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招标投标 > 20120131南沙境界四期外立面设计合同
南沙境界家园四期项目外立面设计合同番禺富门花园房地产有限公司2012年月日发包人(甲方):番禺富门花园房地产有限公司设计人(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市南路290号南沙境界家园四期项目的外立面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二、本合同的设计项目规模、设计范围1.设计项目: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市南路290号南沙境界家园四期项目2.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27000m23.设计范围:本项目所有建筑单体外立面设计,包括结合园林设计,对外露的半地下室立面、室外楼梯、架空层外轮廓的立柱,进行立面优化。三、外立面设计工作内容各设计阶段需要提交的成果及时间要求:编号设计阶段提交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份数所需时间(自然天)一方案设计阶段A、正式方案汇报1、H1、H2栋单体低点透视(每栋1张,要求看到两个立面)32月13日2、主要材料样板1B、方案修改及深化1、所有单体低点透视(每栋2张,要求看到4个立面)32月20日2、全区鸟瞰图一张3编号设计阶段提交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份数所需时间(自然天)3、全部材料样板1二报建图设计阶段全套外立面报建图820天三施工图设计阶段1、外立面施工图(对不同材料使用范围、铺贴方法、分缝等有明确要求)10甲方书面确认方案后20天2、墙身大样图(含结构设计)103、空调机布置图(包括开孔位置)104、门窗大样图(需复核节能计算)105、平面修改图(如有)106、其它立面相关图纸107、立面材料清单及样板2四施工跟进阶段1、参加图纸会审2、根据甲方需要,派出设计师至施工现场指导施工备注:1)施工图由乙方完成设计,提供电子文件或图纸给本项目建筑设计院“中建国际”审核,原则上由“中建国际”盖章出图。如甲方要求由乙方盖章出图,乙方有义务完成且不另外收费。2)设计内容如涉及建筑以外相关专业,由乙方负责技术复核,并完成相关设计修改。3)超出合同约定份数的晒图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取费标准不得高于正常的市场价。由于图纸不能达到报建审批要求,或不符合甲方认可的质量要求,而导致重新出图的费用,由乙方自理,不算入合同约定份数及甲方支付份数。4)正式设计方案,原则上以A3图幅提供。若甲方需要乙方向甲方总部汇报时,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提供A2以上展板或Powerpoint演示文件。5)乙方为项目所引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四、设计费计算方式及支付进度(一)本合同设计费采用总价包干,金额为元人民币,此费用包含税金。合同约定以外,甲方要求增加的电脑效果图按元/张计算,手绘图不另收费。(二)特别说明1.乙方需提供不少于3个不同的概念方案给甲方选择。出正式方案前的概念方案属工作的中间过程,不作额外收费。2.会议次数根据甲方需要而定,乙方收取的设计费已包含此项服务。3.甲方如需进行与外立面设计相关的报建,乙方有责任提供符合相关政府部门及甲方报建所需的资质及相关报建图,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向甲方另行收取费用。4.甲方原则上以最后施工图作招标用,若根据项目开发进展,需要提前招标,则要求乙方出招标图。乙方应尽力配合,并对本条内容不另收费用。5.各阶段设计须与甲方聘请的造价咨询公司配合,务求工程造价能在控制之内。乙方对本条内容不另收费用。6.各阶段设计须与甲方聘请的其它设计顾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机电、园林、标识)配合,乙方对本条内容不另收费用。7.施工期间,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参加所有外立面工程阶段性验收工作(包括中期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等)。8.若甲方要求乙方略为提前成果提交时间,乙方应尽力配合,其加班费等费用已含于合同价内,乙方对本条内容不另收费用。9.到达现场的费用和外出选板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三)设计费支付进度表:各阶段工作成果比例金额(元)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10%2正式方案设计完成,并经甲方确认20%3全套报建图设计完成,并通过规划部门审批20%4全套施工图设计完成,并经甲方确认30%5施工配合至验收合格20%合计:100%注:乙方根据完成的工作内容请款,须出具书面请款函。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后,按合同约定办理。甲方审批通过后,乙方需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相应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等额发票。五、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应于乙方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5天内进行审核确认并通知乙方;如甲方确认该阶段后再进行变更,若变更范围占总体范围不大,乙方必须无偿配合更改。若变更重大,所产生的费用经双方协商。设计变更是否属于重大修改,由双方协商确定。2.甲方按乙方设计所需要的资料清单,在合同签定前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3.甲方提交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时间3天以上,乙方应书面提醒甲方。甲方收到通知5天以上不回复的,乙方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相同时间。4.甲方要求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前提交设计文件时,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应尽量配合。5.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设计文件或项目设计工作时,应按本合同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另行追加的费用另签补充协议。6.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有重大返工时,双方除另外协商签定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与乙方协商所产生的设计费用。(二)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设计要求,并应严格执行国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等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且符合甲方建设使用要求的设计文件。2.乙方提交图纸地点为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市南路290号南沙境界家园会所二楼。3.乙方应配合甲方对所有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参加图纸会审,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参加改项目工程竣工验收。4.收到甲方相应阶段设计费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相应阶段的可编辑设计电子文件(含AutoCad格式)。5.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外墙材料、外墙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除甲方要求或同意外,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加工定货时,向乙方申请提供有关资料图纸,其费用另行协商。6.无论本合同是否已履行完毕,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已取得或获知的甲方任何文件、资料、商业秘密向任何第三方出示或透露。乙方违反本条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7.在甲方支付相应设计费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设计、构思、模型、软件等一切文件、图表、物品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同时在甲方结清设计费款项后,须无条件向甲方提供上述文件、图表、物品及可编辑的电子文件(含AutoCad版),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使用。8.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得侵犯甲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有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六、违约责任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逾期超过10天以上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收到乙方书面通知10天后,甲方还没有合理解释及支付设计费,乙方可暂停下阶段的工作。如非设计本身原因引起的项目停建或缓建,甲方按乙方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设计费。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的,不退还甲方支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按该阶段的设计费计算支付给乙方。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1%,逾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4.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或返还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5.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另一方所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或各阶段的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时,另一方均有权向其索赔。6.在各阶段设计工作中,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变动主要设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总额10%扣减设计费。乙方若有意向变动乙方设计人员,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人员更换;甲方认为有必要变动乙方设计人员,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告知后于一周内更换设计人员。乙方必须保证人员更换后的工作交接流畅,设计思路得到有效传递。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需保证其设计团队的全体成员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来完成本项目。七、其它约定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2.无论在任何设计阶段,如出现乙方提交的设计,在甲方反馈书面意见后,乙方修改5次以上仍未获甲方认可,则视为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3.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分包、转包或转让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和义务。如甲方发现乙方存在上述情况,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6.本合同一式六份,由甲方四份,乙方两份,均具同等效力。7.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发包人:设计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8620-传真:传真:8620-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附件一设计团队名单及联系方式职务姓名联系方式备注
本文标题:20120131南沙境界四期外立面设计合同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01667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