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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股权型众筹及法律风险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龙喜福律师广东省律师协会证券法律委员会委员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引言: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家庭电脑的普遍使用,人们对于新生事物的接受能力越来越强。众筹作为互联网金融的新兴融资方式,受到人们越来越高的关注度。在传统的融资环境下,许多小微企业只能通过民间借贷、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融资。银行贷款手续繁杂,门槛较高,很难惠及小微企业;未规范的民间借贷利率奇高,小微企业根本无法承担高昂利息,对民间借贷只能“望梅止渴”。。。。。大部分小微企业没有及时的得到资金援助,错过了最好的发展机遇,导致企业无法得到高速发展。众筹-----特别是股权型众筹恰是一场及时雨能使小微企业“久旱逢甘露”,解决企业发展资金的瓶颈,促进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本文特就众筹中的股权型众筹(以下简称股权众筹)的概念、特征、现状、运作流程及法律风险进行“抛砖引玉”似的论述。第一节、众筹的由来及概念2众筹的兴起源于美国网站kickstarter,该网站通过搭建网络平台面对公众筹资,让有创造力的人可能获得他们所需要的资金,以便使他们的梦想有可能实现。这种模式的兴起打破了传统的融资模式,每一位普通人都可以通过该种众筹模式获得从事某项创作或活动的资金,使得融资的来源者不再局限于风投等机构,而可以来源于大众。众筹,泛指集中大众的资金、能力和渠道,为个人进行某项项目或某项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的融资方式。由于众筹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运用,使得众筹改变了融资成本高昂的门槛,符合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资意向,成为小微企业和创意项目个人的融资方式之一。众筹可以分为四类,债权型众筹、股权型众筹、回报型众筹和捐赠型众筹。任何的种类的众筹都必须要有一个众筹平台,众筹平台作为众筹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接了项目发起人和投资者,起到中介的作用,目前最主要的众筹平台都是通过互联网实现。目前国内主要的众筹平台有点名时间、追梦网、众筹网、淘梦网、人人投、大家投、天使汇、等。互联网众筹平台能使任何有创意的人都能够向几乎完全陌生的人筹集资金,消除了从传统投资者和机构融资的许多障碍。第二节、股权众筹的概念、特征、现状及运作流程31、股权众筹的概念股权众筹(Equity-basedcrowd-funding):小微企业或项目创意人通过众筹平台面向公众发布股权出让或增资扩股信息,吸引投资者关注该信息,并完成对项目或公司进行股权投资,获得其一定比例股权,以获取未来收益的众筹。股权众筹是互联网金融中一种重要的金融业态。股权众筹中的投资者可以分为领投人、跟投人。领投人通常是天使投资机构或其他专业投资机构。获得项目公司的股权后领投人一般都能直接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一般跟投人不参加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而项目发起人对项目公司的控制必须接受股权众筹投资者的监督,及时披露企业经营情况,让股权众筹投资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以及收益权。众筹项目的尽职调查是公众投资股权众筹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为确保股权众筹项目的真实性,保护投资人的股权投资的安全性,让公众投资人能充分了解股权众筹项目,需要领投人或股权众筹平台对项目做尽职调查,了解项目的发展前景及项目发起人所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这就需要领投人或众筹平台有自己专业的分析团队及专业的法律事务团队、财务事务团队,领投人或众筹平台也可以采取与比如4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合作的方式完成股权众筹项目的尽职调查。2、股权众筹的特征A、参与主体广泛股权众筹的参与主体主要包括:a、融资人:有融资需求且愿意通过出让部分股权获取融资的小微企业或创意项目个人;b、投资人:有投资需求愿意利用在线支付等方式对自己觉得有投资价值的小微企业或项目进行小额投资并换取股权的庞大的互联网用户即小微投资人,这里的投资人包括了领投人与一般的跟投人;c、众筹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支持,用于展示股权融资项目,将项目发起人的创意和融资需求信息发布在虚拟空间里,供投资人选择、决定小额投资的网络平台;众筹平台负有对股权融资项目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义务。d、资金托管人:接受众筹平台与投资人的委托,根据委托人的指令对资金进行管理、履行资金托管职责的机构,一般为托管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B、融资手续便利简洁股权众筹是小微企业以及创意项目个人最为便利的融资渠道与融资方式。融资门槛低、股权众筹模式高度体现了5互联网金融的特征,点对点直接交易,减少了发行公司的交易成本。它简化了小微企业的融资程序,降低了融资成本,投资人的投资门槛低,没有繁杂的投资要求,领投人或众筹平台有提供专门的项目尽职调查报告供投资者参考,没有其他中介费用,降低了投资成本,低至数万元的投资门槛,满足了一些资金不够充足,却有投资愿望的投资人的投资需求。C、满足小微企业及创意项目个人的直接融资需求银行贷款主要面对的是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而且一般要求要有足额的抵押物,小微企业很难符合银行的贷款要求,基本上无法获得银行贷款;民间借贷利息畸高,小微企业难以背负,也只能“望梅止渴”;资本市场融资更是望洋兴叹;而股权众筹切中的直接是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有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很容易通过股权众筹获得投资人的小额投资,并通过“聚沙成塔”的方式解决融资需求。D、投资风险大很多小微企业都处于初创阶段,创业风险很大,有面临创业失败、投资打水漂的风险;股权众筹一般人数众多,股权分散,股权众筹股东中的一般跟投人都不参与小微企业的经营管理,容易发生大股东的“道德风险”,导致经营失败,投资无法收回;股权众筹的设计、运作不规范,容易导致触犯刑律,引发法律风险。63、股权众筹的现状股权众筹的起源可追溯至2012年4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2012年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即JOBS法案),允许小企业在众筹融资平台上进行股权融资,不再局限于实物回报。2009年众筹在国外兴起,2011年众筹开始进入中国,中国的股权众筹最早兴起于2012年,目前股权众筹平台数量已经达到数十家,且不断有新的股权众筹平台涌现。目前国内主要的众筹平台有点名时间、追梦网、众筹网、淘梦网、人人投、大家投、天使汇等股权众筹平台。企业在股权众筹平台上的融资额度一般为50万-500万元,出让的股权一般不超过33%;“领投+跟投”是主流模式,募资完成后会设立专门的有限合伙企业持有股权。股权众筹平台的收入来源是向融资方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或股权。股权众筹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严格意义上来说,股权众筹还不是个法律概念。确定对股权众筹进行监管的中国证监会至今为止也没有出台任何有关股权众筹监管的细则,但2014年3月29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股权众筹模式有积极意义,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普惠金融,证监会正在调研,将适时出台指导意见,促进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7金融风险;目前股权众筹融资备受关注,证监会认为该模式对于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有积极意义。作为中国金融政策的制定者中国人民银行对于股权众筹也表明了其态度,在2014年3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回应当前互联网金融监管热点话题时称,P2P和众筹融资要坚持平台功能,不得变相搞资金池,不得以互联网金融名义进行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非法从事证券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中国人民银行对股权众筹这一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业态并没有采取直接否定及封杀的做法,而是认可了众筹融资的存在,只是要求不能变相地进行非法金融活动。2014年7月1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府〔2014〕23号》文,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明确指出股权众筹属于互联网金融。从互联网和金融产业融合、运营模式创新、政策监管、风险防控各方面给出指导意见和支持,天使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将迎来历史性的机遇。2014年7月25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制定股权众筹法规目前还在进行中......8虽然目前国内尚没有出台与股权众筹有关的法律法规,但已经也有不少通过股权众筹成功的项目,比如:2011年南京邮电大学毕业生杜梦杰创办了追梦网,至今已经为超过800个项目众筹逾1000万资金,而追梦网本身也已经获得了两轮融资。2012年,许单单创办的3W咖啡馆通过微博招募原始股东,每个人10股,每股6000元,相当于一个人6万元。很多人并不是特别在意6万元钱,花点小钱成为一个咖啡馆的股东,可以结交更多人脉,进行业务交流。很快3W咖啡汇集了包括乐蜂网创始人、知名主持人李静,红杉资本中国基金创始及执行合伙人沈南鹏,新东方联合创始人、真格基金创始人徐小平,德讯投资创始人、腾讯创始人之一曾李青,高德软件副总裁郄建军士在内的一大批投资人通过股权众筹成为了3W咖啡馆的股东,股东阵容堪称华丽壮观……而3W咖啡也被福布斯中文网喻为有中国特色的众筹创业模式的案例之一。大家投网站的创始人李群林开始创立大家投众筹平台时,不断在微博上发表并宣传股权众筹的理念,想通过这种方式吸引投资人,经过两个月的努力,引起了深圳创新谷孵化器的关注,成为了项目领投人,后来又吸引了11个投资人,总共吸引了12个投资人,每人出资最高15万元,最低3万元,除了深圳创新谷孵化器是专业投资人外,其余11个9投资人大部分没有投资经验,最后大家投网站转让了20%股份给这12个投资人,一家众筹平台成功地进行了一次自身的股权众筹。4、股权众筹的一般运作流程股权众筹一般运作流程大致如下:A、明确预约融资额范围确定可转让的股权小微企业或创意项目的发起人首先必须确定预约融资额度和拟出让的股份,设定融资额度的范围以及相应的股权出让比例,并设定可接受范围内的拟筹资金额、可让渡的股权比例及筹款的截止日期;同时根据这些因素制作好股权众筹项目策划书或股权众筹商业计划书;然后向众筹平台提交股权众筹项目策划书或股权众筹商业计划书。B、众筹平台审核股权众筹项目策划书或股权众筹商业计划书众筹平台审核小微企业或创意项目的发起人所提交的股权众筹项目策划书或股权众筹商业计划书,审核的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真实性、完整性、可执行性以及投资价值等。C、众筹平台发布股权众筹信息众筹平台审核通过后,即在网络上登载发布股权众筹信息,披露小微企业或创意项目的发起人所提交的股权众筹项目策划书或股权众筹商业计划书。D、领投人或众筹平台对股权众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10股权众筹项目的投资最好有个领投人,便于将来参与股权众筹项目的经营管理或监督,规范运营。对于众筹项目,考虑到投资安全,防范投资风险,最好由领投人对股权众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如果没有领投人,则应当先由众筹平台对股权众筹项目进行初步的尽职调查。E、众筹平台的会员或用户浏览股权众筹信息及领投人(或众筹平台)的尽职调查后,确定预约投资意向众筹平台的会员或用户,在浏览完毕股权众筹信息后,可以通过线上了解、线下接触或路演的方式对股权众筹项目进行充分了解,确定是否参与股权众筹项目的投资预约,并在在目标期限内承诺或实际交付一定的保证金给众筹平台确定的资金托管机构(可能是商业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F、期限届满,确定股权众筹预约完成或失败。股权众筹目标期限截止,预约筹资成功的,出资人与筹资人签订相关协议,支付股权投资款项给众筹平台确定的资金托管机构,办理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再由资金托管机构将全部的股权投资款项支付给进行股权众筹项目的小微企业;筹资不成功的,资金退回各出资人。第三节股权众筹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11由于目前国家层面以及地方政府层面都没有制定股权众筹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一切都是“摸着石头过河”,作为一种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业态,涉及的法律风险主要是股权众筹过程中的合法性以及投资人的利益保护问题。1、股权众筹过程中的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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