造商1、物品制造商1以及他们的供应商)。如果是物品制造商2,也即是直接的物品出口商,其责任可能包括:物质信息提供和传递、预注册、注册、注册问询、高度关注物质通报、分类和标识通报、授权申请、限制有害物质使用等。这些职责都是与“唯一代表”通力合作完成的。如果由欧盟的进口商直接履行REACH职责时,则职责仅限于物质信息提供和传递、限制产品中有害物质含量,当然,进口商满足REACH所付出的成本肯定会施加到国内的出口企业。简单介绍上述职责如下:信息提供和传递:注册需要的大量信息要提交给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家电中可能含有的高度关注物质(浓度0.1%时)的安全使用信息(至少是该种物质的名称)需传递给下游使用者;通告你在欧盟的“高度关注物质”供应商你是如何使用该物质的,并要求将该使用方式纳入其授权申请中。注册:如果在预定的使用条件下会有物质从家电中释放出来,符合一定条件时需要到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注册。如果该物质在这种家电中的使用方式已被注册,则不需考虑。当出口量增加到一定量、或者原有的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或,需要及时注册升级。预注册:如果需要注册的是旧物质(REACH所谓之阶段性物质)时,一般都应该考虑先进行预注册,以享受放宽的注册限期。否则,在预注册开始后即需考虑注册问题。注册问询:如果注册的是新物质(REACH所谓之非阶段性物质)或未经预注册的旧物质,则需要先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进行问询,看该物质是否已被注册,然后再按规定进行注册。高度关注物质通报:如果家电中含有“高度关注物质”,当符合一定条件时需要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通报。如果该物质在该种家电中的使用方式已被注册,则不需考虑。分类和标识等信息通报:当家电中含需注册物质或含欧盟指令67/548/EEC第一条范围内危险物质时,需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通报物质的分类和标识等信息。授权申请:当家电中需要使用REACH法规附件XIV中列出的“高度关注物质”时,需申请授权并获批准后才能够投放市场。如果你的供应商申请了物质该种使用的授权,则不需要。请注意,即使是RoHS豁免的物质的使用,仍需进行授权申请。限制产品中有害物质含量:因为有应对RoHS的经验,这应该是大家最熟悉的概念了,但请注意,REACH限制在产品中使用的物质较RoHS多很多。如果是物品制造商2的供应商,则职责仅限于配合客户要求进行物质信息提供和传递、限制产品中有害物质含量。要让客户满意,具体要做的工作也不少。影响大覆盖广考验供应商问:REACH对家电行业会带来什么影响,影响到底有多大,国内家电出口商的风险在哪?答:REACH对家电行业的影响将比RoHS的影响更大,应对也比较复杂。当然,总体说来,不如对化工行业的影响大。首先从限制有害物质方面看,电子行业广泛使用的四溴双酚A、邻苯二甲酸盐、双酚A、PVC、六溴环十二烷、镓、砷、碳黑等许多其他物质都可能被限用。即是说,公司需要管控的有害物质又多了很多。REACH还可能极大地改变全球电子供应链的运作。化学品供应商为了降低符合REACH的成本,可能会逐步缩小他们的经营范围,因此家电制造商的选择范围也就越来越窄了。如果你是一个是家电整机制造商,那么确定供应链中断风险是一项很重要的任务。如果供应商是国外的,它又不去进行授权申请,出口商就需要自己去申请授权。有的国外的供应商可能为了减少注册费用,对某些物质不再进行注册,也不再生产了,那么,家电企业的某些物料的供应可能发生中断。家电企业必须确保来自欧盟的原材料都适时地进行了预注册、注册,必要时进行了通报,符合条件时要申请获得授权。有些企业的产品可能需要注册,注册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而且获取注册物质相关信息所需花费的成本很高。即使不需要进行物质注册或向欧盟通报产品中高度关注物质的状况,但当产品中含有的高度关注物质浓度高于0.1%时,仍然需要给客户提供安全使用信息。在家电行业受REACH法规影响最大的不是家电整机厂,而是材料供应商。受影响的原因主要在于无资格到欧盟进行物质授权申请,而欧盟的竞争对手则可以申请授权,家电出口商肯定愿意选用获得授权的国外材料,因为这样不需要自己去申请授权。家电行业的物质供应商处于非常不利的市场竞争地位,可能失去欧盟很多的市场份额。为了应对REACH,企业在获取产品材料信息、申请注册、申请授权、限制有害物质方面都需要付出不少的代价,产品成本肯定会上升。应对要求:及时准确问:请从家电业的上下游企业分别谈谈具体的应对措施?答:按照前面的分析,国内家电行业的企业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作为图1中的“物品制造商2(即家电整机出口商)”,另一类就是“物品制造商2”的供应商及上游的供应商。对于整机出口商而言,应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分析产品组成物质,尽量了解产品中所有的组成物质及其含量。确定产品中可能含有的受限物质及其含量。此工作需要整个供应链共同参与。2、确定产品是否有预定释放物质,如果有,通过含量分析出口量,出口量达到注册要求且供应商未注册时,考虑注册问题。3、如果需要注册或通报,确定由“唯一代表”进行还是由欧盟进口商进行。4、如果决定委托唯一代表进行,与唯一代表签订合理的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发生资格中断的现象。5、按照要求进行产品的预注册,确定产品信息的获取方式。6、与唯一代表密切配合,协商物质具体信息的获取方式,并获取相关信息。7、按照REACH要求,根据产品中物质的出口量进行注册。8、关注高度关注物质清单的发布,确定产品中是否含有清单中的物质。9、如果含有高度关注物质且达到需通报的浓度,且此物质未被注册此种类型的应用时,进行该物质的通报。10、向客户提供产品中高度关注物质的安全使用等信息。11、当家电中含需注册物质或含欧盟指令67/548/EEC第一条范围内危险物质时,需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通报分类和标识等信息。12、随着出口量的变化或物质信息的变化而更新产品注册信息。13、在整个过程中,都要对供应链进行合理的分析,尽量选择能够进行注册的供应商;或督促上游供应链去完成他们能够完成的工作。并密切了解供应商的变化,确保物料供应的持续稳定。对于整机出口商的供应商而言,如果你的产品有直接出口欧洲的,应及时满足REACH相关要求,这样对于公司维护甚至扩大市场是非常有利的,否则,与欧盟的竞争对手而言,将处于明显的不利地位。如果不直接出口的,则需要配合整机厂,及时准确的提供有关产品中物质的信息。提前准备减少影响问:这几年,欧盟相继出台多项指令,它们彼此之间有何关联?对未来发展趋势有何预测?答:确实,自从中国加入WTO之后,发达国家一般的贸易保护措施无法轻易采用了,各种形式的技术壁垒、绿色壁垒就相继以法规、技术指令的形式出现。但又往往打着保护人类健康、保护地球环境等旗帜。这些法规包括RoHS指令、WEEE指令、汽车指令、电池指令、包装指令、玩具指令、EuP指令等,以及我们今天谈论的REACH法规。其实还有一个对许多行业的影响都比较大,而且不断修订的技术指令,即76/769/EEC指令,目前业界流传的一些新的限制物质一般都是源于对该指令的修订案。该指令限制的物质范围非常广,但是业界对此法规的重视不够。该指令将会在2009年6月1日后被REACH法规取代。RoHS指令大家最为熟悉,虽然它并不是最早的有害物质限制法规,但是对电子电气行业来说,确实是影响最深远、冲击力最大的。它的要求仅限于对产品中某些有害物质的限制,通过对产品中有害物质的限制来保护环境。WEEE指令与RoHS指令号称姐妹指令,与RoHS同时发布,也是电子电气产品的要求。不过,它主要不是限制产品中的有害物质,而是规定产品报废后,通过物料的回收、再循环、再使用来减少进入环境的物质,从而保护环境。当然,要有效地保证产品的回收、再循环、再使用目标的实现,就需要制造商保证产品结构、产品的材料选用适合产品的拆解和回收,需要制造商在产品上加贴专门标识,需要制造商到欧盟注册并汇报相关数据等,以计算目标实现情况(一般由进口商进行)。包装指令则是对进入欧盟的产品的包装材料的要求,它的影响可能是最广的,因为所有的产品都会有包装。它是通过限制包装材料中重金属的含量、通过标识包装采用的材料等来减少包装对环境的影响。汽车指令兼具RoHS和WEEE的特点,是针对汽车产品的指令。电池指令也兼具RoHS和WEEE的特点,是针对电池产品的指令。玩具指令是针对儿童玩具的,从环境和人类健康的保护看,它也限制玩具中有害物质含量。欧盟和美国对玩具安全方面的法规执行得非常坚决,这方面的处罚案例也特别多。EuP指令是针对耗能产品的设计过程提出要求的一个指令。指令的目的在于保护环境和减少能量的消耗。其他方面的内容与上述法规大同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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