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1第五章第五章第五章第五章工资法律制度工资法律制度工资法律制度工资法律制度教学目的:教学目的:教学目的:教学目的:本章主要学习有关工资的法律制度的基本知识,包括:工资,我国工资法律调整的原则、工资立法的作用、工资总量宏观调控、最低工资制度、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和工资保障制度等问题。学习本章的目的是使我们进一步认识我国工资立法的意义以及执行。教学方法:教学方法:教学方法:教学方法: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教学手段:教学手段:教学手段:教学手段:多媒体学时分配:学时分配:学时分配:学时分配:2学时重点、难点:重点、难点:重点、难点:重点、难点:工资法律规定的意义;最低工资制度的意义。作作作作业:业:业:业:1、练习册2、最低工资立法意义及保障辅导安排:辅导安排:辅导安排:辅导安排:随堂辅导:教学内容:教学内容:教学内容:教学内容: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工资概述工资概述工资概述工资概述一、工资的基本概念一、工资的基本概念一、工资的基本概念一、工资的基本概念(一)劳动法上的工资概念:(一)劳动法上的工资概念:(一)劳动法上的工资概念:(一)劳动法上的工资概念:即“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依据法律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法定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期间支付的工资等。(二)工资的具体涵义:(二)工资的具体涵义:(二)工资的具体涵义:(二)工资的具体涵义:1111、工资是基于劳动关系发生的劳动报酬。、工资是基于劳动关系发生的劳动报酬。、工资是基于劳动关系发生的劳动报酬。、工资是基于劳动关系发生的劳动报酬。2222、工资是具有预定性的劳动报酬。、工资是具有预定性的劳动报酬。、工资是具有预定性的劳动报酬。、工资是具有预定性的劳动报酬。3333、工资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劳动报酬。、工资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劳动报酬。、工资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劳动报酬。、工资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劳动报酬。二、工资的范围二、工资的范围二、工资的范围二、工资的范围“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收入的全部。劳动者的以下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一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二是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三是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四是实物折款;五是财产性收入;六是转移性收入。职业劳动收入:工资;奖金;津贴劳动收入:非职业劳动收入:自经营收入;劳务服务收入收入:非劳动收入:资本收入(投资收入);技术收;管理收入;其它收入(赠予;继承;中奖)三、工资的性质三、工资的性质三、工资的性质三、工资的性质(一)劳动力价值的货币表现。(一)劳动力价值的货币表现。(一)劳动力价值的货币表现。(一)劳动力价值的货币表现。(二)社会主义国家向劳动者分配社会产品的一种方式。(二)社会主义国家向劳动者分配社会产品的一种方式。(二)社会主义国家向劳动者分配社会产品的一种方式。(二)社会主义国家向劳动者分配社会产品的一种方式。四、工资立法的特点和意义四、工资立法的特点和意义四、工资立法的特点和意义四、工资立法的特点和意义(一)工资立法的特点:(一)工资立法的特点:(一)工资立法的特点:(一)工资立法的特点:《劳动法》从调整劳动关系的角度出发,将工资作为劳动标准予以立法规定,着重于工资分配原则、最低工资保障及工资支付等问题的规范。2(二)工资立法的意义:(二)工资立法的意义:(二)工资立法的意义:(二)工资立法的意义:1、为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提供有力手段。2、为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提供法律保障。3、保证合理组织劳动和劳动力合理流动。4、鼓励职工学习文化、钻研技术,提高职工素质和业务技术能力,从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工资制度的构成及救济工资制度的构成及救济工资制度的构成及救济工资制度的构成及救济一、工资制度的构成一、工资制度的构成一、工资制度的构成一、工资制度的构成((((一一一一))))工资水平制度(工资标准制度)工资水平制度(工资标准制度)工资水平制度(工资标准制度)工资水平制度(工资标准制度)1、工资水平的确定。工资水平是指一定区域一定时期内职工平均工资的高低程度。《劳动法》第46条第2款规定,“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基本涵义:(1)工资水平的提高必须以经济发展为前提,不能脱离经济发展所提供的实际可能而片面追求工资增长;(2)在经济有所发展的条件下,工资水平应当有所提高,使广大人民群众从经济发展中直接分享到实际利益;(3)工资水平提高与经济发展应当比例适当,作到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使提高工资水平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并行不悖,以保持国民经济的稳定、协调发展。2、最低工资保障。(1)法律依据:《劳动法》第48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3月31日宣布:由劳动部制定的《最低工资规定》已开始实施(1993年颁布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同时废止)。(2)概念及特点: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足以维持职工及其平均供养人口基本生活需要的最低劳动报酬。特点:①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货币工资数额的下限。②适用的前提是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③最低工资保障范围,不仅包括劳动者本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且也包括劳动者赡养的家庭成员的生活需要。(3)最低工资规定主要内容:①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发布和调整。A确定机构及原则;B确定依据和方式;C测算方法:国际上采用的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有8种。主要采用恩格尔系数法;;;;D最低工资的发布程序;E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②最低工资的给付、保障、监督。最低工资的给付:根据《劳动法》第48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的保障:首先,企业必须将政府对最低工资的有关规定告知本单位劳动者,劳动者有知情权。其次,企业必须合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最后,企业违反上述两项规定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最低工资的监督:首先,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有检查权、处罚权。其次,工会有权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情况进行监督,有监督权、建议权。3③违反最低工资规定能够的法律责任。违反最低工资确定依据、咨询以及最低工资备案、批准发布及调整规定的,由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违反最低工资支付形式及告知规定的,由当地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和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违反最低工资支付标准规定的,由当地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发所欠工资,并视欠付时间长短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欠付1个月以内的,支付所欠工资的20%赔偿金。欠付3个月以内的,支付所欠工资的50%赔偿金。欠付3个月以上的,支付所欠工资的100%赔偿金。拒发所欠工资和赔偿金的,对企业和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对上述处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工资支付制度(二)工资支付制度(二)工资支付制度(二)工资支付制度1、支付时间:按月支付,相对固定,不得拖延。2、支付地点:相对固定。3、支付方式:法定货币。4、支付量:足额发放,但允许几种扣除:个人所得税、罚款性扣除(不能为工资的100%)、房屋公积金、自己承担的部分社会保险费用、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赡养费、抚养费。5、工资支付对象:一般为劳动者本人,经授权后可由他人(亲属或委托人)代领,夫妻之间一般可代领,用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二、工资权及其救济二、工资权及其救济二、工资权及其救济二、工资权及其救济劳动者的工资权包括协商工资权、支付请求权、自主支配权。工资权救济:一般认为生活上的债权,工资优先权。先仲裁后诉讼。思考题:思考题:思考题:思考题:1、工资立法意义?2、工资权如何实现?3、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效力?
本文标题:第五章工资法律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0250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