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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护理活动相关的医疗法律法规第一节与护理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一、卫生法体系与护理法(一)我国的卫生法体系(二)护理法二、我国与护理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四)《医院废物处理条例》(五)《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六)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卫生法体系与护理法(一)我国的卫生法体系1.卫生法概念: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用以调整人们在卫生活动中的各种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2.卫生法体系:主要由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治法、医政法、药政法、妇幼卫生法、优生与计划生育法组成。医政法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二)护理法护理法始于20世纪初。护理法概念:护理法(nursinglegislation)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规范护理活动(如护理教育、护士注册和护理服务)及调整这些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护士是医疗机构的重要组成者,但中国至今没有出台《护士法》。2005年两会,来自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汪春兰代表建议加快制定《护士法》,以弥补这一医学界重要法律的缺失。汪春兰说,由于缺乏法律的规范和调整,医护发展很不协调。汪春兰认为,《护士法》应该包括护士的权利和义务,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制度,护士执业许可制度,护士从业管理制度,护士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医疗机构中护士的编制,医患纠纷中护士的责任划分,违反《护士法》的法律制裁等内容。人大代表建议制定《护士法》《护士条例》的进展二、我国与护理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4.《医院废物处理条例》5.《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6.《护士条例》7.《侵权责任法》8.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9.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49号颁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是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法律体系的主干,是纲领性法规。它明确规定我国医疗机构管理的基本内容,医疗机构必须遵守的规范,以及违反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1号颁布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病人人身损害的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994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部长令第31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规定的法律制度包括:护士资格考试制度、护士注册制度、护士执业管理制度、护士执业监督处罚制度《医院废物处理条例》2003年6月16日起实施,国务院第十次常务会议通过医疗废物(medicalwaste)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2000年11月20日,卫生部431号文件颁布制定目的: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护士条列》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包括执业注册、权利和义务、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法律责任制定目的: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的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侵权责任法》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现已公布,并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有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没有因果关系)第六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2009年5月22日,卫生部颁布。目的:为贯彻落实《护士条例》,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理服务内涵,保证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第二节护理活动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一、依法执业问题二、执业安全问题一、依法执业问题(一)侵权行为与犯罪(二)失职行为与渎职罪(三)临床护理记录不规范(四)执行医嘱的问题(五)麻醉药品与药品管理(六)护理专业学生的法律身份问题(一)侵权行为与犯罪侵权行为:是指医护人员对病人的权力进行侵害导致病人利益受损的行为。侵权行为主要涉及:侵犯自由权、侵犯生命健康权、侵犯隐私权。(二)失职行为与渎职罪失职行为:主观上的不良行为或明显的疏忽大意,造成严重后果者属失职行为。如:•对危、急、重病人不采取任何急救措施或转院治疗:贻误治疗或丧失抢救时机;•查对不严格或查对错误:打错针、发错药;•不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交叉感染。二、执业安全问题(一)无证上岗(二)职业伤害(三)职业保险(一)无证上岗护理人员在毕业后到取得护士职业证书期间,只能在注册护士的指导下做一些辅助性的护理工作,而不能独立上岗,否则被视为无证上岗、非法职业。(二)职业伤害生物性危害:艾滋病、乙肝、丙肝感染化学性危害物理性危害心理社会性危害等:人身伤害(三)职业保险职业保险:是指从业者通过定期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使其一旦在职业保险范围内突然发生责任事故时,由保险公司承担受损害者的赔偿。面对新法,护士如何确保护理安全?1)重视护理记录的书写与管理,把好证据关。(2)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3)恪守医疗规范、常规。(4)注意收集有关的物证。(5)护生的操作必须在有执照的护士指导下完成工作。(6)了解可作为证据使用医学文献,当发生纠纷时可以到文献中去寻找支持无过错的依据。正确的认识病人或家属的抱怨和投诉:绝大部份医疗纠纷的发生是由不良服务而非医疗水平造成的,甚至相当大一部份是发生在一些细微之处,而我们在工作中没有足够的重视形成的。一定记得换位思考:病人有抱怨或投诉时,我们以理解的心态去面对病人或病人家属,因为他告诉了我们他的需求。抱怨和投诉让我们知道了该做什么?该怎么做?更早更好地规避医疗纠纷。护理立法的意义有哪些?2.护理工作中哪些因素威胁护士的执业安全?结束
本文标题:护理管理与医疗卫生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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