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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业咨询首页上一页建筑节能规范简称涉及居建规范强条一涉及居建规范强条二涉及居建规范强条三涉及公建规范强条一涉及公建规范强条二涉及公建规范强条三涉及居建规范非强条图纸错、漏问题计算错漏问题软件常见问题大业咨询首页上一页本文涉及各规范采用以下简称:1《居节能标》:《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J275-20032《居节能细则》:《〈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规范简称大业咨询首页上一页3《公建节能标》:《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4《公建节能细则》:《<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DBJ15-51-2007规范简称大业咨询首页上一页涉及居住建筑规范强条一《居节能标》第4.0.6条,《居节能细则》第4.1.6条文内容:居住建筑屋顶和外墙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应符合表4.0.6的规定。当设计建筑的屋顶和外墙不符合表4.0.6的规定时,其空调采暖年耗指数(或耗电量)不应超过参照建筑的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表4.0.6屋顶和外墙的传热系数K[W/(㎡·K)]、热惰性指标D大业咨询首页上一页涉及居住建筑规范强条一屋顶外墙K≤1.0,D≥2.5K≤2.0,D≥3.0或K≤1.5,D≥3.0或K≤1.0,D≥2.5K≤0.5K≤0.7注:D<2.5的轻质屋顶和外墙,还应满足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第5.1.1条所规定的隔热要求。表4.0.6大业咨询首页上一页涉及居住建筑规范强条一常见问题:一、当屋面的热惰性指标D≥2.5时,K≤1.0,这条是指混凝土结构屋面等质量屋面。在实际操作规程容易被忽略的是D值的限值。有的工程采用的是轻质屋面,而设计人仍采用K≤1.0的限值(应采用K≤0.5或K≤0.7);有的工程虽然采用了砼重质屋面,但由于设计人在计算时,未将所有各层材料充分计算在内,D值仍未能达到2.5。大业咨询首页上一页涉及居住建筑规范强条一常见问题:二、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是指各朝向不同外围护结构(不含门窗)的传热系数按各自围护结构面积加权平均的数值,主要是必须考虑围护结构周边混凝土梁、柱、剪力墙等结构性热桥的影响,以保证建筑在夏季空调时,通过围护结构的传热量不超过标准的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人将结构性热桥部分忽略不计,造成K值计算错误。大业咨询首页上一页涉及居住建筑规范强条一常见问题:三、在外墙K值的计算中,浅色外表面的当量热阻0.2是许多设计人乐意采用的,但在应用时应注意:如果在规定性指标计算时已采用了浅色外饰面的附加热阻0.2,就不能再参加其后的耗电指数计算,否则会使得这部分热阻被重复利用。所以,如果要进行性能化指标的计算,必须在规定性指标计算时将浅色外饰面的附加热阻设计为0,这样在其后进行的性能化计算才是正确的。大业咨询首页上一页涉及居住建筑规范强条一常见问题:四、另一个容易忽略的地方在标准的第5.0.1条第3,对节能设计进行综合评价的建筑,其天窗的遮阳系数和传热系数、屋顶的传热系数仍应满足本标准第4章的要求。五、节能计算的构造材料品种和厚度应与设计图纸一致。大业咨询首页上一页涉及居住建筑规范强条二《居节能标》第4.0.7条,《居节能细则》第4.1.7条文内容:居住建筑采用不同平均窗墙面积比时,其建筑物外窗的平均综合系数应符合表4.0.7-1和表4.0.7-2的规定。当设计建筑的外窗不符合表4.0.7-1和表4.0.7-2的规定时时,其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不应超过参照的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大业咨询首页上一页涉及居住建筑规范强条二表4.0.7-2南区居住建筑建筑物外窗平均综合遮阳系数限值建筑物外墙平均K值(ρ≤0.8)外窗的综合遮阳系数SW平均窗墙面积比CM≤0.25平均窗墙面积比0.25<CM0.3平均窗墙面积比0.3<CM≤0.35平均窗墙面积比0.3<CM≤0.4平均窗墙面积比0.4<CM≤0.45K≤2.0,D≥3.0≤0.6≤0.5≤0.4≤0.4≤0.3K≤1.5,D≥3.0≤0.8≤0.7≤0.6≤0.5≤0.4K≤1.0,D≥2.5或K≤0.7≤0.9≤0.8≤0.7≤0.6≤0.5注:1.本条文所指的外窗包括阳台门。2.南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对外窗传热系数不作规定。3、ρ为外墙表面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大业咨询首页上一页涉及居住建筑规范强条二常见问题:一、居住建筑是以控制开窗面积为主要手段的。在实际计算中,许多设计人往往未将阳台门计入外窗面积中,造成窗墙面积比过小,与实际情况不符。二、节能计算外窗采用的玻璃品种与施工图不一致。大业咨询首页上一页涉及居住建筑规范强条三《居节能标》第4.0.10条,《居节能细则》第4.1.10条文内容:居住建筑外墙(包括阳台门)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外窗所在房间地面面积的8%或外窗本身面积的45%。大业咨询首页上一页涉及居住建筑规范强条三常见问题:一、为保证居住者在室外气象条件较好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开启的窗通风来保持室内良好的卫生条件和热舒适水平,主要居室内良好的卫生条件和热舒适水平,主要居室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小于所在房间地地面面积的8%是必须的。大业咨询首页上一页涉及居住建筑规范强条三二、门窗气密性漏标注或标注不满足规定要求,如居住建筑层数大于9层时,漏注9层以上外窗气密性要求,特别是当设计建筑既有公共建筑又有居住建筑时,应特别注明公共建筑外窗气密应满足《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中注明的4级。常见问题:大业咨询首页上一页涉及居住建筑规范非强条条文内容:居住建筑的屋顶和外墙宜采用下列节能措施:1、浅色饰面(浅色粉刷、涂层和面砖等);2、屋顶内设置贴铝箔的封闭空气间层;3、用含水多孔材料做屋面层;4、屋面蓄水;5、屋面遮阳;6、屋面有土或无土种植;7、东、西外墙采用花格构件或爬藤植物遮阳。大业咨询首页上一页涉及居住建筑规范非强条计算屋顶和外墙总热阻时,上述各项节能措施的当量热阻附加值,可按表4.0.12取值。表4.0.12隔热措施的当量附加热阻采取节能措施的屋顶或外墙当量热阻附加值(㎡.K/W)浅色外饰面(ρ<0.6)0.2内部有贴铝箔的封闭空气间的屋顶0.5用含水多孔材料做面层的屋面0.45屋面蓄水0.4屋面遮阳0.3屋面有土或无土种植0.5东、西外遮阳墙体(透射比<0.5)0.3注:ρ为屋顶外表面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大业咨询首页上一页涉及居住建筑规范非强条常见问题:当外墙和屋顶采用浅色外饰面时,可折合当量热阻0.2。但要注意,当规定性指标无法全部满足规范要求而采用性能化指标计算耗电量或耗电指数时,应在规定性指标计算时将这部分附加热阻设定为0,否则在性能化指数计算时将重复利用。大业咨询首页上一页涉及公共建筑规范强条一《公建节能细则》第4.2.2条条文内容:根据建筑所处城市的建筑气候分区,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分别符合表4.2.2-1、表4.2.2-2的规定,建筑每个朝向的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均不应大于0.70。基中外墙的传热系数为包括结构性热桥在内的平均值Km。大业咨询首页上一页涉及公共建筑规范强条一表4.2.2-2夏热冬暖地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和综合遮阳系数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K)重质(D≥2.5)轻质(D<2.5)屋面≤0.9≤0.4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1.5≤0.7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1.5外窗(包括透明幕墙)传热系数KW/(㎡·K)综合遮阳系数SW(东、南、西向/北向)单一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窗墙面积比≤0.15≤6.5-0.15<窗墙面积比≤0.2≤6.5≤0.70/-0.2<窗墙面积比≤0.3≤4.7≤0.45/0.540.3<窗墙面积比≤0.4≤3.5≤0.40/0.490.4<窗墙面积比≤0.5≤3.0≤0.36/0.450.5<窗墙面积比≤0.6≤3.0≤0.33/0.420.6<窗墙面积比≤0.7≤3.0≤0.31/0.40屋顶透明部分≤3.5≤0.31大业咨询首页上一页涉及公共建筑规范强条一常见问题:一、广东地区基本属于夏热冬暖地区,应用得最多的是表4.2.2-2。二、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是指各朝向不同外围护结构(不含门窗)的传热系数按各自围护结构周边混凝土梁、柱剪力墙等结构性热桥的影响,以保证建筑在夏季空调的传热量不超过标准的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人将结构性热桥部分忽略不计,造成K值计算错误。大业咨询首页上一页涉及公共建筑规范强条一常见问题:三、在外墙K值的计算中,浅色外表面的当量热阻0.2是许多设计人乐意采用的,但在应用时应注意,如果在规定性指标计算时已经采用了浅色外饰面的附加热阻0.2,就不能再参加其他的耗电量计算,否则会使得这部分热阻重复利用。所以,如果要进行性能化指标的计算,必须在规定性指标计算时将浅色外饰面的附加热阻设定为0,这样在其后进行的性能化指标计算才是正确的。大业咨询首页上一页涉及公共建筑规范强条二《公建节能细则》第4.2.4条条文内容: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不满足表4.2.2-1、表4.2.2-2的规定时,其热工性能可按表4.2.4-1~表4.2.4-4选择,或按本细则第4.3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当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小于0.40时,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大业咨询首页上一页涉及公共建筑规范强条二表4.2.4-4夏热冬暖地区外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和综合遮阳系数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K)重质(D≥2.5)轻质(D<2.5)屋面≤0.9≤0.4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1.5≤0.7外窗(包括透明幕墙)传热系数KW/(㎡·K)综合遮阳系数SW(东、南、西向/北向)单一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窗墙面积比≤0.15--0.15<窗墙面积比≤0.2-≤0.70/-/-0.2<窗墙面积比≤0.3≤5.0≤0.47/0.42/0.570.3<窗墙面积比≤0.4≤4.5≤0.42/0.38/0.520.4<窗墙面积比≤0.5≤4.0≤0.38/0.33/0.470.5<窗墙面积比≤0.6≤4.0≤0.35/0.30/0.420.6<窗墙面积比≤0.7≤4.0≤0.31/0.28/0.350.7<窗墙面积比≤0.85≤3.5≤0.23/0.21/0.28屋顶透明部分≤3.5≤0.31大业咨询首页上一页涉及公共建筑规范强条二表4.2.4-3夏热冬暖地区外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和综合遮阳系数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K)重质(D≥2.5)轻质(D<2.5)屋面≤0.9≤0.4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2.0(D≥3.0)≤0.7外窗(包括透明幕墙)传热系数KW/(㎡·K)SW(东、南、西向/北向)单一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窗墙面积比≤0.15--0.15<窗墙面积比≤0.2-≤0.70/-/-0.2<窗墙面积比≤0.3≤5.0≤0.41/0.41/0.520.3<窗墙面积比≤0.4≤4.5≤0.40/0.36/0.440.4<窗墙面积比≤0.5≤4.0≤0.36/0.31/0.400.5<窗墙面积比≤0.6≤4.0≤0.33/0.30/0.370.6<窗墙面积比≤0.7≤4.0≤0.31/0.28/0.350.7<窗墙面积比≤0.85≤3.5≤0.23/0.21/0.28屋顶透明部分≤3.5≤0.31注:1、有外遮阳时:综合遮阳系数=窗的遮阳系数×外遮阳系数;2、无外遮阳时:综合遮阳系数=窗的遮阳系数。大业咨询首页上一页涉及公共建筑规范强条二常见问题:一、细则在原《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的基础上增加了4个表格,可按查表的方式作权衡判断。二、当窗墙面积比小于0.4时,玻璃等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这是在实际操作中最容易被忽视的。主要由于设计人对玻璃的光学性能认识不足,不理解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与窗的遮阳系数之间的关系。大业咨询首页上一页涉及公共建筑规范强条三《公建节能细则》第4.2.2.3条条文内容:东西墙和屋顶的隔热性能应满足《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第
本文标题:建筑节能,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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