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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施工许可和从业资格制度2010年,某房地产公司与建设方合作,在市区共同开发项目,该项目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6.3万平米的住宅工程,另一部分是与住宅相配套的3.4万平米的综合楼。该项目的住宅工程各项手续和证件齐备,自2008年开工建设到2011年4月已经竣工验收。综合楼工程由于合作双方对于该工程是作为基建计划还是开发计划申报问题没能统一意见,从而使综合楼建设工程和各项审批手续未能办理。由于住宅工程已竣工验收,配套工程急需跟上,在未办理综合楼施工许可的情况下开始施工。一、施工许可制度(1)概念–《建筑法》第7条建设单位申请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5日内颁证驳回我国目前对建设工程开工条件的审批,存在着颁发“施工许可证”和批准“开工报告”两种形式。多数工程是办理施工许可证,部分工程则为开工报告。(2)申请条件有用地批准手续已取得规划评可证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确定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资料有标证工程质量、安全措施建设资金已落实其他法律、行证法规规定条件——接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法开工条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依法拆迁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招标文件施工定贷采购合理使用年限工期1年、资金≥50%工程合同法工期≥1年、资金≥30%工程合同法消防法:消防设计报送公安消防机构(3)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5类小型工程:投资≤30万元、建筑面积300m2有开工报告——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批抢险救灾工程临时建筑军用房屋建筑(4)施工许可证管理开工期限:——3个月,可延期2次,每次≤3个月中止施工:一个月内——报告——复工开工报告:延期开工、中期施工——报告不满六个月报告超过六个月重批违法责任:责令改正——符合条件、补办责令停工——不具条件处理罚款——可以并处报告核验问题思考:1、解释物权、用益物权。2、解释知识产权及其内容。3、什么是诉讼时效?4、哪些项目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5、案例分析。二、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申请资质证书条件:(1)注册资本(2)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3)技术装备(4)法定其他条件企业资质序列(1)建筑业企业(2)工程勘察施工总承包——12类——分四级或三级专业承包——60类——分三级或不分级劳务分包——13类——分二级或不分级综合——甲级专业——分类——分级劳务——不分类、不分级(3)工程设计(4)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行业——分类——分级专项——分类——分级甲级——一、二、三等工程乙级——二、三等工程丙级——三等工程资质证书的期限1)总承包企业特、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他资质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2)资质有效期5年,到期前60日可经申请延期。三、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通过国家考试,颁发资格证书,注册后执业种类:–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法定其他人员。四、工程发包制度(1)方式(2)总承包招投标——依法强制直接发包——限制施工总承包——施工阶段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EPC设计、施工——D-B设计、采购——E-P采购、施工——P-c(3)禁止肢解发包指定采购——约定承包商采购五、工程承包制度(1)资质等级:禁止超越资质出借资质借用资质等同出借资质——现场管理机构(2)联合承包:资质——最低为准责任——连带责任(3)禁止转包:转包——全部分包——部分负责人关键人项目核算技术质量安全六、工程分包制度(1)资质:施工总承包——主体工程外可分包专业承包——劳务作业可分包劳务分包——不得分包(2)限制:分包——建设单位认可(3)违法分包(4)承包单位责任:总包分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七、工程监理制度一般规定(1)资质(2)书面委托合同(3)依据——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4)内容——质量、工期、资金、安全强制监理范围(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000万元以上(3)城区开发建设住宅小区——5万m2以上(4)利用外国政府、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5)其他•关于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3000万元以上•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监理人员权限•施工不符要求——要求施工企业改正•设计不符要求——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改正禁止的行为•无利害关系——被监理工程相关单位•不得转让业务——转包•不履行义务——赔偿损失•与承包单位恶意串通——连带责任案例:A监理公司是B市实力最雄厚的监理企业。某业主投资建设一栋28层高层住宅,因监理公司曾承担过类似工程的监理任务,所以业主就指定由该监理公司实施委托监理工作并签订了书面合同。在合同的通用条款中主要监理任务及合同内容有:1、由监理公司择优选择承包人;2、除因业主原因发生的时间延误外,任何时间延误,监理公司应支付相当于施工单位误期的20%给业主。如工期提前,监理公司可得到相当于施工单位工期提前资金的20%。3、施工期间每发生1起施工人员重伤事故,监理公司罚款1万元;发生1起死亡事故,监理公司罚款3万元。4、有施工过程中,业主和承包人经常发生争议,总监理工程师以业主的身份与承包人进行协商。……问题:指出材料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案例分析:1、选择承包人是业主的权利。2、监理工作的性质是服务性质的,监理单位“将不是,也不可能成为任何承包商的工程的承保人或保证人”,将施工出现的问题与监理单位直接挂钩,与监理工作的性质不符。3、一般施工单位的人员伤亡,业主方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监理单位的责、权、利主要来源于业主的委托与授权,业主并不承担责任,合同中要求监理单位承担,是不合理的。4、总监理工程师应以独立身份进行调解。这是监理的独立性决定的。
本文标题:建筑法规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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