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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一、国防法规的产生和发展二、国防法规的特性三、主要国防法规介绍四、公民的国防义务教学内容一、国防法规的产生和发展二、国防法规的特性三、主要国防法规介绍四、公民的国防义务一、国防法规的产生和发展国防法规神创说契约说发展说暴力说法的起源师出于律刑始于兵《尚书》甘誓汤誓牧誓大诰费誓甘之战公元前2070年夏启讨伐有扈氏的战争甘誓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大战于甘,乃召六卿。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孙子兵法》道天地将法秦《军爵律》《戍律》《傅律》《唐六典》注:律以正刑定罪令以设范立制格以禁违止邪式以轨物程式唐《擅兴律》《军防令》《兵部格》《兵部式》秦《军爵律》《戍律》《傅律》唐《擅兴律》《军防令》《兵部格》《兵部式》元《军律》《省谕军人条画》明《兵律》《军卫法》清《兵律》《则例》民国《兵役法》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国防法律关于法律问题的决定法规国务院中央军委军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部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军事行政规章军事规章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补充规定、实施细则实施办法等国防法规的层次国防法规的门类国防基本法类国防动员法类国防科技工业法类对外军事关系法类国防组织法类战争法类国防经济法类军事诉讼法类军事刑法类军事管理法类兵役法类国防教育法类军人优抚法类军事设施保护法类特区驻军法类紧急状态法类教学内容一、国防法规的产生和发展二、国防法规的特性三、主要国防法规介绍四、公民的国防义务二、国防法规的特性国防法规国防法规是调整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领域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二、国防法规的特性国防法规国防法规是调整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领域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共性:鲜明的阶级性高度的权威性严格的强制性普遍的适用性相对的稳定性二、国防法规的特性国防法规国防法规是调整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领域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个性:调整对象的军事性公开程度的有限性司法适用的优先性马岛战争略图二、国防法规的特性国防法规国防法规是调整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领域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个性:调整对象的军事性公开程度的有限性司法适用的优先性处罚措施的严厉性教学内容一、国防法规的产生和发展二、国防法规的特性三、主要国防法规介绍四、公民的国防义务国防法规的主要内容国防教育法规我国国防法规在法律形式上分为两种:一种是规范地存在于一些法律条文中,如《宪法》、《教育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等法律中都有关于国防教育的内容。另一种是规范地独立于某个法律条文中,例如《国防法》《兵役法》、《国防教育法》等等。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国防教育条例等。国防法规形式《宪法》、《国家安全法》、《教育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等法律以及文件中有关国防法律的规定。《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11]8号)明确指出:“学校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要着眼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保卫者和接班人,坚持不懈地抓好青少年的国防教育。”国防法规形式《国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设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或者在有关课程中增加国防教育的内容。”《兵役法》规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的学生在就学期间,“必须接受基本军事训练。”《国防法》、《兵役法》、《国防教育法》、《国防动员法》等规范独立的法律条文。国防法规的门类国防基本法类国防动员法类国防科技工业法类对外军事关系法类国防组织法类战争法类国防经济法类军事诉讼法类军事刑法类军事管理法类兵役法类国防教育法类军人优抚法类军事设施保护法类特区驻军法类紧急状态法类国防基本法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国防和军事制度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共十二章七十条国防活动的基本原则,国家机构的国防职权,武装力量,边防、海防和空防,国防科研生产,国防经费,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和战争状态,公民、组织的国防义务和权利,军人的义务和权益,对外军事关系等。国防基本法类三、主要国防法规介绍国防活动的基本原则积极防御协调发展全民自卫独立自主统一领导国防法规体系国防基本法类国防动员法类国防科技工业法类对外军事关系法类国防组织法类战争法类国防经济法类军事诉讼法类军事刑法类军事管理法类兵役法类国防教育法类军人优抚法类军事设施保护法类特区驻军法类紧急状态法类兵役法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民兵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征兵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55年7月30日颁布1984年5月31日重新颁布1998年12月29日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共十二章六十八条国家基本兵役制度,平时征集,士兵的现役和预备役,军官的现役和预备役,民兵建设,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学生军事训练,战时兵员动员,惩处等。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实行义务兵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1955年《兵役法》1984年《兵役法》实行义务兵役制1998年《兵役法》英国1962年取消征兵制实行全募兵制美国1973年实行全志愿兵役制(战时视情启动征兵制)法国1983年实行征募结合制1997年改为全募兵制俄罗斯2000年取消义务兵役制实行志愿兵役制国防法规的门类国防基本法类国防动员法类国防科技工业法类对外军事关系法类国防组织法类战争法类国防经济法类军事诉讼法类军事刑法类军事管理法类兵役法类国防教育法类军人优抚法类军事设施保护法类特区驻军法类紧急状态法类国防教育法类《宪法》、《国防法》、《兵役法》、《教育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等法律中有关国防教育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2001.4.28.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一九O一年九月七日签定《辛丑条约》八国联军进入紫禁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共六章三十八条国防教育的地位、目的,国防教育的方针、原则,国防教育的领导、保障,学校国防教育,社会国防教育,法律责任等。国家通过开展国防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基本的国防知识,学习必要的军事技能,激发爱国热情,自觉履行国防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第3条增强国防观念的三种意识忧患意识尚武意识责任意识中国传统的忧患意识:孟子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司马法曰:“国之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开战仅6个星期就宣布投降!60亿法郎马其诺今天所动员的人员,在两次战争之间的阶段中,并不曾受到爱国的精神教育,所以他们对于决定国家命运的决斗,在精神上是毫无准备的。——甘末林法国德国意大利伯尔尼钟楼增强国防观念忧患意识尚武意识责任意识中西方对“武”的理解中国信奉智慧加谋略,西方崇尚力量加技术。西方崇尚武将,中国崇尚儒将。尚武爱军的卫国意识西班牙勒文特原始人绘画的作战图中国战争图《鹳鱼石斧图》西方人崇敬武将凯撒大帝的图片意大利马卡斯•奥里欧斯青铜像中国人崇敬儒将姜太公钓鱼图第四次中东战争73.10以色列战争爆发10分钟发布全国动员令48小时30万预备役部队奔赴前线作战部队由11万迅速扩充到40万第四次中东战争73.10如果说埃及强渡运河是这次战争的第一个胜利,那么,以色列的动员便是第二大胜利。增强国防观念忧患意识尚武意识责任意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日知录》权利义务的责任意识美国必须打赢这场战争。因此,我要工作,我要节省,我要作出牺牲,我要忍耐,我要高高兴兴地战斗,竭尽我的全部力量,就好象整个战争全靠我一个人似的。--第一次世界大战阵亡士兵的日记1981年1月20日美国总统里根就职演说引作结束语教学内容一、国防法规的产生和发展二、国防法规的特性三、主要国防法规介绍四、公民的国防义务国防义务公民和组织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在维护国防利益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落实。接受国防教育保护国防设施保守国防秘密支持国防建设协助军事活动依法服兵役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3条兵役形式男性公民女性公民兵役登记年满18岁者必须按规定进行兵役登记不进行兵役登记服现役符合条件者均有服现役的义务根据需要应征服现役服预备役18-35岁符合条件者均服预备役根据需要服第一类预备役参加民兵组织适龄者均编入民兵组织根据需要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男女公民兵役义务的区别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3条免服兵役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3条不得服兵役服现役服预备役参加学生军训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应征服现役报考军事院校应招为国防生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15条缓征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征兵工作条例》第25条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征兵工作条例》第25条服现役服预备役参加学生军训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经过登记服预备役参加民兵组织服预备役编入预备役部队服预备役服现役服预备役参加学生军训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1、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一种形式学生军事训练的意义外国的学生军训印度国民学兵团英国大学军官训练团美国后备军官训练团澳大利亚学校军官训练团1、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一种形式学生军事训练的意义2、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战略措施3、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六艺礼乐射御书数1.什么是国防法规,其主要特性是什么?2.我国的国防法规体系主要由哪些层次构成?3.我国实行什么样的兵役制度?4.国防教育的目的是什么?5.什么是国防义务?6.我国公民承担的国防义务主要有哪些?7.我国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本文标题:第3讲国防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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