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药学 > 麻江县2011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麻江县2011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作者:政策法规股来源:本站时间:2011-5-25为贯彻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按照纠风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根据省、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2011年主要工作要求,结合2011年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现就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日常监管,突出重点、难点,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不断规范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加快食品药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的保障水平,保证人民群众饮食及用药安全。(二)工作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带动全面,整合执法力量,下移监管重心,切实优化食品药品市场环境。(三)主要目标:在巩固已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把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各项工作引向深入,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突出整治的重点和薄弱环节,使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二、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卫生监督局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加快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在巩固2009-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通过整顿,使我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意识显著增强,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二)切实开展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以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10类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特别是广大农村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加大对四个环节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综合协调职责,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根据今年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任务,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及时上报相关工作材料,完成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三、药品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一)加强监督检查,大力整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1.密切联系相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合力,将打击违法药品广告与药品质量抽验、专项整治、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进行全方位治理。2.继续开展基层单位用药用械专项检查。重点组织开展对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采购渠道和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3.开展预防性疫苗及生物制品专项检查。重点对我县医疗机构疫苗购进、运输、贮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开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隐形眼镜、牙科用医疗器械以及其它植入体内的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专项检查。5.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的经营和使用行为,净化中药饮片的流通秩序。6.开展邮售假劣药械、非法回收药品的专项整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与邮政部门联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邮售假劣药械的违法行为。同时利用媒体的宣传作用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7.加强体外诊断试剂监督管理。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购销渠道,促进体外诊断试剂实施分类管理。8.开展打击中成药、保健品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市场监督稽查和监督抽验。9.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藏药的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和净化药品市场。10.开展对药品、医疗器械的包装、标识的专项稽查。重点选择影响面广、问题突出的产品,检查注册批准内容和实际说明、标识内容的一致性,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11.开展对外地药品代理人员违规销售药品的清理整顿。严厉打击违法代销药品行为。12.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加快信息化体系建设,对基本药物进行抽验和电子监管,提升对基本药物从生产到流通全过程追溯的能力。加强对基本药物的质量抽验和不良反应监测。(二)巩固和扩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成果。1.加快农村药品监督网建设。按照“政府推动、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思路,继续建立和完善县、乡两级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农村药品监管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管网,监管网覆盖所有的乡镇和100%以上的行政村。2.推进农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院试点改革等农村卫生工作,强化农村医疗机构药房(药库)的规范化管理,逐步建立“规范药房”,着力提升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3.积极鼓励发展农村药品现代流通业态。坚持促进发展乡、村零售及零售连锁药店,鼓励、引导药品批发企业向乡村辐射配送,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着力提高村级药品供应网的覆盖率,实现供应网覆盖100%以上的乡镇。(三)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监管。1.继续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积极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执行跟踪检查和加大日常监管力度。2.强化药品经营动态监管,建立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大随机抽查和处罚力度,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挂靠经营等行为。3.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和专项检查,对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加强监督检查、抽查和日常管理,确保其经营活动依法、规范、有序;加强对特殊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规范使用过程,保证特殊药品合法需求,防止流入非法渠道。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一)强化监管责任。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直各医疗卫生机构、各乡镇卫生院、各股室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二)建立和完善药品流通综合监管机制。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积极协调公安、邮政等部门联合打假工作的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实行药品广告综合监管和联合整治,规范药品广告发布行为。(三)积极推进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保证农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积极探索农村食品药品销售网络建设的有效途径,引导合法、诚信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到农村乡镇建立网点,形成食品药品供应的主渠道。建立健全基层食品药品质量监管网络,形成县、乡(镇)、村三级监管网络。(四)依法及时查处大案要案。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负责及时移送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切实解决以罚代刑的问题,以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本文标题:麻江县2011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97985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