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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学校1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2建筑安装业税收政策解析及实务操作一、建筑业行业概述及纳税人确认建筑业及其范围、财务核算办法、财务核算模式建筑安装企业的纳税人确认二、税会差异分析及调整劳务收入、建造合同会计核算方法及税会差异分析纲要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一、建筑业及其范围建筑业属于第二产业,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建筑业的范围包括: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和其他建筑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1993-12-26建筑业行业概述及纳税人确认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二、财务核算办法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和财政部颁发的《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核算。建筑业行业概述及纳税人确认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规范了特定企业(即建造承包商)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除长期股权投资、建造合同、租赁、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收入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等问题。建筑业行业概述及纳税人确认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7总部统一核算项目部三、财务核算模式一级核算。主要是小型企业,核算集中在总部,会计凭证也均在总部。建筑业行业概述及纳税人确认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8二级核算。项目部主要核算项目发生的直接成本费用、确认收入,会计凭证、明细账均在项目部。按期报送财务报表汇总到总部,总部财务报表反映的是该企业全部工程项目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原始凭证明细帐页项目部(成本核算中心)建筑业行业概述及纳税人确认总部(利润核算中心)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9三级核算。分公司、项目部分别核算,最终将报表汇总至总部,总部反映所有的经营成果,会计凭证、明细账均在项目部,分公司根据各项目部的报表汇总,核算分公司所属项目经营状况,并按期报送财务报表汇总到总部。(图)总部(利润核算中心)原始凭证明细帐页项目部(成本核算中心)分公司明细帐页建筑业行业概述及纳税人确认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四、建筑安装企业的纳税人确认(一)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但依照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建筑业行业概述及纳税人确认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二)纳税人的分类和确认1、根据纳税人是否负担全面纳税义务划分,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2、根据纳税人在承包经营方式下承担的义务划分,分为承包企业和出包企业。3、根据纳税人是否设立分支机构划分,分为独立企业和总分机构企业。建筑业行业概述及纳税人确认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49条规定确认:“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缴承包费或者租金的,承包人或者承租人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收入和所得纳税,并接受税务管理;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建筑业行业概述及纳税人确认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以承包方式提供建筑业劳务的企业,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以出包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1)以出包企业的名义对外经营,由出包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承包工程的经营核算全部纳入出包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3)施工人员的工资由出包企业直接支付;由第三方提供施工劳务人员的,由出包企业与第三方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凡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以工程承包人为所得税的纳税人。建筑业行业概述及纳税人确认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特别关注:项目部可能成为企业所得税的独立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第六条分公司可能成为企业所得税的独立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十四条建筑业行业概述及纳税人确认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税会差异分析及调整第二部分税会差异分析及调整一、建造合同及劳务收入会计核算二、建造合同及劳务收入差异分析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直接费用-人工费指施工过程中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建筑安装工人以及在施工现场直接为工程制作构件和运料、配料等人员的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工资性质的津贴、劳动保护费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务承包行为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493号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工资薪金的扣除: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可否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税会差异分析及调整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工资薪金的范围: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税会差异分析及调整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2、《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保存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二)职工福利费;(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事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四)住房公积金;(五)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六)非货币性福利;(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税会差异分析及调整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对于建筑企业的临时用工人员的工资支出,需要判断雇佣关系,对事实上不具有雇佣关系的人员,其支出不得作为工资支出,应当作为劳务费用支出,需要取得正式发票入账。税会差异分析及调整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直接费用-材料费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用,不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价值。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规定: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但对其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税。(该文件的这一规定目前仍然有效)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7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1)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3号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第十六条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直接费用-机械使用费指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和租用外单位施工机械的租赁费用及施工机械进出场费。直接费用-其他直接费用指直接用于工程施工,但不属于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的各项费用。包括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的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摊销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以及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等。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间接费用是指企业各项目经理部为施工准备、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现场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行政管理用固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劳动保护费、排污费及其他费用。间接费用要按照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各项工程成本。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税会差异分析及调整核算合同成本时,有几点需要注意:(1)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不作为合同收入,而是直接冲减合同成本。(2)下列各项费用,不计入合同成本,而是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A.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B.船舶等制造企业的销售费用;C.企业因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要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D.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税会差异分析及调整建造承包商为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区分、可靠计量而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应当予以归集,待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P234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工程施工1.核算施工企业实际发生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2.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一般包括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等。前四项费用发生时,直接计入有关工程成本;间接费用可先在“工程施工”下设置“间接费用”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月份终了,再按一定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工程成本。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3.工程施工—合同毛利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确认的合同毛利。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贷:主营业务收入4.工程完工借:工程结算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税会差异分析及调整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税会差异分析及调整三、收入、费用、毛利的确认(一)建造合同的类型1、固定造价合同。风险主要由建造承包方承担2、成本加成合同。风险主要由发包方承担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税会差异分析及调整(二)、合同收入的构成及合同变更收入的确认条件1、合同的初始收入2、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形成的收入提示: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入不作为合同收入。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税会差异分析及调整会计确认原则:1、当以下要素能够可靠估计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A.收入能够可靠计量B.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C.在资产负债表日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的确定D.为完成合同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的区分和可靠的计量。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税会差异分析及调整2、完工百分比法的计算方法(1)当期确认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2)当期确认的毛利=(合同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毛利;(3)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以前期间预计损失准备。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税会差异分析及调整注:在计算最后一年的合同收入和合同毛利应采用倒挤的方式处理,以避免出现误差。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最后一年的合同收入=总收入-以前年度确认过的收入;最后一年的合同毛利=总收入-合同实际总成本-以前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税会差异分析及调整完工进度的确定A.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B.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C.已完工合同工作的测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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