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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白鹿原》为例谈宗法制度在中国乡土小说中的影响——从鹿三、鹿兆谦、田小娥之人物形象看宗法制度对人的本性的扭曲与迫害摘要:中国社会本质上是一种乡土社会,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这样写道:“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中国当代文学的农村题材小说视野中的乡土性生活来看,中国乡土社会生活又是以宗法制度为基础的乡土性生活。宗族制度与宗法观念长期控制着我国农村广大劳动者的生活和思想,成为指导他们生活的基本思想,深入骨髓。宗族制度这一特殊的社会现象,成为广大乡土作家描绘乡土社会不可缺少的元素之一。本文以20世纪90年代乡土小说代表作《白鹿原》为例,探讨中国宗法制度在乡土小说中的影响,通过对《白鹿原》中典型人物鹿三、鹿兆谦、田小娥的分析,探讨宗法制度对人的天性的扭曲与迫害,从中寻找宗法制度对中国乡土社会,乃至整个中国的巨大影响。主题词:中国当代文学乡土小说人物形象宗法制度影响一、中国乡土社会的史诗——《白鹿原》谈中国当代乡土小说不得不说《白鹿原》,20世纪90年代乡土小说的代表作《白鹿原》,是一部史诗般的恢弘巨著,作品以空前的规模和深度,表现了中国农业社会的基本特点,塑造了各种类型的农民形象,并通过对白嘉轩、鹿子霖、鹿三、鹿兆谦(黑娃)、田小娥等典型人物的塑造,体现出生活在白鹿原这片土地上的乡民们的心理特征,从而反射出这一时期中国农村社会的现实状态。作为一种重要的表现农村社会形态的艺术形式,乡土小说,是指形成于20世纪20年代中期,一批作家以自己熟悉的的故乡风土人情为题材,揭示宗法制乡镇生活的愚昧、落后,凭借以抒发自己乡愁的小说。[1]由此可见,乡土小说这一文学创作始终隐含着中国最古老的法律制度,即宗法制度。作者们通过对农村宗法制度的描述,体现我国旧社会农村的愚昧、落后,写出了吃人的礼教对人民的迫害,进而透示出中华民族迈向现代化历程的曲折与艰辛。《白鹿原》的作者陈忠实先生,与小说主人公白嘉轩的出身背景可以说极为相似,陈忠实出生于西安市东郊灞桥区西蒋村一个普通的农家,祖上世代都是农民,但都有文化,算得上是耕读世家。陈忠实本人曾长期生活在农村,作品也以写农村题材为主,是一位从黄土地上走来的实力派作家。为写作《白鹿原》这部小说,陈忠实花了两三年的时间做准备,先是查阅历史资料,包括县志、地方党史和文史资料等,然后学习和了解中国近代史,重新了解小说所选定的历史段落的总脉络和总趋势,特别是关中这片土地的兴衰史,对农村社会宗族制度对农民的影响十分关注。正因为如此,陈忠实先生在《白鹿原》的创作中才能更加贴近农村生活本质,贴近人物心灵,使人物更加鲜活,更具真实性。因此以陈忠实的代表作《白鹿原》为例,较能表现中国宗族制度在乡土小说中的影响。作家作品中所塑造的世界往往作家的精神世界息息相关,血脉相连。在《白鹿原》这部乡土题材作品中,村庄成为作家情感的栖息地、思想的出发地。作家艺术的建构了一个自己内心的世界,塑造一个个似假还真的场景和人物,借以抒发自己内心对这个社会的体悟和思考。作品以白嘉轩与鹿子霖两个人物为主线,长工鹿三、“圣人”朱先生等人物为副线,以清朝瓦解、军阀混战、国共斗争直至新中国成立这段历史为背景,透视了凝结在关中农民身上的生存追求和文化精神,寄寓了家族和民族的诸多历史内涵。在中国这一农业文明高度发达的古老国家,对中国农村的描述,不能忽略的一个社会因素就是家族。传统乡土中国的家族,是包含了家族经济、家族权威、宗法制度及道德教化等要素在内的民间社会形态。想要最真实的体现我国乡土社会形态,就必须讲到在我国漫长的历史中始终占有重要地位的宗法制度,在乡土小说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因素便是描写农村宗族制度。小说《白鹿原》通过对陕西黄土高原上白鹿村这一历史久远,素有“仁义白鹿村”之称的礼仪大庄的描写,通过白鹿村中白姓和鹿姓两大家族的兴衰,写出了奉行宗法制度的农村中的世态炎凉和无产者的不幸,封建等级制度延伸出的生活逻辑和社会心理对贱者、弱者不动声色的毁灭,封闭的边远乡村中原始野蛮习俗对人民的迫害和控制等等。可以说是一部描写中国乡土社会的宏大史诗。本文试以《白鹿原》中几位代表人物形象鹿三、鹿兆谦、田小娥为例,探讨宗法制度对人的本性的扭曲与迫害。二、奴性的代表——鹿三鹿三是一个正统农民形象,他是白鹿村白家两代唯一的长工,按其阶级地位而言,应是与白嘉轩势不两立的。然而,鹿三与他的主人之间的关系却十分和谐动人。鹿三是个忠仆,他忠于白家。在饥荒时自己提出要离开白家,因为他不想在白家白吃白住,而拖累了白家。他又是:“一个自尊,自信的长工,以自己诚实的劳动取得白家两代人的信任,心地踏实地从白家领取仪定的薪俸”[2]从这淳朴的内心独白中,可以透视出鹿三是那样的善良、忠厚。但同时也体现出了根植于鹿三心中的奴性本质,他从未想到过反抗,安于现实,对于寄人篱下的生活感到的不是屈辱而是满足:“在他看来,咱给人家干活就是为了挣人家的粮食和棉花,人家给咱粮食和棉花就是为人家干活,这是天经地义的又是简单不过的事。挣了人家生的,吃了人家热的,不好好给人家干活,那人家雇你干什么?反过来有的财东想让长工干活还想勒扣长工的吃食和薪俸,那长工还有啥心劲给你干活?这样,财东想要雇一个顺的长工和长工想要择一家仁义的财东同样不容易。白家是仁义的。”[3]也就是这样一种奴性本质,使一位淳朴善良的庄稼汉成为血刃儿媳田小娥的凶手。在鹿三的性格中,有极为粗豪、勇武或者说冷硬、凶悍的一面,这在他闹“交农”中的表现就足以说明,以至在交农取得胜利以后,白嘉轩在门口迎接他,深深地向他鞠了一躬:“三哥,你是人!”[4]粗勇的性格、对封建宗法制度的极度推崇、深入骨髓的奴性使鹿三这样一个墨守伦理纲常的公公,无法容忍这个在他眼里认为是个“烂货”、“婊子”、“祸害”的儿媳,他认为田小娥是断送儿子黑娃前程的祸根,败坏了他家门风的荡妇。最主要的是这个烂女人竟然把白嘉轩的接班人白孝文拉下了水,弄得他“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这是最让鹿三这个“白鹿原上最好的长工”觉得惭愧和愤怒的事情,甚至可以说,正是这一点,才最终使他下了杀人的决心。杀死儿媳田小娥正是鹿三人性中奴性的最高体现,同时反映了封建宗法制度对于人的本性的扭曲,写出了奉行宗法制度的农村中的世态炎凉和无产者的不幸,封建等级制度延伸出的生活逻辑和社会心理对贱者、弱者不动声色的毁灭,封闭的边远乡村中原始野蛮习俗对人民的迫害和控制。在人性“性善”本质以及儒教道德倡导的“仁爱”思想的束缚下,鹿三的野蛮行为,使他陷入恨悔交织的忧郁之中,一步步走向崩溃的边缘。三、桀骜不驯的反抗者——鹿兆谦(黑娃)黑娃是陈忠实在作品中着力塑造的人物形象之一。少年时候的黑娃,就以其鲜明的形象,先于其他同龄人进入我们的眼帘。黑娃是白家长工鹿三之子。下层劳动者生活的艰辛,使这个少年形成了桀骜不驯、豪爽仗义、向往自由天地的性格。一开始是不大情愿地摞下草镰草笼、掮上板凳去上学,在学堂里看到紫红的毛笔笔头联想到的是狐狸火红的皮毛、惦记被他伤了的狐狸跛腿好了没有。而当母亲劝他好好念书时,他却不耐烦地说“干脆还是叫我去割草。”鹿兆鹏给他的冰糖与点心使他颤栗,但也使他感到悲哀:“冰糖给黑娃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美好而又痛苦的向往和记忆,他愈来愈明晰,只有实践了他‘挣钱先买一口袋冰糖’的狂言才能解除其痛苦。”[5]利用徐先生让他们外出砍柳树股儿的工夫,引导鹿兆鹏、白孝文偷偷去看配驹儿,当白、鹿两家弟兄先后离开村子去学馆念书去时,他扛起独凳毅然决然离开了学堂。这是一个有血有肉,及其鲜活的人物形象,他生性桀骜不驯,自小就习惯了自由自在的生活,一切文雅、古板、严整,都与他无缘。也因此他一直不喜欢令人敬畏的白嘉轩,同是富家子弟,他会更喜欢鹿子霖之子鹿兆鹏。鹿兆鹏的随和、亲近,吸引了他。但是兆鹏给他的冰糖点心又强烈地刺伤了他,使他痛苦不堪。而他自身那种充满骨气,向往自由的性格,使他走上了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但最终也葬送了他。从离开白鹿原到外地“熬活”,到与雇主小妾田小娥偷情被抓,再到带着田小娥回到白鹿原,在不被宗法礼教所接纳的情况下始终坚持着本性,按照自己的天性来生活。一直到后来在共产党员鹿兆鹏的鼓动下参加了党在西安举办的“农民运动讲习所”后回到白鹿原,在鹿兆鹏的策划指挥下发起了一场“风搅雪”的运动。虽然共产党对宗法制度的打击,使宗法制度从政治上失去了存在的保障,也使处于社会底层的鹿黑娃、田小娥等人暂时获得了一定权力,但是,作为观念文化出现的宗法观念,并没有也不可能像作为制度文化出现的宗族制度那样容易被摧毁。白鹿村上“风搅雪”的运动最终因国共合作的破裂走向灭亡,白鹿村族长白嘉轩带领儿子白孝文将白鹿村的祠堂完全按照原来的格局复原过来,农协留在祠堂里的一条标语一块纸头都被彻底清除干净。鹿黑娃也因此被逼上山为匪,为后来的悲剧结局埋下伏笔。在作品结尾,已经身为滋水县副县长的黑娃最终因为曾经做土匪而送掉了性命。这其中有人为的迫害,但更多体现的是宗法制度对于人的迫害,一个勇敢的、桀骜不驯的反抗者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在那样一个宗法制度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中是不可能有好的结果的。四、宗法制度下的悲剧女性——田小娥在《白鹿原》这部小说中,最能体现封建宗法制度对人的迫害与摧残的当说是田小娥这一人物形象的塑造,田小娥是一个普通的女子,出身于读书人家,容貌姣好,却不幸受封建包办婚姻的迫害嫁给了年近70的郭举人为妾,过着非人的生活。她勾引了当时在郭举人家当长工的黑娃,与之发生关系,这是对封建礼教“存天理,灭人欲”的一种反抗,她被郭举人逐出门外,后跟随黑娃回到白鹿原,却依旧得不到人的对待,她被拒绝进入祠堂,远离众人,居住在破烂的窑洞,在失去了丈夫黑娃的保护后沦为孤立无援的境地,鹿子霖的乘人之危加重了她的苦难,白孝文的情欲相悦更是使她跌入了封建宗法社会的深渊。她为人所不耻,被人憎恶,然而这一切的悲剧都是由她的亲人所造成的,最后死在她的公公鹿三手中更是她史料未及的事情。她善良却软弱,美丽却无知,在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下,得不到作为人最起码的尊重,她努力反抗,追寻自己的幸福,最终还是以悲剧收场。她附身鹿三时说出的那番告白便是血泪的控诉:“我到白鹿村惹了谁了?我没偷掏旁人一朵棉花,没偷扯旁人一把麦苗柴禾,我没骂过一个长辈人,也没揉戳过一个娃娃,白鹿村为啥容不得我住下?我不好,我不干净,说到底我是个婊子。可黑娃不嫌弃我,我跟黑娃过日子。村子里住不成,我跟黑娃搬到村外烂窑里住。族长不准俺进祠堂,俺也就不敢去了,咋么着还不容让俺呢?大呀,俺进你屋你不让,俺出你屋没拿一把米也没分一把蒿子棒捧儿,你咋么着还要拿梭镖刃子捅俺一刀?大呀,你好狠心……”[6]田小娥到死都没有赢得做人的权利,由此可以看出,封建礼教的虚伪,宗法观念的愚昧对人的迫害到了一种怎样的地步。五、总结《白鹿原》一书反映了渭河平原从清末到民初近百年的历史变迁,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反映了在历史的变迁过程中宗法制度对人的影响,对下层劳动者精神的控制,对人的本性的迫害,深刻的揭露了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妇女、社会、文化、心理等因素被陈忠实痛切地扭结在一起,成为他反思中华文化,解剖中国历史与社会、民族命运的支撑点。从文化的角度来看,小说《白鹿原》通过白鹿村上家族史的变迁,在历史与现实的背景下,反思了中华文化,思考了民族命运,写出了一个民族文化环境中的人的生活,写出了礼教吃人,政体腐败的悲惨境遇,对封建宗法制度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对宗法观念对人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从而举起了反封建的大旗,同时也指出了中华民族迈向现代化的征程还很漫长,这是《白鹿原》的核心思想,也是《白鹿原》动人心魄的魅力所在。参考文献:[1]:李怡、干天全主编:《中国现当代文学》,重庆大学出版社,2010年10月第一版,第71页。[2]:陈忠实:《走向诺贝尔.陈忠实卷》,文化艺术出版社,2002年10月第1版,第63、64页。[3]:陈忠实:《走向诺贝尔.陈忠实卷》,文化艺术出版社,2002年10月第1版,第64页。[4]:陈忠实:《走向诺贝尔.陈忠实卷》,文化艺术出版社,2002年10月第1版,第85页。[5]:陈忠实:《走向诺贝尔.陈忠实卷》,文化艺术出版社,2
本文标题:以《白鹿原》为例谈宗法制度在中国乡土小说中的影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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