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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范围内用于网箱养鱼等的土地。•河流常水位岸线以下种植农作物的土地。•河流入海口处两岸突出岬角连线以内的土地。地类认定—河流水面下列土地认定为河流水面河流水面: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区段水面。小溪时令河带状河流辫状河流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湖泊常水位岸线以下的土地。—大于1km²湖泊,参照《中国湖泊名称代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确定。包括时令湖(间歇湖、季节性湖)、淡水湖、咸水湖等。—小于1km²湖泊,可参照当地水利部门资料确定。地类认定—湖泊水面下列土地认定为湖泊水面•由于季节、干旱等原因,在常水位岸线以下种植农作物等的土地。•湖泊范围内用于网箱养鱼等的土地。•河流与湖泊相连时,划定湖泊常水位岸线内的土地。地类认定—湖泊水面下列土地认定为湖泊水面湖泊水面: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常水位岸线以下水面常水位岸线以下杂草或种植土地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设计库容≥10万立方米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以下的土地。—水库参照《中国水库名称代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和当地水利部门资料确定。•河流与水库相连时,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以内的土地。•水库水面范围内用于网箱养鱼等的土地。•由于季节、干旱等原因,在正常蓄水位岸线以下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地类认定—水库水面下列土地认定为水库水面水库在正常运行情况下所蓄到的最高水位。又称正常高水位。拦河水库山涧水库水库水面: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设计库容≥10万立方米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平原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下其他土地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陆地上人工开挖或在低洼地区汇集的,蓄水量小于10万m³,常水位岸线以下的土地。包括塘堤、人工修建的塘坝、堤坝。•坑塘范围内,由于干旱、季节性等原因造成临时性干枯或生长农作物的土地。地类认定—坑塘水面下列土地认定为坑塘水面坑塘水面: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干涸坑塘人行走的埂积水坑塘人工坑塘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包括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大陆(包括海岛)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潮水常年涨落的区域的土地。•与大陆或海岛不相连的大潮低潮位以上的土地。•低潮位线用零米等深线替代。地类认定—沿海滩涂下列土地认定为沿海滩涂当太阳引起的潮水与月亮一起的潮水为同方向时。两者相互叠加,引起的大潮高潮位,多发生在每月初一。沿海滩涂: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包括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地。包括海岛的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地类认定—内陆滩涂下列土地认定为内陆滩涂内陆滩涂: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地。包括海岛的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河滩时令河滩湖滩库滩指人工修建,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护堤林及小型泵站。•人工修建,用于引水、排水、灌水的渠槽、渠堤及小型泵站用地。•与渠槽两侧毗邻,种植防护林的土地。•渡槽及支承渡槽桩柱的土地。•地面上,敷设倒虹吸管的土地。地类认定—沟渠下列土地认定为沟渠沟渠:指人工修建,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护路林及小型泵站。排水沟渠引水渠灌溉沟渠高架沟渠排污沟渠倒虹吸管干渠渡槽沟渠:指人工修建,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护路林及小型泵站。指经常积水或渍水,一般生长湿生植物的土地。包括草本沼泽、苔癣沼泽、内陆盐沼等。不包括森林沼泽、灌丛沼泽和沼泽草地。地类认定—沼泽地下列土地认定为沼泽地依据实地现状,参考林业湿地调查数据来认定沼泽地:指经常积水或渍水,一般生长湿生植物的土地。包括草本沼泽、苔癣沼泽、内陆盐沼等。不包括森林沼泽、灌丛沼泽和沼泽草地。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构)筑物用地。•修建水库挡水和泄水建筑物的土地。如坝、闸、堤、溢洪道等。•沿江、河、湖、海岸边,修建抗御洪水、挡潮堤的土地。•用于防护堤岸,修建丁坝、顺坝的土地。•修建取(进)水的建筑物的土地。如水闸、扬水站、水泵站等。地类认定—水工建筑用地下列土地认定为水工建筑用地•修建过坝建筑物及设施的土地。如船闸、升船机、筏道及鱼道等。•坝或闸与道路结合,以坝或闸为主要用途的土地。地类认定—水工建筑用地下列土地认定为水工建筑用地水工建筑用地: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构)筑物用地。河堤丁字坝水电厂房防波堤船闸分水闸防淤坝溢洪道水工建筑用地: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构)筑物用地。扬水站泵站挡潮闸鱼道水工建筑用地: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构)筑物用地。指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被冰体覆盖和雪线以上被冰雪覆盖的土地,确认为冰川及永久积雪。一般按最新地形图上标绘的冰川及永久积雪确定其范围。地类认定—冰川及永久积雪下列土地认定为冰川及永久积雪冰川及永久积雪:指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地类认定—其他土地指上述地类以外的其它类型的土地。12其他土地●1201空闲地●1202设施农用地●1203田坎●1204盐碱地●1205沙地●1206裸土地●1207裸岩石砾地指城镇、村庄、工矿范围内尚未使用的土地。包括尚未确定用途的土地。地类认定—空闲地下列土地认定为空闲地空闲地:指指城镇、村庄、工矿范围内尚未使用的土地。包括尚未确定用途的土地。建制镇空闲地村庄空闲地城市空闲地工矿内部空闲地指直接用于经营性畜禽养殖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等农产品生产的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晾晒场、粮食果品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地类认定—设施农用地下列土地认定为设施农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对规模化粮食生产设施及的配套设施建设,经论证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可以占用基本农田,但必须予以补划。•生产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和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地类认定—设施农用地下列土地认定为设施农用地包括蔬菜种植、烟草种植和茶园、橡胶园等农作物种植园•附属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地类认定—设施农用地下列土地认定为设施农用地—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设施农业生产中所必需的设备、原料、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场所用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场内道路等用地。地类认定—设施农用地下列土地认定为设施农用地•配套设施用地。配套设施用地是指由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包括: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用地。南方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种植面积500亩、北方1000亩以内的,配套设施用地控制在3亩以内;超过上述种植面积规模的,配套设施用地可适当扩大,但最多不得超过10亩。地类认定—设施农用地下列土地认定为设施农用地•经营性粮食存储、加工和农机农资存放、维修场所。•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等用地。•设施农用地中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超过上述相应标准的土地。地类认定—设施农用地下列土地不能认定为设施农用地设施农用地—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PC板温室玻璃温室连栋塑料大棚日光温室设施农用地—设施畜禽养殖用地:指直接用于经营性畜禽养殖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设施农用地—设施种植用地:指直接用于作物栽培等农产品生产的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设施农用地—设施水产养殖用地:直接用于水产养殖等农产品生产的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设施农用地—看护房用地: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设施农用地—辅助生产设施:指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设施农用地—配套设施:指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设施用地。供暖设施消毒设施设施农用地—配套设施: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等设施用地。晾晒场烟叶晾烤房葡萄干晾房指梯田及梯状坡地耕地中,主要用于拦蓄水和护坡,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地坎。•小于等于2度的耕地视为平地,没有田坎。地类认定—田坎下列土地认定为田坎田坎:指梯田及梯状坡地耕地中,主要用于拦蓄水和护坡、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地坎。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地类认定—盐碱地、沙地下列土地认定为盐碱地盐碱地: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沙地。地类认定—盐碱地、沙地下列土地认定为沙地沙地: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沙地。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地类认定—裸土地、裸岩石砾地下列土地认定为裸土地裸土地: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指表层为岩石或石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地类认定—裸土地、裸岩石砾地下列土地认定为裸岩石砾地裸岩石砾地:指表层为岩石或石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城镇村用地城镇村用地●201城市●202建制镇●203村庄指城市居民点,以及与城市连片的和区政府、县级市政府所在地镇级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机关、学校等单位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其他各类用地。城市城市:指城市居民点,以及与城市连片的和区政府、县级市政府所在地镇级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机关、学校等单位用地。指建制镇居民点,以及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其他各类用地。建制镇建制镇:指建制镇居民点,以及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用地。指农村居民点,以及所属的商服、住宅、工矿、工业、仓储、学校等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其他各类用地。村庄村庄:指农村居民点,以及所属的商服、住宅、工矿、工业、仓储、学校等用地。对城市、建制镇、村庄外独立的工业仓储用地分别标注为:201A城市独立工业仓储用地202A建制镇独立工业仓储用地203A村庄独立工业仓储用地独立工业仓储用地•耕地实际利用情况标注根据耕地图斑上的种植情况标注:耕种GZ未耕种WG休耕XG园木YM林木LM绿化草地LH牧草MC坑塘KT耕种主要是指耕地上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临时种植花卉、苗圃及城市草皮等),包括耕作层未被破坏的非工厂化的简易大棚、地膜等用地;休耕是指有计划地“休养生息”的耕地;未耕种是指近三年连续无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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