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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教学大纲一、适用范围:本大纲适用于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各专业必修公共课使用。二、课程说明: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和教育部1998年颁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法律基础”是高校“两课”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品德课的三门主干课程之一,是在非法律专业学生中开设的具有普法性质的公共必修课。通过法律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学习,使大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观点,充分认识和理解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法律意识,培养依法办事、依法做人、依法治国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健康的成长为适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需要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三、学习目的和任务:《法律基础》课程是一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的公共课。其目的是使当代大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充分认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与迫切性,初步了解我国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与内容,增强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学生密切联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认真学习“法律基础”课,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自身健康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所必需。因此,大学生一定要认真学好“法律基础”课。四、教学重点及难点:1、教学重点:第一章:学习法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第二章:承继小平宏愿建设法治国家;第三章:高擎宪法旗帜维护根本大法;第四章:规范政府职责坚持依法行政;第五章:认清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第七章:制裁犯罪行为确保社会稳定、第八章:遵循诉讼制度正确维护权益。2、教学难点:通过法律基本知识、基本原则、基本精神的讲授,培养学生的权利义务观念及行为评价能力,增强他们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增强社会主义国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并以法律为载体,使学生在学法的同时,从历史背景和文化背景上认识中国共产党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性,掌握法的精神、法的理念,以法律的思维理性思考当代中国的发展问题,辨析复杂社会现象,加强自身的修养,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人才。五、学时、学分:总学时:36;周数:18周;周学时:2;学分:2。六、课程内容:前言1.基本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讲授法律基础课的性质、任务和内容、学习方法和要求,使学生对法律基础课的框架及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提高学好这门课的自觉性。要求教师首先从法律基础的三部分内容入手,使学生对法律有一个感性的认识。其次,以现实生活中的案例结合学生实际说明学习法律基础课的重要意义。2、教学重点及突破难点:教学重点:法律基础课的地位、任务;法律基础课程体系;学习法律基础课的意义。突破难点:大学生法律意识及其培养。3.主要教学内容:一、法律基础课的性质和任务(一)法学是什么?(二)法律基础课的性质?(三)法律基础的内容二、学习法律基础课的重要意义(一)行为规范(二)行为规范与法律(三)当代大学生与明天的建设者(四)依法治国三、学习“法律基础”课的方法和要求第一章学习法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1.基本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讲授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培养学生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使学生了解法的本质、法的特征、法的发展规律,掌握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要求学生熟练掌握该章的基本概念和相关内容,为今后部门法的学习奠定基础。2.教学重点及突破难点:教学重点:法的本质、法的特征;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特征、职能和作用;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突破难点:法的本质、法的特征;法律意识的养成。3、教学内容:第一节什么是法一、什么是法(一)法的起源(二)法的含义(三)法的本质(四)法的基本特征(五)法的历史类型及发展趋势第二节社会主义法一、社会主义法的本质(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的体现(二)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三)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的内容归根结底是由我国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社会主义法的主要特征(一)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二)规范性和社会性的统一(三)科学性和公正性的统一(四)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五)国家强制力和人民自觉遵守相结合的统一(六)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二、社会主义法的职能和作用(一)法的职能(二)社会主义法的社会作用三、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创制法律制定(一)概念、特点(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三)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法律体系和法律渊源四、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实施(一)概念和方式(二)法律适用(三)法的遵守第三节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一、法律意识的概念和分类(一)法律意识的概念(二)法律意识的分类二、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作用及培养(一)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作用(二)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培养第四节社会主义法律关系一、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二、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三、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第二章承继小平宏愿建设法治国家说明:本章以学生自学、讨论为主,教师重点辅导1.基本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自学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依法治国的相关理论,使学生了解我党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对民主法制的深刻认识与理论发展,掌握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是不断发展的理论。通过对法治的产生、社会主义法治与西方法治的不同发展道路、不同的特征等内容的学习,增加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感和自信心。2.教学重点及突破难点:学习重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特征;依法治国的主要内容。突破难点:法治的内容;法治与法制、人治的比较;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3、课程内容:第一节邓小平法制思想的形成背景一、邓小平法制思想的形成背景(一)中国法制的近代化历经艰难曲折(二)国际共产在法制问题上的存在缺陷(三)新中国有过一段曲折的法制建设史第二节邓小平法制思想的重大贡献一、正确地解决了法制的定位问题(一)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定要从我国国情出发二、科学地揭示了民主与法制等关系问题三、全面地提出了健全法制的方针和要求(一)有法可依是对立法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二)有法必依是对守法提出的基本要求第三节邓小平法制思想的新发展一、建设法治国家的郑重提出及全新含义二、依法治国方略的内容新释及其重大意义三、治理国家之道的科学总结及深邃考虑四、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与发展先进文化(一)引导和确认先进文化发展的主导地位(二)坚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五、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与充分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社会主义法的出发点与归宿(二)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三)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第三章高擎宪法旗帜维护根本大法1.基本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讲授宪法的主要内容,使学生掌握宪法的概念、本质和作用,以及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内容,明确依法治国的核心和首项要义是依宪治国。宪法意识的有无,宪法观念的强弱,是我们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懂得在实际生活中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尊严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和义务。2、教学重点及突破难点;教学重点:宪法的概念、基本特征;我国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保障宪法贯彻实施的途径和方式。难点突破:我国宪法的地位;公民权利和人权;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3.主要教学内容:第一节宪法概述一、宪法概念(一)宪法首先是法(二)宪法是国家根本法(三)宪法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四)宪法的分类二、我国的宪法的历史发展三、我国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一)宪法结构(二)宪法规范四、我国宪法实施的途径和方式(一)宪法监督的概念与意义(二)宪法监督的基本内容(三)我国宪法监督体系的基本特点第二节我国的基本制度一、我国的国体(一)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二)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三)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阶级结构(四)爱国统一战线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特点二、我国的政体(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功能与基本特点(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三、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与特点(二)民族自治地方及自治机关(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五、特别行政区制度(一)特别行政区的概念与基本特点(二)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三)特别行政区适用的法律(四)设立特别行政区的意义第三节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及行使二、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及行使三、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第四节我国的国家机构一、国家机构的体系与组织原则二、中央国家机关(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二)国家主席(三)国务院(四)中央军事委员会(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地方国家机关(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四)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第四章规范政府职责坚持依法行政1.基本教学目的和要求:行政法是宪法的实施法。通过讲授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和主要法规,使学生明确依法行政是现代社会的根本要,也是法治国家的核心。要求教师以行政法的结构--绪论和总论中的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救济法;分论中的教育法规、公安法规、游行示威、社团登记等法规为线索,讲授行政法的主要内容。2.教学重点及突破难点:教学重点:行政法的特征、基本原则、任务;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行政职权和国家公务员;行政行为的概念和分类;行政行为有效成立的条件;行政复议的概念、范围;行政处罚法。突破难点: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3.主要教学内容:第一节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一)行政的含义(二)行政法的概念(三)行政法的特征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二)行政合法性原则(三)行政合理性原则(四)行政应急性原则二、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三、行政行为及其分内四、行政法制监督及其监督体系五、行政责任和行政赔偿第二节行政许可法一、行政许可与行政许可法(一)行政许可(二)行政许可法二、行政许可范围及设定权(一)行政公务人员的概念(二)行政公务人员的范围(三)行政职务关系三、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一)行政相对人的概念(二)行政相对人的范围(三)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三节行政处罚法一、行政处罚与行政处罚法二、行政处罚种类三、行政处罚程序第四节行政复议法一、行政复议与行政复议法(一)行政复议的概念(二)我国行政复议的具体制度(三)我国行政复议的角色与前景。二、行政复议范围及管辖三、行政复议程序(一)行政赔偿(二)行政补偿第五章认清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1.基本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讲授民法的主要法规,使学生能够熟悉和掌握民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精神,能够辨析和分析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大量的民事案例。要求教师从民法体系的结构入手,以民事法律关系为核心讲授这部分内容。2.教学重点及突破难点:(1)民法教学重点:民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公民的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监护制度;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权利;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突破难点: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侵权行为;诉讼时效。(2)知识产权法教学重点: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和种类;著作权的主体、客体、内容;著作权的产生、保护期限,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专利法的概念、专利权的客体及限制、专利权的保护;商标法的概念、商标权的客体、注册商标的概念、保护期限及法律意义。突破难点:著作权的主体、客体、内容;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专利权的客体及限制。商标权的客体及限制、注册商标。(3)合同法教学重点:合同法的概念及调整范围;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违约责任和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突破难点:合同的订立、法律效力;合同的履行。(4)婚姻法教学重点:婚姻法概念、基本原则;结婚的概念、条件和程序;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家庭关系;离婚的条件、程序和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及财产处理。违反婚姻法的法律责任。突破难点:结婚的概念、条件和程序;夫妻财产关系。(5)继承法教学重点:继承法的概念、基本原则;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产的处理;继承的诉讼时
本文标题:法律基础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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