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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ChinaFinancialFuturesExchange经济贸易学院杨帆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经济贸易法律与法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ChinaFinancialFuturesExchange第二章相关的民事法律制度第一节法人第二节代理第三节物权第四节债权P36第五节诉讼时效P42一、概念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注意法人和自然人、非法人社会组织的区别。)二、法人应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1、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3-杨帆第一节法人1企业名称华安县华茂竹业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金峰饼干厂福建金峰纺织集团公司返回P3-4-杨帆第二节代理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代理人、被代理人(本人)、第三人(相对人)-5-杨帆第二节代理(二)特征1、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3、代理行为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6-杨帆1、以下行为属于代理吗?“传递信息”、“代人保管物品”、保险公司业务员的揽保行为2、以下哪些可以被代理?申报纳税、立遗嘱、婚姻登记、诉讼行为、收养子女-7-杨帆第二节代理练一练第二节代理【解释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1)“传递信息”是非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的行为,不属于代理行为。(2)“代人保管物品”不涉及第三人,不属于代理。【解释2】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8-杨帆第二节代理二、代理的种类(一)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二)本代理和复代理-9-杨帆【补充】委托代理1、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2、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10-杨帆第二节代理第二节代理三、代理权的行使(一)代理权行使的要求(二)滥用代理权的禁止类型:1、自己代理2、双方代理3、恶意串通代理法律后果:无效行为、赔偿损失、恶意第三人负连带责任(三)代理权的终止1、委托代理终止的5个原因2、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终止的原因-11-杨帆第二节代理四、无权代理(一)狭义无权代理——效力未定的行为1、类型:(1)未经授权的代理;(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2、后果:(1)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和拒绝权(2)相对人行使撤销权(二)表见代理——有权代理1、4个构成要件2、3个发生原因3、法律后果:(1)发生有权代理的效果;(2)相对人有撤销权-12-杨帆1、“指定代理通常适用于被代理人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情况”对吗?-13-杨帆练一练2、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应当由()A.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不负责B.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不负责C.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D.先由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无法承担责任的,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14-杨帆练一练第二节代理3、下列代理行为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有()A.超越代理权进行代理B.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C.没有代理权而进行代理D.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行为-15-杨帆第二节代理练一练4、乙以甲公司的名义采取下列方式与他人订立合同,法律效果归属于甲公司的有()。A.乙使用偷盗的甲公司合同专用章,与善意的丙公司订立的合同B.乙使用伪造的甲公司合同专用章,与善意的丁公司订立的合同C.乙使用甲公司交给的合同专用章,超越甲公司授权范围与善意的戊公司订立的合同D.乙使用甲公司交给的合同专用章,在代理权终止后,与善意的庚公司订立的合同-16-杨帆第二节代理练一练第二节代理5、以下两个代理行为各属于代理中的哪一种?并解释其法律后果。(1)甲委托乙以2~3元的价格买矿泉水,但在授权委托书中未明确数量。乙以甲名义和丙签订1000瓶矿泉水的买卖合同(标的额2500元)。丙向甲送货,甲只支付500元。(2)甲受乙委托买入一台机器,同时甲又受丙委托卖出一台机器,委托价都是80~100万元。-17-杨帆练一练第三节物权财产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民事权利(不具专属性)人身权1:人格权、身份权(专属性)-18-杨帆【补充】1人身权特征(1)与人身不可分离(不能出售、赠与或继承)(2)是非财产权(客体是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3)但与财产权又有密切联系其确认或享有是某种财产权发生的前提(亲权、身份权,养子女财产继承)其受到侵犯时也会产生相应的财产损害(4)绝对权(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法人有人身权吗?-19-杨帆【补充】人身权分类(1)人格权具体内容的人格权(如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肖像权等)一般人格权(人格独立、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内容)“人人具有,毫无例外”、“无期限的权利”(2)身份权“非人人具有”“本质上是权利,但大多在权利中包含义务”(配偶权、亲权)“以特定的身份存在为其存续的前提”-20-杨帆离婚率、已婚人口离婚率京约39%、海、深、厦第三节物权一、物权的概念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特征:对物权;据权利人自己意思实现;排他-21-杨帆二、分类1、自物权2和他物权2、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地上权6、地役权、典权(物的使用价值)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物的交换价值)3、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二者取得方法、成立要件、公式方式不同74、主物权和从物权P34-22-杨帆第三节物权“地上权设定契约书”2所有权1、特征:绝对权;排他性;完全权利;弹力性;永续性2、内容:占有、使用、收益、处分3、分类:国家、集体、私人所有权;动产、不动产所有权;单一、共有所有权3返回p22-23-杨帆第三节物权3共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特征:主体具有复合性;客体须为同一财产;共有人对共有物或者按照各自的份额或者平等地享有权利。分类:按份共有4按多数份额共有人意见处分财产共同共有5平等所有权,每人各享有完全物权,如四人平均出资购一洗衣机放寝室-24-杨帆第三节物权4案例兄妹二人共同买一房产,兄出资三分之二,妹出资三分之一。出租给胡某。兄欲卖,妹和胡某都想买。谁有优先购买权?-25-杨帆案例(续)【解析】知识点:按份共有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1)一切财产关系中,对所有权的法律保护具有最高效力(2)按份共有人相对承租人与共有财产有更密切利害关系(3)买卖不得击破租赁-26-杨帆5案例:王某欠李某的钱,没和妻子商量就打算把车卖给张某还债,张某出8万元买车,钱已付,车开走,未办车籍过户手续。妻子知道后不同意卖,张某不同意还车。请问王某的妻子可以要回车吗?-27-杨帆案例(续)【解析】知识点:共同共有与善意取得制度;权力追及力的限制。(1)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一般认定无效(2)受让人出于善意,按正常交易过程取得动产所有权,该动产虽为让与人占有却无处分权,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返回P23-28-杨帆6地上权设定契约书立契约书人林某某(以下简称甲方)李某某(以下简称乙方)兹为签订地上权设定契约书,经当事人协议,订立条款如下:第一条乙方将后记土地,为甲方设定地上权。第二条地上权设定目的是为了甲方所有的钢筋水泥建筑物。第三条地上权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x年为限。第四条租金以每平方米人民币x元,在每年的x月x日付给。第五条乙方必须办理前记地上权设定的登记手续。本契约书正本一式两份,签名盖章后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地上权人(甲方):林某某住址、身份证统一号码:地上权设定人(乙方):李某某住址、身份证统一号码:返回P22xxxx年x月x日-29-杨帆7案例:王某买车,预付1000元,约定明日付完钱后取车。结果当晚被偷。王某要求退款或者补足差额换一辆新车。车行不同意,认为所有权转移,王某应承担所有损失。请问谁应该承担损失?-30-杨帆第三节物权【解析】知识点: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标的物意外灭失风险责任的归属。不动产:一定法律形式国家机关登记所有权转移动产:交付时交“预付款”后车行能再卖吗?预付款是“定金”还是“订金”?8-31-杨帆第三节物权8案例宋先生买房宋先生打算购买一套房屋,交付购房订金2万元,同时与开发商约定在一个月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房子定下来后,宋先生开始筹备婚礼。忙了一阵子后,宋先生在约定的期限内来到售楼处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开发商却称宋先生看中的房屋已经被他人购买,宋先生很是气愤。开发商与宋先生商量,可以在不改变房屋单价的情况下,让宋先生在未售楼盘中再挑选一套房屋,或者退还宋先生2万元钱订金并支付利息。但是宋先生坚决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订金”,即要求开发商支付4万元。开发商称,宋先生交付的是“订金”,而非“定金”,开发商不需要双倍返还。-32-杨帆【补充】“订金”和“定金”的区别“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商品房交易中,定金在买方履行合同后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不具备担保性质,法院不保护。是“定金”还是“订金”不能仅仅看表面意思,还要看交付“订金”时双方义务的约定。返回P22-33-杨帆三、效力1、优先效力(1)先设立优先于后设立如买卖土地。B和A在8月1日登记成立地上权,B和C在10月1日抵押登记成立抵押权处理方法是地上权优先,地上权期满后再实现抵押权.(2)物权优先于债权无论物权在债权之前或之后成立,都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问:一辆车被抵押后,车主破产了。所有债主都来要求还钱,其中就有被抵押债务的债主,先还谁的钱?例外:“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权物权化如A和B之间有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A把房子卖给了C,虽然物权转移了,但是B和C之间租赁合同仍成立2、排他效力3、物上请求权效力-34-杨帆第三节物权四、物权的变动1、含义发生(取得):原始取得、继受取得变更:物权的转让(主体)、标的物的增减(客体)、权限或期限的变化(内容)消灭(丧失):标的物灭失(绝对)、标的物转让(相对)2、原则公示原则、公信原则3、方式(法定)交付(动产)、登记(不动产)-35-杨帆第三节物权第四节债权一、含义债权人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特定行为(给付)的权利。二、分类豢养走失的宠物狗占有他人遗失的商品1、法定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侵权行为之债)、约定之债2、单一之债、多数人之债(按份之债、连带之债)3、特定(物)之债、种类(物)之债-36-杨帆案例下大雨,王某替邻居修房顶,房塌,腿受伤。邻居回后告王某侵权。请问王某的行为属于侵权吗?邻居要付王某的医疗费吗?-37-杨帆解析知识点:无因管理与侵权行为“无因管理”要件:(1)无法定约定义务(2)为他人利益管理他人事务(3)不完全违背本人意思【结论】受益人支付管理活动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医疗费适当补偿(因与管理活动无直接因果关系)-38-杨帆案例某公司用有奖储蓄存单发工资,1000元定期定额存单,兑奖期限3个月,与职工对奖金归属无约定。员工李某中一等奖10万元,公司要求收回,补偿王某20000元。请问公司可以收回奖金吗?-39-杨帆解析知识点:有奖储蓄存单的物权与债权性质物权(所有权)——主权有奖储蓄存单债权(兑奖权)——从权不兑奖规定期间转让原有权利消灭灭失【结论】推定该公司放弃兑奖权利,奖金归持单职工所有。-40-杨帆所有权、债权的区别-41-杨帆主体客体内容所有权权利人特定,义务人不特定物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义务人不作为债权皆特定物、行为、智力成果债权、债务,
本文标题:第二章相关的民事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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