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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技术出资的法律责任研究姓名:华玫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经济法学指导教师:刘文20081201技术出资的法律责任研究作者:华玫学位授予单位:西南财经大学相似文献(4条)1.学位论文牛慧技术出资法律问题研究2005公司资本是公司赖以生存的血液,是公司运营的物质基础,也是公司债务的总担保,而公司资本的来源是股东的出资。随着财产范围以及公司规模的扩大,人们逐渐认识到:凡是能够推动公司资本增殖运动循环的物质均可以成为投资入股的对象。以技术出资正顺应了这个潮流,特别在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新能源技术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逐渐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增长重要力量的时代。但是技术出资作为一种特殊的现物出资,除了一般出资现物可能遇到的风险外,还因为技术资本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质而存在着特殊的风险,所以从立法上规制技术出资刻不容缓。因此本文在分析了现行法律中有关技术出资规定的不足之处以及以技术出资可能遭遇的风险之后,从技术出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出资技术应具备的条件、技术出资的比例选择及出资程序、技术出资的风险防范以及因技术出资瑕疵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等方面着手进行研究,目的在于规范技术出资降低技术出资的风险。2.学位论文贾阳阳论我国技术出资的法律风险防范2009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技术出资是技术财产权利利用方式之一,是上述这些出资方式中的一种。但是,技术不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实物,要发现其绝对真实价值比较困难,而且对其过高过低的评价均可能引起各种纠纷。因而技术出资作为一种特殊的出资方式,除了具有一般现物出资1可能遇到的风险外,还因为技术资本所具有的特殊性质比如固有的隐蔽性、价值剧变性等而存在着特殊的法律风险。为了给公司企业创造良好的运作环境,促进技术出资的进行,实现技术价值的最大化,就必须针对技术出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规避制度,对此进行防范,预先将可能发生的风险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本文导论部分简单介绍了技术出资法律风险防范研究的现状与必要性。第一部分对我国技术出资的潜在风险进行了评析,先从技术的范围和特征来界定技术出资,明确技术出资的法律条件,然后分析我国技术出资的法律风险性,主要是来自于技术资本自身所固有的风险和技术出资后的价格变动风险。第二部分阐述并分析技术出资的法律风险防范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出资的标的争议,出资的公示未予明确、出资的评估作价不尽完善和出资的法律责任欠缺这四个方面,其中例举了相关案例和引用了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第三部分为解决问题,是本文研究的主要部分,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对技术出资的法律风险防范提出具体措施,包括严格审查技术出资主客体、订立内容完备的技术出资合同、完善技术出资中的相关制度,以及严格对当事人的责任追究四个方面。此外,还对技术出资的法律风险防范提出新构想,包括建立出资技术权属转移前的专家审查程序和非专利技术出资预期目标达成前进行限权规制,以此来规范技术出资,降低技术出资的法律风险。3.期刊论文朱双庆.ZHUShuang-qing试论技术入股股东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现代法学2006,28(1)技术出资方式迥然不同于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方式,技术入股股东不仅具有其他股东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而且还具有自己的特殊权利、特殊义务与特殊法律责任.从技术入股角度出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股东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的规定需要充实.4.学位论文吴曙光浅析技术出资法律问题2007出资是否适当会一直影响到公司日后的生产经营,就像母胎里婴儿的营养状况一直影响孩子以后的成长一样.随着技术出资在法律上有了理论依据的同时,技术本身所固有的隐蔽性、无形性及价值剧变性,技术出资为非技术出资的股东、公司及债权人带来潜在的不可估量的风险.本文采用了国际比较分析、实证分析、案例分析等研究方法,主要探讨了技术出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法律问题、技术出资给相关利益主体带来的风险及风险的防范.第一章从经济和法律的角度阐述了技术的定义以及技术出资的理论依据.评估验资制度虽然在理论上可以确定出资技术价格,从而使技术出资满足我国法定资本制度下的资本确定和充实原则,但是由于实践中评估机构的缺乏独立性与评估技术知识的局限性,我国评估验资制度很难承担起保护股东、公司、债权人三方利益.知识产权制度赋予技术持有者支配技术的权利,从而技术持有方对自己所持有的技术有了独立转让的权利.因此技术出资作为非货币出资的一种形式,具备了现行法律中非货币出资的三个条件,即:可以用货币估价,具有价值性;可以依法转让,既具有可转让性;法律、行政法规定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即具有合法性.我国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非货币出资的具体形式,也没有禁止性规定,这说明技术可以专有权出资也可以使用权出资,两种出资方式皆有其合理之处.第二章为有效保护非技术出资方以及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防范技术出资带来的风险,对技术出资主体自然人、法人提出了几点具体要求并强调技术出资主体应做的法律权利与义务.通过对技术出资客体法律问题的分析,阐述了出资技术范围的界定,认为共有技术不能作为出资标的,说明权属状态,强调应该区分技术出资与职务技术成果出资问题.第三章先阐述出技术价格不确定的原因,通过案例分析说明在实践中把握出资技术真实价值的难度,笔者认为评估作价与协商作价方式结合起来对出资技术进行作价评估即能克服了评估作价方式繁琐、复杂的作价程序又弥补了协商作价方式确定的技术价值法律效力低的缺陷.是最佳作价方式.同时分析技术出资后价值变动的原因及其调整利益的措施.第四章首先从法学和经济学角度阐述了技术出资存在的风险,再通过案例分析指出在实践中通常遇到的风险,针对种种风险提出投资者之间应订立技术出资合同、完善评估验资制度、非专利技术出资预期目标达成前的限权规制、出资技术权属移转前的专家审查程序以及选好合作伙伴,进行综合考察研究等的风险防范和降低风险的措施.同时分析技术出资瑕疵的不同表现形态,指出在每一种形态下技术出资者对其他股东、公司、债权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本文链接:授权使用:上海海事大学(wflshyxy),授权号:c928192c-d370-48bb-99df-9dec0114bcc0下载时间:2010年9月9日
本文标题:技术出资的法律责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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