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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职员考核实施条例1.1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除销售代表外E级职员。1.2考核周期每半年进行一次。1.3考核内容:主要对职员的行为表现进行考核。1.3.1行为表现行为表现的评价要素为:(1)客户服务(2)管理任务(3)创新改进(4)团队合作(5)敬业忠诚度1.3.2绩效改进计划通过绩效面谈,上下级双方共同确定下一绩效管理周期的改进要点,上级应对改进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1.4考核的程序1.4.1考核的实施每半年末,考核人与职员进行考核面谈,依据职员本期行为表现情况、对职员的行为表现进行评分,考核人对本部门E级职员的考核结果负最终责任。1.4.2绩效改进及目标计划根据本部门职员的考核情况,考核人需要同被考核人讨论确定其绩效改进计划,双方沟通后填写《基层职员绩效考核评议书》第二部分绩效面谈。1.5考核的职责1.5.1集团人力资本经营部组织各地区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前培训,各地区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培训。对主考人的培训内容为:考核目的与作用,考核方法以及考核中应该注意的各事项。1.5.2在考核执行过程中,地区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配合、协助、推进各部门完成考核,为各部门考核提供工作方法和工具,并对考核提供必要的咨询、协助和指引。1.5.3地区公司各部门、总部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职员的考核,完成后发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确保本部门职员均接受了考核。1.5.4集团人力资本经营部负责总部各部门考核结果汇总。1.5.5地区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地区公司各部门考核结果录入,在与各部门负责人保持充分、必要沟通的基础上对考核结果进行处理,并报送集团人力资本经营部。1.6考核评分办法地区公司、总部各部门职员考核结果的处理如下:1.6.1半年绩效系数职员半年的绩效系数按如下方法计算:综合总分=Σ(行为表现评定分×0.8)职员绩效系数按下表计算:1.6.2半度考核比例控制每半年各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全体E级职员在每一等级的平均分布比例建议控制在优秀(20%)、良好(40%)、合格(30%)、需改进(10%),半年考核等级的比例不强制控制。1.6.3年度绩效系数和年度比例控制每年二次的考核结果(考核分数)进行汇总,其平均数即形成职员的年度考核分数。每年第四季度末,根据全体E级职员年度考核分数,在公司内进行排序;每年第四季度末在上述排序的基础上,按下表比例进行强制比例分布。每年度职员绩效系数按下表计算:评价等级优秀良好合格需改进综合总分X≥8575≤X8560≤X75X60绩效系数1.21.00.80.6参考分布比例20%40%30%10%分布比例20%40%30%10%评价等级优秀良好合格需改进绩效系数1.21.00.80.6各地区公司及总部职能部门负责人有权对职员最终的评价等级进行微调。地区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比例分布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对于不能完成以上规定比例的部门,地区公司该部门负责人必须向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解释和说明,报集团人力资本经营部,经集团总裁批准后方可。举例:某部门总人数6人,按比例计算为:地区公司年度E级职员需改进人员的比例必须控制在10%,由地区总经理负责,集团人力资本经营部负责监督执行。1.6.4总部各部门按上述办法参照执行。1.7结果与奖惩集团人力资本经营部根据最终的年度考核结果,协助各公司、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制定次年该部门的人才梯队、薪金调整、团队优化和培训开发等一系列人力资源计划。1.7.1考核奖1.7.1.1考核奖的计算:考核奖以个人半年绩效考核为基础,计算方法为:半年考核奖金=职员半年绩效系数×提奖基数提奖基数依据公司半年考核结果确定。1.7.2盈利分红职员的年度绩效系数结合各部门职员岗位薪金,一起为盈利分红的分配提供指导。详见《奖惩条例》。1.7.3强制排序的应用要求1.7.3.1绩效考核优秀职员在季度奖、盈利分红、年度薪酬调整、人才梯队建设工作等方面可获得优先分布比例20%40%30%10%按比例计算1.22.41.80.6实际确定人数1-2人2-3人1-2人0-1人关注。1.7.3.2需改进人员A.其中50%强制执行降薪1级或以上;本条由集团人力资本经营部与各公司确认名单后,自2005年5月1日起由集团直接执行。B.剩余50%的考核需改进人员,在三个月工作改进评估以后,由各公司酌情处理。C.本年度考核等级为需改进职员,应向其考核上级提交为期三个月的专项工作改进报告,并抄送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期满由考核上级对其工作改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1.7.3.3解聘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需改进的职员应解除劳动合同。如所在公司拟继续留用此职员,应向集团人力资本经营部提交专项报告,并经集团领导批准后方可留用。留用人员亦需提交并执行专项工作改进报告,并执行降薪1级或以上。1.8其他注意事项1.8.1对于本考核年度新入司(仅指进入地区公司、总部工作,含集团内调动,以下同)的职员,入司时间满1个月的,可参加考核;入司时间满3个月的,部门负责人必须对其进行半年考核。1.8.2对于在总部内部发生调动的职员,半年考核由现职位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原职位的直接上级有权补充意见。1.8.3考核面谈时间必须在0.5小时以上,建议不超过1.5小时,期间请注意回避不必要的打扰。1.8.4每半年由地区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本地区E级职员的考核成绩,制作《职员季度考核结果统计表》,每季度首月15日前报集团人力资本经营部备案。1.9方案自200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1.10相关表单:《基层职员绩效考核评议书》
本文标题:某集团基层职员考核实施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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