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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1—687—2009)将于近日发布,并自2010年7月1日实施。现根据个人的了解体会,将新标准的主要新内容介绍如下:1)为什么要重新编制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国家标准GB50189—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与北京市DBJ01-621-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同时于2005年7月1日起执行。也就是说,北京市标准与国家标准的编制工作,是同步进行的。北京市05标准的编制为什么如此紧迫?主要是为了配合2008年北京奥运工程,要求奥运工程设计,认真贯彻执行正在编制过程中的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有效地控制能耗,体现绿色奥运精神。而随后可以通过实施过程总结经验,逐步加以完善。因此,从2007年起,北京市即启动了05标准的修编,历时三年,对内容进行了全面的深化和扩展,力求将所提出的要求和数据,建立在有科学依据的基础上。DBJ11—687—200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以下简称09标准)加强了对采暖空调系统节能设计要求,补充了对给排水系统和电气系统等方面的节能设计要求,完善了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方法。除附有节能围护结构的典型构造示例和计算资料等内容外,还根据标准中的要求,调整或补充了若干节能设计判定文件格式。2)增加了几条术语从增加的几条术语,可以看出09标准对若干问题的深化和扩展。例如:(1)“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从控制制冷机本身的性能系数,扩展为控制全制冷过程的总体性能系数。(2)“建筑物内区”:用以针对建筑物内的此种区域,提出在切实解决好需要全年供冷区域舒适度的基础上,尽量节约能源的措施。(3)“净能量回收效率”:用以针对排风能量回收系统设计时,全面权衡和处理好收益和投入的关系。3)将公共建筑划分为三类05标准根据建筑物规模以及围护结构能耗占全年建筑总能耗的比例特征,将公共建筑划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类。09标准又从乙类中,将单幢建筑面积小于300㎡的公共建筑,单独划分为丙类。主要考虑此类建筑体形系数偏大、窗墙面积比难以控制和总能耗较小等特殊情况,直接在节能指标的限定上,提出了便于操作的具体要求。4)对建筑热工要求方面的修改主要有下列三项:(1)外窗强调了实际可开启面积,以满足有效利用自然通风的要求;(2)明确和完善了朝向的定义;(3)增加了甲类公共建筑执行“窗墙面积比”和“屋顶透明部分面积比”的适度灵活性。5)发热量较大房间的通风设计(1)机电设备用房夏季室内计算温度不应低于室外通风计算温度,以便尽量采用通风消除室内余热;(2)厨房热加工间采用直流式空调的区域,夏季室内计算温度取值不宜低于室外通风计算温度。6)对排风热回收规定作了以下调整:※房间冷/热末端设备加集中新风系统05标准:最小新风量≥20000m3/h时,应设置集中排风系统,并至少有总新风量的40%设置热回收装置。09标准:最小总新风量≥40000m3/h时,应至少有相当于总新风量25%的排风,设置集中排风系统,并进行排风热回收。※全空气变风量或定风量系统(非强制)05标准:定风量系统总风量≥20000m3/h、最小新风比≥40%时,宜设置热回收装置;09标准:①全空气变风量和定风量系统,总新风量≥40000m3/h,且采用将新风集中预处理后送至各空气处理机组方式,应进行排风热回收;②全空气定风量系统风量≥10000m3/h、最小新风比≥50%时,可采用直流式空调系统,并应设置能量回收装置。※全空气直流式系统(强制,与05标准相同)①总风量3000-10000m3/h,应至少有总风量的80%设置热回收装置;②总风量大于10000m3/h,应至少有总风量的60%、且不得小于8000m3/h设置热回收装置。(2)下列情况允许不设置排风能量回收装置,且其新风量可不计入“总新风量”内。①排风中有害物质浓度较大(例如厨房油烟、吸烟室等)的房间;②采用直流(需加热)系统、冬季室内设计温度≤5℃的设备机房等房间;③排风用于其他房间补风、且其冷热量已被利用的房间;④设有经常开启的外门的底层房间;⑤冬季已采取利用自然冷源措施供冷的内区;⑥新风系统仅在夏季使用,同时新风和排风的温差≤8℃的房间。7)能量回收装置(1)选用原则(2)净能量回收效率(3)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的交换效率8)内区利用自然冷源供冷(1)全空气系统,可达到的最大总新风比,应不低于70%;(强制性规定)(2)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采暖期应完全利用冷却塔供冷,且设计采用的室外最高湿球温度设计值不应低于5℃。(强制性规定)其中,“……且设计采用的室外最高湿球温度设计值不应低于5℃”的说法,也可以理解为设计计算采用的室外湿球温度应取5℃。按照条文的规定,设计计算室外湿球温度当然允许取高于5℃,但冷却塔提供空调冷水的温度就会较高,只能适合冬季内区冷负荷很小的情况;而如果设计计算室外湿球温度取低于5℃,那就过于保守了,因为北京地区室外空气日平均湿球温度不高于5℃的日数超过100天。冷却塔供冷计算方法,可根据附录E-1。(3)采用水环热泵系统(4)采用其他措施9)制冷机综合制冷性能系数(SCOP)09标准除了保留05标准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溴化锂吸收式机组的性能参数要求以外,还提出了对各种电制冷机组综合制冷性能系数的要求,以控制制冷系统的总体能耗。综合制冷性能系数计算方法,可根据附录E-3。10)节能设计的判定(1)全部符合本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设计,各类公共建筑可以直接判定为节能公共建筑设计。(2)对甲类建筑和乙类建筑,应对“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和“采暖、空调与通风的节能设计”两个环节,进行节能设计的判定。①均符合3.1节和3.2节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指标限值,可确定为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符合节能要求。②如不符合3.1节和3.2节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指标,应进行热工性能权衡判断,借助模拟软件计算建筑围护结构全年累计耗冷和耗热量,以确定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是否符合节能要求。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的权衡判断方法,09标准与GB50189—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不同之处在于:国家标准计算参照建筑和设计建筑的能耗,要加入内部发热量等因素。而09标准仅计算围护结构的全年耗冷和耗热量,与参照建筑围护结构耗冷和耗热量的总和进行比较,而无需计算灯光、室内人员、设备等内部发热量。这样的规定从一定意义上讲,也许更为严格,因为不可以把减少内部发热量的办法,来弥补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不足。③甲类建筑和乙类建筑还需要符合第4章(即采暖、空调与通风的节能设计)的全部强制性条文,才可最终判定为节能公共建筑设计。(3)丙类建筑只要符合3.1节和3.2节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指标限值,即可直接判定为节能公共建筑设计。11)需向施工图审查单位提供的节能设计资料有所增加。(1)甲类公共建筑,附录C-1甲类建筑热工性能判定表或C-4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输入输出报表、附录C-6设计建筑围护结构做法表、附录D空调系统节能判定表;(2)乙类公共建筑,附录C-2乙类建筑热工性能判定表或C-4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输入输出报表、附录C-6设计建筑围护结构做法表、附录D空调系统节能判定表;(3)丙类公共建筑,附录C-5丙类建筑热工性能判定表、附录C-6设计建筑围护结构做法表;(4)所有公共建筑,建筑物冷、热负荷计算书;(5)所有公共建筑,空调、采暖水力平衡计算书;(6)有制冷设备的公共建筑,制冷机综合制冷性能系数计算书;(7)所有公共建筑,附录F照明设计节能判定表。
本文标题: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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