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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对多重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制之探究姓名:朱雯雯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经济法学指导教师:董保华20060420对多重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制之探究作者:朱雯雯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学院相似文献(1条)1.学位论文王珏从劳动关系非标准化看事实劳动关系2006事实劳动关系是与劳动法律关系相对应的概念,是指有劳动关系的事实却不具备现行法律所要求的全部合法构成要件的劳动关系。由于劳动法为劳动关系设立了标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劳动者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指定场所进行八小时全日制劳动,法律也相应建立了最低工资和基本社会保险等一系列制度。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推进,世界各国逐渐出现了各种灵活就业形式,我国灵活就业也得到空前的发展,这些新型劳动关系如兼职劳动、临时用工、远程就业、家庭就业、劳动力派遣等其劳动关系的从属性特征弱化,成为了于我国法律模式格格不入的事实劳动关系。如何正确认识劳动关系非标准化并对其加以规范成为困扰我们的难题。本文就是针对这些问题展开的。在引言部分,文章简要介绍了《劳动合同法(草案)》对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规定,认为这是立法者一种意图消灭非标准劳动关系的努力,从而引出本文的论题——我们该如何对待非标准化劳动关系。第一章则旨在表明在我国非标准劳动关系不被现有法律体系所认可,成为一种失范的事实劳动关系。因为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区别仅在于是否合乎现有法律模式,而非标准劳动关系因劳动关系从属性的弱化而与我国现行法律的标准化模式不吻合,只能降格成为一种事实劳动关系。在第二章中从更深一层次探究现行法律乃至新近的劳动合同立法对非标准化劳动关系不予认可的根本原因。这从我国劳动法学界对非标准劳动关系的三场相关讨论中可见一斑。无论是对口头劳动合同、多重劳动关系还是劳动力派遣,学界的主流观点都是限制的,乃至是否定的,这无疑极大影响了现行立法对非标准劳动关系的认同度。第三章则在介绍国际上非标准劳动关系的发展趋势、国际劳工组织和世界各国对它们的制度支持的基础上,考察了非标准劳动关系在我国的发展情况和潜力,从而得出结论,即我们应该积极应对灵活就业带来的劳动关系非标准化趋势,将这些非标准化的劳动关系纳入法律调整体系。第四章是对非标准劳动关系纳入法律体系的具体制度设计。合法化、政策扶持、完善社会保障等是解决了观念问题之后必须面对并加以落实的问题,只有这样才真正使非标准化劳动关系走出事实劳动关系的阴影。本文链接:授权使用:上海海事大学(wflshyxy),授权号:e847f69c-3fba-49de-a293-9de900bfe6ac下载时间:2010年9月6日
本文标题:对多重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制之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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