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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第一部分应急救援体系的宏观简介第二部分可移动危险源监控及应急响应第三部分应急预案演练的设计与实施第一部分应急救援体系的宏观简介(一)突发公共事件与应急救援概述(二)国家应急救援体系框架构建简介(三)江苏省应急救援体系框架构建简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这部法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胡锦涛主席签发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一)突发公共事件与应急救援概述突发公共事件与应急的含义:突发事件又称紧急事件,一般是指突然发生并危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需要立即采取措施加以面对的重大事件。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源于英文“Response”,包含有响应、应对、应变等含义。是指当社会出现突发公共事件时,政府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快速应对,以使突发公共事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限度。2001年“9.11”事件2003年SARS2004年禽流感印度洋地震海啸2004年12月26日印度苏门答腊发生的地震海啸,2小时之后海啸到达斯里兰卡。20多万人丧失生命,5万人失踪,超过50万人流离失所,涉及12个国家。印度尼西亚亚齐省的损害达45亿美元,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97%;斯里兰卡的直接损失约为10亿美元,另外旅游业约遭受3亿美元的损害。吉化双苯厂爆炸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装置T-102塔发生堵塞,循环不畅,因处理不当,发生爆炸。约100吨苯类污染物流入松花江水体。受污染的松花江水流过的江面总长度超过了1000公里。造成大范围停水,影响正常生产生活。开县井喷事件2003年12月,位于重庆开县的中石油川东北气田罗家寨16号井发生井喷事故。大量含有剧毒硫化氢的天然气喷出并扩散,造成1万人中毒、死亡243人的特大事件,10万人被迫连夜疏散,直接经济损失达6432万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四大分类突发公共事件,按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可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种基本类型。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灭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按影响范围,可分为国家级、地区级、行业级和社区级。按照突发事件的发展速度划分,罗森塔尔从事件发展的速度与终结的两个角度同时入手,将事件分为四类:龙卷风型:来得快,去得也快,如劫机或劫持人质事件;腹泻型:逐渐发展酝酿,但爆发后很快结束;长投影型:突然爆发,其后续影响深远,长时间不能平息;文火型:开始缓慢,逐步升级,甚至没有爆发的过程,但是结束也很缓慢。“应急”采取的措施包括制定预案并有效监控、防御突发事件的扩散;准备、动员和整合社会资源,调集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处置突发事件;启动政府各部门的应急职能、组织指挥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在危机处置过程中及时回应公众愿望、满足社会需求、维护公私利益和社会秩序;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评估,处理善后事宜,恢复正常秩序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理论阐述目前主要形成了两种不同的应急处置理论:工具主义理论、政治主义(表意主义)理论。突发事件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站在不同角度可以窥测到不同的内涵。两种理论各有千秋,需要扬长避短,综合各自的合理因素,形成具有指导意义的突发事件理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五个特征1、社会性和公共性;2、突发性和紧急性;3、危害性和破坏性;4、不确定性和扩散性;5、决策的非程序性和结果的双重性。导师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总书记胡锦涛指出:“思想认识上警钟常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框架构建简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依据和背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构架简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依据和背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社会动员机制,提高处置突发性事件能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体系共同构成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是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以下简称“决定”)明确要求“加快全国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尽快建立国家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充分利用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建设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增强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加强区域性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是法律的规定,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已成为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框架简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包括国家法律、政策和资金等支撑基础、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和支持保障系统等部分。1.组织体系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组织体系包括三个层面:(1)应急救援领导决策层;(2)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层;(3)应急救援队伍层。(1)应急救援领导决策层: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国务院安委会)为核心,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构成。(2)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层: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中枢,同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铁路、民航、核工业、海上搜救、电力、旅游、特种设备和医疗救护等11个国家级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若干区域及省级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32个省级、333个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共同构成。(3)应急救援队伍层: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管理的6个国家级综合性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国家级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管理的88个专业性跨区域应急救援基地、521个省内骨干专业救援队伍、21个专业区域医疗救护基地、37支骨干医疗救护队伍为中坚力量,以企业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为基础共同构成。2.支持保障系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支持保障系统是体系运转的物质技术条件和手段,主要包括指挥系统、培训演练系统、技术支持保障系统、物资与装备保障系统等。(1)指挥系统:包括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通信网络系统和指挥信息系统,是各级应急协调指挥机构间信息交流与共享的基础平台。(2)培训演练系统:包括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基地;国家级区域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基地;以及各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基地。(3)技术支持保障系统以国家安全生产技术支持保障体系和矿山、化学、消防、交通、民航、铁路、核工业等行业或领域以及部队的有关科研院所、高校等为依托,建立各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术支持系统,开展应急救援重大装备和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在各级协调指挥机构设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组,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4)物资与装备保障系统:各级政府和相关企业根据本地区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形成分层次、覆盖本区域各领域的应急救援物资保障系统;各级各类应急救援基地、应急救援队伍根据专业和服务范围,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相应的装备、器材和物资。(三)江苏省应急救援体系框架构建简介本方案在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框架内编制,提出了江苏省关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及应急救援基地(含国家级基地和省级基地)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江苏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是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编制目的:本方案提出江苏省关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及应急救援基地(含国家级基地和省级基地)建设项目,对江苏省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重大爆燃事故、重大水上及海难事故、煤矿及非煤矿山事故等组织实施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2、范围:本方案提出建设的江苏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及重点应急救援基地(含国家级基地和省级基地)建设项目,主要针对江苏省可能发生的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重大爆燃事故、重大水上及海难事故、煤矿与非煤矿山事故、其他重大事故等组织实施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3、编制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4、组织体系江苏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组织体系包括三个层面:(1)应急救援领导决策层;(2)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层;(3)应急救援队伍层。5、支持保障系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支持保障系统是体系运转的物质技术条件和手段,主要包括指挥系统、培训演练系统、技术支持保障系统、物资与装备保障系统等。6、协调与指挥机制(1)条块结合(2)属地为主(3)分级响应7、行政和业务管理机制江苏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与协调指挥中心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受省安委会办公室领导,由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各市、各专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的行政隶属关系和资产关系不变,业务上接受上级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指挥。江苏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含国家级和省级)建设方案国家级南京区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基地国家级南京区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基地受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该基地同时受江苏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具备江苏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基地的功能建设国家级南京区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基地的论证(1)江苏省是化学工业大省;(2)江苏省化工安全形势严峻;(3)江苏省“四沿”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应引起充分重视。论证结论:建设一个针对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的国家级应急救援综合基地的设想是十分必要、非常及时、刻不容缓的。南京区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基地的依托力量覆盖区域依托力量主要有:(1)南京附近的化工骨干重点企业,如中国石化集团扬子石化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化有限公司等一批大型企业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2)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及其引领和整合的全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力量;(3)江苏省国土资源与环境保护部门的应急检测分析力量;(4)江北医院的专业医疗救护力量;(5)江苏省及南京市消防指挥中心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6)江苏省海事救援指挥中心的南京综合应急救援基地和镇江防污染应急救援基地;(7)其他社会或基层应急救援力量。江苏省级综合或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方案江苏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基地拟建设6个。除了国家级南京区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基地同时具备江苏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基地的功能外,拟在徐州、无锡、连云港、南通、和淮安各建设一个省级综合应急救援综合基地。江苏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基地应该在具备综合应急救援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各有所侧重点。建设江苏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的论证(1)是履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职责的需要;(2)是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故灾难能力的需要;(3)是应对江苏省安全生产形势的迫切需要;(4)是减少事故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的需要;(5)是国外应急救援的成功经验。欢迎指正,谢谢大家!第二部分可移动危险源的安全监控及应急响应(一)基本概念和典型案例(二)可移动危险源监控思路和功能设计(三)可移动危险源的应急救援(一)基本概念和典型案例基本概念:目前在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危险源或重大危险
本文标题:应急救援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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