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第九章有限空间作业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内容第一节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内容摘要第二节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第一节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框架1、法律法律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上位法,居于整个体系的最高层级,其法律地位和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下位法。2、法规(1)行政法规:其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安全生产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等下位法(2)地方性法规:其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规章3、规章(1)部门规章(2)地方政府规章法律效力宪法——法律——法规——规章(1)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2)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3)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4)地方性法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5)部门规章之间,部门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李某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被告知不予受理,原因是其年龄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申请工伤认定的资格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辩称,李某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请求依法维持不予受理决定。法院经审理认为,因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未对工伤人员的年龄上限予以限制,所以辽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不当,法院不予支持。辽中县法院于近日判决撤销辽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予受理决定书。国法大于天候耀文财产纠纷案:侯耀文两位女儿侯瓒和侯懿珊作为原告,在起诉书中要求伯父侯耀华等人返还从父亲账户取走的126万余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要求被告返还侵占的遗物,返还葬礼上收取的份子钱30万元以及侯耀文众徒弟为侯购买墓地的赠款30万元。侯耀华:从来没有打算侵占这笔遗产,只是觉得在弟弟侯耀文没有下葬之前,不愿去分割财产,而且侯家的家规就是在去世后一年再做分割。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宪法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行业规章、规范等各单位规章制度二、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在总结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规定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安全第一”的含义1、组织生产活动时,先考虑安全2、生产、安全矛盾是,以安全为重,先解决安全问题3、在保证自己和他人安全条件下,才能从事生产活动新中国最大矿难:684人遇难1960年5月9日13时45分,大同老白洞矿发生粉尘爆炸“跃进”目标是“今年超五厂(当时全国最先进的人造石油厂),明年赛玉门,后年压英美”。要搞生产,放卫星,哪有时间安全检查!”井下煤尘四起,行人3米内互相不见,大巷有的地方的煤尘有一脚深,一走一仆的,棚梁上煤尘有1寸多厚。在1959年6月26日组织的高产中,有人提出了“产量不突破2000吨大关,绝不能换班”的主张,结果工人们在井下挨饿拖了一个班,4个班产煤2008吨,却以3个班产量虚报上去。不仅如此,为了“高产”,还制定了20多种惩罚工人的办法,轻则写检查,重则戴牌子游街示众;要么送集训班,或者扣工资饭证。当时工人有4怕,怕监督劳动;怕开会辩论;怕不发工资;怕扣掉饭证。1959年在大破大立中,破除了井下禁止使用电焊、炮崩溜煤眼、明火放炮、带电作业等必须的规章制度,有人更是荒唐地在井下组织电焊大比武!“预防为主”的含义1、安全工作立足于预防,关口前移2、建立长效机制,将安全工作贯穿于生产活动的始终预防为主主要体现在“六先”:安全意识在先-----教育安全投入在先-----资金、技术安全责任在先-----管理建章立制在先-----管理隐患预防在先-----管理监督执法在先-----管理汶川最牛校长的安全意识师生定期演习—安全意识加固教学楼—投入,排除隐患对教师的培训--明确责任应急预案—有章可循1分36秒,2200名师生安全撤离地震、停电、火灾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综合治理: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督体制建立……三、《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1、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1)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2)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单位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6)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与经营活动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7)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8)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山东枣庄市防备煤矿2011年7月6日发生重大火灾,造成28名矿工死亡,3名救护队员因公殉职。经初步查明,导致火灾发生的空气压缩机(俗称“压风机”)竟是来自旧货市场的三无产品。在正规管理的大型煤矿,压风机大多设置在地面,不会引发井下火灾;质量合格的压风机设备在温度达到一定程度时会自动停止运转,并配有泄压阀,有专职司机操作。而在防备煤矿事故中,这台压风机在高温运转至临界温度时没有自动停止运转。而且,当时操作人员不在现场,没有及时灭火致火情失控。(1)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2010年8月2日郑州某拆房现场,两名工人死亡。一名未佩带安全帽,另一名佩带的安全帽属三无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被坠落物砸穿。经查,该公司无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证书,未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2、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具体要求(1)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2)新招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3)换岗的,离岗6个月以上的接受培训不得少于4学时(4)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接受培训不得少于4学时企业培训不到位,负安全责任某公司招收一名工人,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即强行上岗操作天车,上岗第一天即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三名工人受伤,车间设备损坏严重。责任:企业承担责任,并赔偿三名受伤工人医药费等损失。3、发生事故后企业和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的义务(1)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2)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不得瞒报、谎报、拖延不报(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不得破坏现场毁灭证据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下列标准属特别重大事故:一、民航客机发生的机毁人亡(40人以上)事故;二、专机和外国民航客机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机毁人亡的事故;三、铁路、水运、矿山、水利、电力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0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四、公路和其他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其以上事故。(航空、航天器科研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除外)。五、一次造成职工和居民100人及其以上的恶性中毒事故;六、其他性质特别严重的、影响重大的事故。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等级的界定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煤矿事故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交通事故等级界定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2006年6月29日起施行)四、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瞒报事故,责任人须受处罚2011年4月26日,黑龙江鸡西市滴道区桂发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9名矿工遇难。发生事故后私自处理,并刻意瞒报事故。鸡西市委决定,对滴道区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区长韩树国予以免职。1976年,位于唐山的开滦矿务局吕家坨矿。唐山大地震时,吕家坨矿,当时井下工人1006名,井下的最高领导是这个矿的革委会副主任贾邦友。贾邦友和工人一起干活,地震发生时,贾邦友他们刚把活干完,准备下班。而这个时候,井下完全断电了,漆黑一团,工人就是靠头上的矿灯照明;作业面坍塌非常严重,水也上来了,通风也停止了。这时的贾邦友指挥有素,丝毫不慌乱,他指挥工人赶紧到425大巷里去。到大巷集中后,又开始向井口撤退。从425大巷到井口的实际距离有十几公里,工人们在贾邦友的指挥下,井然有序,一千多人在狭窄的巷道里一点也不拥挤,不噪杂。当时因为通风停止了,缺氧严重,每个人的体力都不够用的,有的女同志,身体更是支持不住,但是他们不愿意落下一个人,把身体弱的拉着往前跑。在他们感觉呼吸很困难时,突然感到新鲜空气到了,原来是管理通风的同志在逃生后,并没有回家,而是用手工把风门打开了。他们逃到井口下时,离地面还有70米,但是因为升降机不能用了,只能从一个小竖梯上一个一个地爬上去。这时贾邦友指挥:“女同志先上”然后是新工人先上,最后是干部上。就这样一千多名工人在危机关头竟然是默默地有序地爬上去了。贾邦友是最后一个上去的。他上去时,发现工人们都没走,都在井口默默地等着他。吕家坨矿的1006工人能全部安然无恙,除了与工人们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兄弟般的阶级感情,与通风工人等强烈的责任心有关外,还与贾邦友临危不乱,大公无私的指挥是分不开的。第二节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一、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1、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民事赔偿的权利2、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3、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4、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5、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2009年4月,一名中年男子给杭州曙光路浙江世贸中心清洗外墙时,不幸从二十楼顶楼坠落在二楼平台,当场死亡。高空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体检,严格培训安全知识及操作规范、技能,入工伤保险……对其所从事工作的危险性及防范方法、紧急应对措施了如指掌。举报安全管理漏洞有功贵州金黔县:《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具体由县安监局负责全县范围内各类举报案件的受理、核查和办理工作,实行实名举报制度,经查实无误后每个案件奖励第一举报人1000元,并把处理结
本文标题:第九章有限空间作业法律法规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0228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