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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大学“优良学风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一、创建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不断提高学生自主学习意识和能力,逐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努力增强学生班集体的凝聚力、浓郁校园学习氛围,努力建设充满生机活力、勤勉奋进、健康向上的优良班风,以优良的班风推进优良的校风学风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二、创建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坚持创建过程与创建结果相结合,重在建设过程的原则;3.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重在定量评价(实效)的原则;4.坚持质量标准,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三、评选对象以教学班为单位,全校一、二、三年级全日制学生所在班集体。四、活动步骤(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3月20日—3月31日)1.利用宣传栏、网站、展板等各种宣传载体对创建优良学风班活动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发动,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2.组织召开动员大会、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学生进一步明确创建优良学风班活动的重要现实意义。3.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学校《“优良学风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细化方案,安排布置好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要充分调动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干部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在“优良学风班”创建活动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二)第二阶段:立项建设阶段(4月1日—10月31日)1.分层申报。创建活动分为院(系)级与校级两个层次进行。各二级学院按照不低于本院班级总数的50%的比例确定院(系)级“优良学风班”创建班集体,再从中遴选出不低于班级总数20%的班集体参加校级创建活动,并组织填报《优良学风班创建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2.立项建设。各创建班级根据《申报书》中的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理清创建思路、落实创建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学校、二级学院按照《优良学风班考评验收细则》(以下简称《考评细则》)的有关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各创建班级要及时做好阶段执行情况小结,针对不足,及时加强整改和提高。3.中期督查。二级学院组织本学院“优良学风班”的创建班级根据《申报书》中确定的目标和步骤进行中期检查,根据创建的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并督促指导班级整改,实现整体推进。(三)第三阶段:评估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1.二级学院初评。各二级学院依据评比细则,评估验收院级“优良学风班”创建班级,同时选拔推荐本院参加创建活动班级总数的前10%的院级“优良学风班”参与校级验收评估考核。2.材料评审。学生处依据《考评细则》,审核、评定各二级学院推荐的校级“优良学风班”参评材料,该项考评成绩占总成绩的50%。3.创建成果汇报展示评审。参加校级“优良学风班”评选的班级选派代表对申报、创建过程及效果进行集中汇报展示,学生处组织评审团现场评审,该项考评成绩占总成绩的50%。4.综合评选。根据“材料评审”、“创建成果汇报展示评审”的评定结果,最终评定出该年度校级“优良学风班”创建班集体。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加创建活动班级总数的10%。(四)第四阶段:总结表彰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1.学校召开年度“优良学风班”创建活动总结表彰大会,给最终评定出的年度先进班集体授予“优良学风班”荣誉称号,授予奖牌或锦旗,并奖励班级建设费500元。2.通过广播、宣传栏、刊物、网络、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优良学风班”的先进事迹,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创优良学风班”的良好氛围。3.荣获学校“优良学风班”是推荐参评“全国先进班集体”、“省(市)级先进班集体”的重要依据。2013年3月18日
本文标题:优良学风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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