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思修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一、单选题1.法律体现的是()的意志。A.全民B.统治阶级C.最高统治者D.国家2.维护法律权威的关键是()。A.党的领导B.完善法制C.加强宣传D.依法行政3.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确的说法有()。A.完善市场经济秩序B.建立法治政府C.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D.提高各党派执政的水平4.()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根本保证。A.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B.党的领导C.民主集中制D.人民代表大会制5.狭义的法律适用的主体是()。A.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B.国家授权的社会组织C.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D.所有的公民和法人1.下列关于法律实施保证力量的观点中错误的是()A.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B.法律意识在保证法律的实施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C.道德观念在保证法律的实施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D.纪律观念在保证法律的实施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3.在一个国家里,由不同的法律部门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称为()A.法系B.法律体系C.法学体系D.法的历史类型4.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是()。A.宪法B.行政法C.刑法D.程序法5.在法律运行中,()是最大量、最经常的工作,是实现国家职能和法律价值的重要环节。A.刑事执法B.民事执法C.行政执法D.政策调控6.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在法学上称为()A.法律执行B.法律制裁C.法律适用D.法律监督7.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A.党中央B.国务院C.人民群众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8.我国最早规定国家安全相关内容的法律是()A.国家安全法B.刑法C.国防法D.宪法10.在对法律问题的思考与处理上,应当坚持()优先原则。A.道德思维B.经济思维C.政治思维D.法律思维二、多选题1.法的基本特征表现为()。A.法是行为规范体系B.法具有国家意志属性C.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D.法是全体公民意志的体现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环节是()。A.法律制定B.法律遵守C.法律执行D.法律适用E.法律破坏3.我国的依法治国包括()。A.依法治国主体是党员干部B.依法治国主体是人民群众C.在我国依法治国是一项简单的工程D.在我国,依法治国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程4.法律责任分为()。A.违宪责任B.刑事责任C.民事责任D.行政责任5.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包括:()。A.讲证据B.讲程序C.讲法理D.讲法律1.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属于一般行政法的有()。A.行政处罚法B.高等教育法C.行政复议法D.公务员法2.下列各法中属于程序法的是()。A.刑事诉讼法B.民事诉讼法C.城市房地产管理法D.仲裁法3.在我国,行使国家司法权的机关有()。A.人民检察院B.公安机关C.人民政府D.人民法院4.下述所列各项中属于我国行政执法主体的有()。A.工商部门B.公安部门C.食品卫生部门D.检察院5.一般来说,可以把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概括为:()。A.结构上的相关关系B.总量上的等值关系C.功能上的互补关系D.效力上的等价关系三、判断题1.《刑法》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法律。()2.《兵役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3.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4.《刑法》是调整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5.具有强制力的行为规范就是法律。()6.7.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四、材料分析1.马克思说:“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请你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2.某全国著名劳动模范涉嫌贪污巨额公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3条的规定,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但是法院合议庭认为,该劳模有功于国家和社会,因此决定从轻处理,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请运用本章所学的理论和知识分析说明该合议庭的判处是否合适及其理由。五、简答题1.简述法的本质。2.如何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是什么?4.简述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2.简述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3.简述法律上的证据的概念和特征。六、论述题2.大学生如何确立正确的法律权利观和法律义务观?3.如何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4.联系实际,谈谈大学生应该如何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权威。2.什么是法律思维方式?法律思维方式有什么特征?如何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参考答案:一、单选题1.B2.C3.B4.B5.C1A;3B;4A;5C;6C;7C;8D;10D。二、多选题1.BC2.ABCD3.BD4.ABCD5.ABCD1ACD;2ABD;3AD;4ABC;5ABC。三、判断题1.×2.3.4.×5.×6.7.四、材料分析题答案:略五、简答题答案:略六、论述题答案:略五.材料分析题1.1998年,山东省日照市一伙歹徒在街头行凶,110巡警接报后迅速出击,歹徒逃至一刘姓小院,搏斗中,刘家小院的萝卜地被踩得一片狼籍。户主刘崇汉向公安局提出索赔.这一幕被当时跟踪采访的记者手中摄像机真实地记录下来。节目播出后,刘崇汉受到所在单位一系列的处分和惩罚,也遭到了市民的一致谴责。后来,为避免干扰,刘也不得不搬了家。单位负责人:“索赔萝卜影响了单位的形象,使得公司没有评上当年的市局先进,公司上下引以为耻。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角度,损坏东西要赔偿,可现在是和平时期,就那么几十棵萝卜……”参战巡警:“咳,几十个萝卜.听说那个姓刘的户主挨了单位的处分,我们这心里也过意不去。当时他管我们要萝卜,确实很气愤,可事情已经过去了,总得让人家有一个认识过程吧……”请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的看法。(1)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关系(2)案例中是否存在与法律思维相悖之处?(3)此案例反映出怎样的法制观念水平?第七章题库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二.多项选择题三.简答题1.法的本质是什么?法的本质可以概括为以下方面:(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2)法是被奉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3)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2.简述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3.简述法律上的证据的概念和特征。一般来说,证据就是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法律上的证据不同于一般的事实。特征:首先,证据要具有合法性,即证据的形式、收集和查证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其次,证据要具有客观性,即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的,既不能捕风捉影,更不能主观臆断。再次,证据要具有关联性,即证据只有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才能对案件事实具有证明作用。4.简述我国法律规定的公民维护国家安全义务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1)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2)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3)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的义务(4)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5)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义务(6)不得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义务四.论述题2.什么是法律思维方式?法律思维方式有什么特征?如何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所谓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与取向。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讲法律,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途径:(1)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前提。一个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的人,不可能形成法律思维方式。(2)掌握法律方法。法律方法是人们从法律角度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法律方法构成法律思维的基本要素,大学生有必要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方法。(3)参与法律实践。法律思维方式是一种在法律实践中训练、培养和应用的思维方式。脱离具体的法律生活和法律实践,不可能养成法律思维方式。只有通过参与各种法律活动,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才能养成一种自觉的法律思维习惯。五.材料分析题(略)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阅读下面材料,并根据本章学习的内容回答问题:3X超市近来经常失窃。一天中午,女顾客张某到该超市购物,当她离开超市时,保安人员怀疑张某有盗窃行为,责问张某,张某坦然加以否认。保安认为张某态度不老实,责令女服务员对张某进行搜身,但一无所获,保安不得不放张某走。请思考:超市保安对张某的搜身是否合法?为什么?4席某与刘某1997年建立恋爱关系之后不久,于1998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刘某长期不主动找工作,赋闲在家,没有收入来源,席某多次劝说无效。刘某患有妇科疾病,虽经多次治疗仍未根治,因此一直不能生育子女。由于双方婚前不了解,导致了婚后生活的不和谐局面。席某在家庭中感受不到温暖,寻求婚外的慰藉,便有了第三者。2004年3月,席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共同财产。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对婚前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并无太多争议,刘某的委托代理律师突然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证据,是刘某为证明席某具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委托私人侦探偷拍制作的光盘资料。原告席某的代理律师对此证据的合法性提出了异议。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是对被告偷拍录像的证据证明力问题。法院认为,证据的基本特征有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对偷拍录像的客观性和关联性均无争议,对于它的合法性则看法不一。所谓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依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的程序而取得的事实材料。它除了要求证据的形式应当合法外,还要求证据的收集、提供甚至审查等环节也必须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案例中的席某作为有配偶者又与他人同居,不具有法律规定的值得保护的合法权益。录像虽然涉及第三者隐私,但是其制作的目的并非是为了侵害第三者的隐私权,而是为了保护更优先的配偶权,涉及他人隐私迫不得已,不采用隐蔽行为不能获得真相。而且该证据经过审查和鉴定,没有经过剪辑、拼凑、篡改和臆造,不是以违背善良风俗的手段或方法取得,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0条第3款的规定,被告取证虽未经原告许可,但未侵犯原告合法权益,该证据符合证据合法性要求,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予以采信。本案后经法院主持调解离婚,席某在财产分割上对无过错方刘某进行了适当的补偿。请思考:关于证据的特征,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本案中刘某委托私人侦探取证的程序是否合法?偷拍录像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现实社会中,应如何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62003年3月17El,广州发生了一起大学生孙志刚因无暂住证被收容致死的案件。之后,国务院颁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救助管理办法》)8月1日起施行。这起事件,涉及政府行为,意义深远。孙志刚案件揭示了我国行政权力在一定程度上的滥用以及对公民权利的侵害,反映了我国依法行政的水平,要求依法限制权力,保障人权。孙志刚,男,27岁,湖北武汉人,2001年在武汉科技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结业。2003年2月24日受聘于广州达奇服装有限公司。3月17El晚10时许,孙外出上网,途遇天河区黄村街派出所民警检查身份证,因未带身份证,被作为“三无人员”带回派出所。孙的同学成先生闻讯后赶到派出所并出示孙的身份证,当事警官仍拒绝放孙。3月18,孙被作为三无人员送往收容遣送堪。当晚,孙因“身体不适”被转往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护站。20日零晨1时多,孙遭同病房的8名被收治人员两度轮番殴打,于当日上午10时20分死亡。救护站死亡证明书上称其死因是“心脏病”。4月18Et,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出具尸检检验鉴定书,结果表明,孙死前72小时曾遭毒打。4月25日,《南方都市报》以《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为题,首次披露了孙志刚惨死事件。次日,全国各大媒体纷纷转载此文,并
本文标题:思修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9789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