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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1页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考情分析近三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9分。考题中涉及本章的题型有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主要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题)。2007年初级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教材重大变化后,本章的分值上升到12分;2008年《经济法基础》教材在本章又发生了重大变化,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由于只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内容较以前的企业所得税简单。今年考试本章的题型应主要考虑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但对新内容应引起高度重视。近三年考试题型、分值分布年份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合计2005年2分4分1分—7分2006年3分4分——7分2007年2分4分1分5分12分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全新)一、纳税人、征收范围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适用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判定标准举例征收范围居民企业(1)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2)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在其他国家和地区注册的公司,但实际管理机构在我国境内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非居民企业(1)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我国设立有代表处及其他分支机构的外国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例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2007年)A.股份有限公司B.合伙企业C.联营企业D.出版社【答疑编号11050101】【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根据规定,合伙企业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2008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2页【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的有()。A.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B.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C.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D.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答疑编号11050102】【答案】ABD【解析】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2.扣缴义务人——针对非居民企业(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2)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二、企业所得税税率——比例税率种类税率基本税率25%预提所得税税率(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20%两档优惠税率(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2)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l5%【提示】如果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亏损,可用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予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应在补亏期内),按补亏后的应纳税所得额选择适用税率。【例题】某小型微利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2007年度亏损20万元,2008年度盈利35万元。该企业2008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A.1.5B.2.25C.3D.3.75【答疑编号11050103】【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税率和亏损弥补的规定。如果上一年度发生亏损,可用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弥补,一年弥补不完的,可连续弥补5年,按弥补亏损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20%。200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35-20)×20%=3(万元)。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2008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3页1.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所得额计算中涉及的内容项目内容列举收入总额9项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不征税收入3项财政拨款;预算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免税收入4项国债利息收入;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等扣除项目12项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等不得扣除项目5项不得扣除的支出(如税收滞纳金等)、折旧费、摊销费等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5年内【提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税法不一致的,以税法规定计算纳税。2.非居民企业:(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一)计税收入——应掌握计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的划分,注意选择题或计算分析题。1.收入总额的确定(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包括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息、红利收入;(5)利息收入:不包括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2008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4页(9)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回款,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2.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3.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提示】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购买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计税收入中“其他收入”的有()。A.固定资产盘盈收入B.固定资产出租收入C.罚款收入D.现金的溢余收入【答疑编号11050104】【答案】ACD【解析】企业所得税法计税收入中“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回款,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B选项“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属于租金收入,不属于“其他收入”。【例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有()。A.股权转让收入B.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C.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D.接受捐赠收入【答疑编号11050105】【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的确定。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属于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二)准予扣除项目——12项【提示】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中,只规定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按限额扣除,其他项目按实际发生数扣除,注意选择题或计算分析题。1.一般规定:纳税年度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2008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5页手写板图示0501-02:应特别关注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具体税种,包括:(1)销售税费中的6税1费: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在应纳税所得额中不得扣除。(2)4个费用性税金: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如果四税已经计入管理费用中扣除的,不再作为税金单独扣除。【例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纳税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有()。(2006年)A.关税B.土地增值税C.城镇土地使用税D.城市维护建设税【答疑编号11050106】【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税金的种类,以上四种都可以扣除。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年度利润总额×12%2008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6页手写板图示0701-03:例如:某企业收入500万,可以扣除的成本280万,费用100万,税金50万。营业外支出中,公益性捐赠30万,工商罚款10万。公益捐赠的扣除限额=(500-280-100-50-40)×12%=3.6万应纳税所得额=500-280-100-50-3.6=66.4万税额=66.4×25%=16.6万元3.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4.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5.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6.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7.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8.两个加计扣除项目: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例题】某企业2008年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2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l50%加计扣除政策。则该企业2008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研发费用为()。A.10万元B.20万元C.30万元D.40万元【答疑编号11050107】【答案】C【解析】加计扣除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本题中的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200万元,就可按30万元(20×150%)数额在税前进行扣除。2008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7页(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9.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10.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11.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12.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例题】下列各项中,准予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项目有()。A.工资、薪金支出B.各种捐赠支出C.增值税税金D.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答疑编号11050108】【答案】AD【解析】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部分限额扣除;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其已纳税额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例题】下列项目中,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据实扣除的有()。A.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支出B.企业赞助支出C.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D.固定资产转让费【答疑编号11050109】【答案】AD【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的有关规定。赞助支出为不得扣除项目,B选项不正确;公益性捐赠支出有扣除标准,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不能据实扣除,C选项不正确。【例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项目有()。(2005年)A.啤酒企业的广告费B.化工厂为职工向保险公司购买人寿保险C.房地产企业支付的银行罚息D.商业企业发生的资产盘亏扣除赔偿部分后的净损失【答疑编号11050110】【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核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项目。纳税人为其投资者或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以
本文标题:所得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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