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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周和军第八章民事诉讼证据诗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底谁有理,证据最有理。邓周和军俗谚云:证据是诉讼的关键。打官司,说到底就是打证据。邓周和军学习重点:证据、证据能力、证明力、本证、反证、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原始证据、传来证据、证据的种类邓周和军第一节民事诉讼证据概述第二节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第三节民事诉讼证据保全邓周和军第一节民事诉讼证据概述一、民事诉讼证据与民事诉讼证据材料二、民事诉讼证据的属性三、民事诉讼证据的证据能力与证明力四、民事诉讼证据的作用五、证据签收制度邓周和军一、民事诉讼证据与民事诉讼证据材料△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事实,也是法院认定有争议的案件事实的根据。证据材料,是指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向法院提供的或者法院依职权收集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材料。邓周和军二、民事诉讼证据的属性△民事诉讼证据的属性,是指作为民事诉讼证据应当具有的性质和要求。一般认为,诉讼证据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等三个特征。也有论者认为证据具有主观性。另有论者认为证据只有合法性这一个特征。邓周和军(一)真实性(也称为客观性)证据是证明待证事实的根据或方法,它必须是可靠、可信、客观存在的。♂真实性包括两个基本方面:第一,形式上客观存在。第二,内容上真实可靠。邓周和军(二)关联性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内在的联系。这种内在的联系表现为,证据应当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全部或一部。邓周和军♂理解证据的关联性时,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关联性应是客观存在而不是凭空推测的。2、关联性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直接联系、间接联系、肯定联系、否定联系、偶然联系、必然联系、因果联系、时间联系和空间联系等)3、关联性程度会受到人类认识能力的影响。邓周和军(三)合法性证据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不为法律所禁止。♂合法性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1、主体合法。2、内容合法。3、形式合法。4、程序合法。邓周和军三、民事诉讼证据的证据能力与证明力(一)证据能力1、证据能力的概念△证据能力,亦称证据资格、证明能力或者证据的适格性,是指证据资料可以被采用为证据的资格。民事诉讼中,用以证明当事人主张的要件事实的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邓周和军2、我国证据能力的规则(1)证人资格。(2)禁止以非法手段收集证据。(3)证据认定须经过质证。(4)调解或者和解中的让步不具有证据能力。邓周和军(二)证明力1、证明力的概念△证明力,也称证据价值、证据力,是指证据对于案件事实有无证明作用及证明作用的大小。(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能力)邓周和军2、确定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证明力的规则(1)有完全证明力的证据(《民诉证据规定》第70条、第71条、第72条、第74条)(2)不具有完全证明力的证据(《民诉证据规定》第69条)(3)证明力大小需要综合判断的证据(《民诉法解释》第105条)(4)最佳证据(《民诉证据规定》第77条)邓周和军[单选]下列关于证明力的含义,正确的是()。A.证明力是在诉讼中可以作为调查对象的有形物B.证明力是证据资料在认定案件事实方面的影响力C.证明力是对于待证事实举证或调查的结果D.证明力是法官确信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原因邓周和军四、民事诉讼证据的作用证据是当事人维护自己民事权益的武器。证据是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手段。证据是使裁判具有公信力的基础。邓周和军五、证据签收制度♂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这既有利于避免证据丢失,又有利于规范法院的审判行为,还有利于防止法院与当事人之间发生相关纠纷。邓周和军六、专家辅助人制度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申请的,相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邓周和军[单选]在一起侵权诉讼中,原告申请由其弟袁某(某大学计算机系教授)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对专业技术问题予以说明。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被告以袁某是原告的近亲属为由申请其回避,法院应批准B.袁某在庭上的陈述是一种法定证据C.被告可对袁某进行询问D.袁某出庭的费用,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邓周和军♂民事诉讼证据立法1、单独立法(统一证据法或分开立法)2、融合立法(分散于民事实体法和民事诉讼法中)邓周和军第二节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一、民事诉讼证据在学理上的分类二、民事诉讼证据在法律上的分类邓周和军一、民事诉讼证据在学理上的分类(一)本证和反证△按照证据与证明责任的关系,可以将证据分为本证和反证。本证是指对待证事实负有证明责任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用于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反证则是指对待证事实不负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为证明该事实不存在或不真实而提供的证据。邓周和军本证的作用在于使法院对待证事实的存在与否予以确信,并加以认定。反证的作用在于使法官对本证的真实性产生怀疑,对其证明力的认识产生动摇。反证一般都是在本证对待事实进行证明之后才有提出的必要。邓周和军区分本证与反证的实践意义:(1)说明这两种证据在证明标准上存在重大区别。(2)明确调查证据的顺序。邓周和军(二)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根据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联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与待证的案件事实具有直接联系,能够单独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与待证的案件事实之间具有间接联系,不能单独证明案件事实,因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邓周和军运用间接证据认定案件事实须遵循的证明规则:(1)各个间接证据本身必须真实可靠;(2)间接证据须具备一定的数量,并构成完整的证据链条;(3)间接证据本身须具有一致性,相互之间不存在矛盾。邓周和军区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实践意义:(1)使各诉讼主体认识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不同的联系及直接证据所具有的直接的证明作用,以便尽量收集和运用直接证据,用直接证据来证明或认定案件事实。(2)在无法获得直接证据,必须借助间接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时,应当遵守有关间接证据的证明规则。邓周和军[单选]甲对乙提起的返还借款的诉讼,就乙向甲借款事实的证明,根据民事诉讼理论,下列哪一选项属于直接证据?()A.甲向法院提交的乙向其借款时出具的借据的复印件B.甲向法院提交的其向乙的银行卡转款的银行凭条C.甲的朋友丙向法院提供的曾听甲说乙要向甲借钱的证词D.甲的同事丁向法院提供的曾见到甲交给过乙钱的证词邓周和军(三)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按照证据来源的不同,即按照是否来自原始出处,可以将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原始事实的证据,是第一手证据材料。传来证据又称派生证据,是指由原始证据衍生出来的证据,是经过复制、转述等中间环节而形成的证据。邓周和军区分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实践意义:(1)确立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优于传来证据的证据规则,使人们尽可能收集和提供原始证据。(2)确立使用传来证据须极为谨慎的证据规则。邓周和军[多选]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为证明这一事实,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借据”;被告则主张“借款已经清偿”,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给他的“收据”。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借据”是本证,“收据”是反证B.“借据”是本证,“收据”也是本证C.“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是间接证据D.“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也是直接证据邓周和军(四)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证据可以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形式表现证据事实的各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等。实物证据,是言词证据的对称,是指以客观存在的物体为证据事实表现形式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等。邓周和军[单选]关于证据理论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传来证据有可能是直接证据B.诉讼中原告提出的证据都是本证,被告提出的证据都是反证C.证人转述他人所见的案件事实都属于间接证据D.一个客观与合法的间接证据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邓周和军二、民事诉讼证据在法律上的分类民事诉讼证据在法律上的分类,即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是指我国民事诉讼法以证据的表现形式为标准,对民事诉讼证据所作的划分。我国《民诉法》将证据分为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等八种形式。(《民诉法》第63条第1款)邓周和军总的来说,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证据种类的规定比较注重证据的外在表现形式,而不考虑证据的形成特点和证明方法等特征。邓周和军(一)当事人的陈述△1、当事人的陈述的概念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尤其是作为诉讼请求根据或反驳诉讼请求根据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邓周和军♂当事人就案件有关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陈述,有两种情况:(1)对案件事实的陈述(2)对案件事实的承认(即当事人自认)邓周和军2、当事人陈述的特点♂(1)陈述主体的排他性(2)陈述指向主体的惟一性(3)陈述内容的双重性(4)陈述过程的争辩性(5)陈述时间的事后性和限定性邓周和军3、当事人陈述保证书制度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在询问当事人之前,可以要求其签署保证书。邓周和军(二)书证1、书证的概念△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书证表现为文字或者其他能表达人的思想或者意思的有形物。书证的载体物质可以是纸、竹、石、皮革、布帛等,作成方法可以为笔写、印刷、雕像等形式。邓周和军2、书证的特点△(1)书证以其表达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2)书证往往能够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3)书证的真实性强,即使经过伪造或变造,也易于发现。邓周和军3、书证的分类(1)公文书与私文书按照书证的制作主体或制作者的身份的不同,可以把书证分为公文书与私文书。公文书指公法人或公务员在职务范围内依法定的方式作成的文书。凡不属于公文书的书证,都是私文书。邓周和军(2)处分性书证与报道性书证文书依其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处分性书证与报道性书证。处分性书证,是指记载一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以设立、变更或终止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书证。报道性书证,是指记载一定的事实,不以产生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书证。邓周和军(3)普通书证与特别书证书证,以是否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为标准,可以分为普通书证与特别书证。普通书证,就是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就能够成立的书证。特别书证,就是法律规定某种法律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才能够成立的书证。邓周和军(4)原本、缮本、正本、副本与节本以制作方法为标准,文书可分为原本、缮本、正本、副本与节本等。原本,指文书制作人所作成的文书。缮本,就是抄录原本全部内容的文本。缮本又可以分为正本与副本。正本,就是抄录原本、与原本有同一内容,对外具有与原本同一效力的缮本。副本,是送达当事人的抄本。节本(节录本),仅摘抄原本或正本内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内容的抄本。邓周和军(三)物证△物证是指以其形状、质量、规格、受损坏的程度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和痕迹。邓周和军物证的特点:1、可靠性较强。2、稳定性较强。3、需要结合举证人的说明发挥证明作用。邓周和军♂物证与书证的区别:(1)证明方法不同。(2)构成要件不同。(3)能证明的案件事实是否较完整不同。(4)保存和固定的方式不同。(5)判断真假的手段不同。邓周和军(四)视听资料△1、视听资料的概念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带、录像带等反映出的音响和图像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邓周和军2、视听资料的特点♂第一,较大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第二,由于视听资料具有技术先进、体积小、重量轻等特点,易于收集、保管和使用;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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