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综合/其它 > 关于改进我省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的若干意见(讨论稿)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精神,适应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和综改试验区建设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进一步做好我省研究生招生计划宏观管理,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优化研究生招生结构,促进学科、科研与研究生培养资源的有机统一,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就改进我省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提出如下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一、目标: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综改试验区建设的需要,通过对研究生增量计划的安排和存量计划的调整,加大学科和专业结构调整力度,重点向国家及省重点学科、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倾斜,向承担重大项目的科研团队倾斜,向研究生培养能力较强的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倾斜,推动全省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二、原则:在国家控制规模的基础之上,进一步优化学科结构,加快培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的紧缺高层次专门人才,限制毕业生就业压力大、社会需求不足的学科和专业的招生规模。在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过程中统筹考虑各高校的学位点数、科研经费、社会绩效等因素并综合测算,确保研究生招生计划与优质学科和科研资源相匹配,为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夯实基础。三、参照教育部博士生增量计划测算办法,我省年度博士生增量计划主要安排在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级重点学科。四、硕士研究生分校增量计划测算办法:将各校2013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数作为今后计划分配的固定基数。全省研究生增量计划按照下表所列“一级指标”及所占权重进行测算,计算出各项指标应分配的计划数。再根据“一级指标”分配计划数与上一年度全省研究生培养高校“一级指标”总量折算出单项指标系数。在此基础上,用“一级指标”系数,结合各校上一年度各项“一级指标”实际数计算出每项应分配的计划数,将三项“一级指标”分配的计划数累加,得出各校年度硕士研究生增量计划。首次举办研究生教育的高校按照国家政策综合考虑。测算指标体系一览表一级指标(3项)二级指标(项)1.博士、硕士、专业硕士点(0.35)一级博士点(0.15),一级硕士点(0.25),博士点(0.15),硕士点(0.20),专业硕士点(0.25)2.科研经费(0.35)科研经费(1),近3年来科研经费平均增长率在10%以上(0.30),社科经费平均增长率在5%以上(0.30),学科点平均经费额度(0.40)3.绩效指标(0.30)国家科学技术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全国百篇优博、百篇优博及提名奖(0.60);山西省科学研究技术一等奖、山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省优博、优硕(0.40)注:1.指标使用的数据采用各校近三年来的相关数据(2010—2012年);2.一级学科博士点、博士点和一级学科硕士点、硕士点、专业硕士点不累加。五、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具体要求1.统筹安排研究生存量与增量招生计划,重点支持与我省煤炭、炼焦、冶金、电力、煤化工、装备制造、材料工业、食品加工八大支柱产业直接相关和与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现代煤化工、生物、煤层气、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等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学科专业。同时,按增量计划的15—20%的比例测算出预留计划,用于兼顾民生类的学科专业和新增的学科专业。2.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学科结构调整,严格控制并适度压缩就业率低、就业前景差的学科的招生计划,逐年减少学科梯队断层、科研任务减少、学科建设困难的学位点的招生计划。3.各高校应比照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制定下一年的分学科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审核。我厅将通过研究生录取数据库对各校的实际学科招生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测,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控制其下一年度增量计划的安排。今后,根据我省高校分类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强化统筹,逐步建立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动态调整的长效机制,为我省高校的内涵式发展提供政策支撑,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本文标题:关于改进我省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的若干意见(讨论稿)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98066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