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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与医疗告知法律的概念和本质定义:法律就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包括宪法、法律(就狭义而言)、法令、行政法规、条例、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行为规范+制裁措施)本质: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法律的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法律责任的概念和分类定义: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分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也叫过失责任原则,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1、有侵权行为2、侵权人有过错(过失)3、有损害事实4、有因果关系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行为人只要给他人造成损失,不问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而都应承担的责任。一般认为,我国合同法上的违约责任与侵权法上的特别侵权的规则原则即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如产品责任、环境污染、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等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过错推定责任: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如:《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侵权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患者的知情同意权1、知情同意权的概念2、医师告知与患者知情同意3、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法律依据4、患者知情同意书的法律效力5、患者知情同意权对医院和医生提出的要求知情同意权的概念知情同意权是指行为人在社会行为中,特别是民事行为中,要求对对方信息的了解和知悉程度与对方对自己的了解和知悉相对称,并在此基础上选择是否同意对方行为的权利。知情同意权分为知情和同意两部分内容,在医疗行为中,知情体现医生尊重患者权利,履行告知义务的过程,主要是向患者详细介绍病情和检查治疗的必要,和可能产生的预后等等情形;同意体现的是患者就医自主选择权,在充分了解告知的内容后,授权同意医生对其行使治疗措施。医师告知与患者知情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权与同意权医师告知义务的概念医师告知义务是指医师在执行医疗行为的过程中,将其诊疗的对象即患者的有关疾病诊断、治疗措施以及疾病发展和治疗措施所面临的风险向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交代的义务。医师告知义务的特征告知义务的主体是医务人员告知的对象:首先是患者本人,在特殊情况下不能或不宜告知患者的才向其家属或关系人告知。医师告知的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医务人员告知的内容主要包括:①患者的病情②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将要采取的诊断和医疗措施③医疗风险④替代方案⑤实施完检查或治疗后,或出院时还应告知有关用药、饮食、活动等注意事项。医师告知的方式根据告知的形式可分为:口头告知书面告知公示告知:告知的对象不具有特定性,具有广而告知的作用,是医疗机构履行告知义务方便患者就医的一个重要方面。如门诊大厅的电子显示屏医师告知的方式按告知的内容可分为:一般性告知:主要是介绍医院的整体情况和可及的资源(包括卫生技术人员的一般状况),以供患者在整个就诊过程中参考。就目前的治安状况还要向患者及家属做好安全告知(防火、防盗等)个体性告知:这种告知主要是医护人员针对不同的患者、不同的病情而告知不同的内容。患者的知情权与同意权患者知情权的概念和特征患者知情权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的过程中,有了解自己的病情、医师将要采取的医疗措施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的权利。患者知情权与医务人员的告知义务是对应的,因而,医务人员告知义务的部分法律特征与患者的知情权是重合的,如医务人员告知的内容就是患者知情的内容,医务人员告知的方式就是患者知情的方式。因此医务人员告知义务是主动的,患者的知情权是被动的,只有医务人员履行好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权才可能得到保障。患者的知情权与同意权患者同意权的概念和特征患者同意权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的过程中,对于医务人员出于检查和治疗需要,而拟定要在患者身上采取的一些有创或有风险的操作或使用比较贵重的药品等,需要患者授权和同意,以便医务人员可以实施这些检查和治疗。同意权涉及的可能是患者的生命健康权或者财产权。患者的知情权与同意权①同意的主体,即谁有权做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与医务人员的告知对象相同。②同意的内容:主要有两项,即是否同意医务人员在其身体上实施有创的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是否同意实施昂贵的重大检查和贵重医疗用品。③同意的形式:对于制作知情同意书的,要求患方签字予以确认。没有制作知情同意书的,也需要患方做出明确同意的意思表示。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38条规定: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法律依据《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六条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法律依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患者知情同意书的法律效力(1)证据作用,是医生行使治疗权的法律依据。(2)在法律许可和患者授权范围内对患者行使治疗权A.不违反医疗法律法规,并不是患者签署了同意书后,医生就可以随意操作。B.在患者授权范围内进行治疗,不能擅自扩大治疗范围。医疗知情同意权对医院和医生提出的要求更新传统的医患关系观念加强医患沟通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的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反映的是医患双方寻求需要满足的心理状态—患者寻求一种尊重,关心与爱;医者寻求一种认可,自我实现价值的感觉。生物医学模式——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更新传统的医患关系观念加强医患沟通古代医患关系----称医术为仁术,是说医学是一种“救人生命”“活人性命”的科学。医者---神仙、上帝、医生为患者看病是恩赐施舍。新中国医患关系---医学宗旨“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有病求医,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更新传统的医患关系观念加强医患沟通传统上医患关系定位在“以疾病为中心”的医学模式之上,关系是不平等的,容易产生纠纷并激化矛盾。而现代的医患关系建立在“以病人为中心”的新型医学模式之上,促进医患关系的平等,首先要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来到医院的是病还是人)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福冈宣言》指出“所有医生必须学会交流和人际关系的技能。缺少共鸣(同情)应当看作技术不够一样,是无能的表现。”医生的工作在所有的职业之中,医生是最无法速成的职业之一,也是压力最大的职业之一,更是一个要终身学习的职业。胡大一教授在“关爱医生,相约健康行”——中国医师高血压患病及诊治调查项目启动仪式上称,去年完成的对全国386家医院的4032名医生开展专项调查发现:近一半男性医生患有高血压,其中心内科男医师平均十年冠心病危险已达4%,女医师则为2%,40岁以上无论男女,相对发病风险都远高于同龄普通人群。由于治疗压力过大,医生的平均寿命要比普通人少3岁。六六——《心术》医生是一个很奇怪的职业。几乎所有的职业都有兼容性和选择性,独独医生这个行业是排他的。学生考学校,考不上北大,清华也好,两者皆不取,南大也行。看病就完全不是这样。你得了疑难杂症得了绝症,但凡有条件,你一定会选这个行业里最最顶尖的好医生。医生没有好医生、次好医生、普通医生的差别,医生只有好和坏两类。我们只以效果论成败。能看好病的就是好医生,看不好病的就是坏医生。因为人的一生,职业也好,前途也好,你都有尝试和转变的可能,而生命,只有一次,不可逆转。医生有三重境界第一重:治病救人——看好病人的病第二重:人文关怀——悲天悯人之心第三重:精神支柱——进入病人的灵魂“医术,乃仁术也;医者,父母心”裘法祖院士:做人要知足、做事要知不足、做学问要不知足德不近佛者不可以为医,才不近仙者不可以为医。患者是什么?患者是顾客?患者是亲人?患者是朋友?患者是上帝?上帝的概念:一个你看不见,摸不到,但是真实存在的神。你的父亲如何待你,他也会如何待你,而且会比你父亲待你好。不管你做错什么,他永远爱你。只要你信他,愿意认错,他会把你带进天国,享受永生。———《圣经·约翰福音》处理好情与法的关系不要因为亲属和熟人等而省略了告知程序。不出事时是朋友,出事以后就什么都不是了。例:妻子告丈夫(麻醉),儿子告父亲单位(车祸)充分尊重和重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知情同意权是法律赋予患者的权利,患者随时可以运用这个权利CCTV-1今日说法2013年2月1日:《不食人间烟火的儿子》苯丙酮尿症新生儿筛查充分尊重和重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患者,女,35岁,因“畏寒发热2天”以“发热待查:上呼吸道感染可能”收住某医院呼吸内科。入院后次日上腹部B超检查发现患者肝脓肿,脓肿大小8.3×6.0cm;上腹CT检查提示脓肿内呈分隔状。遂以“肝脓肿”转入普外科。普外科经管医生综合上腹部B超
本文标题:法律责任与医疗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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