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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西安市人事局关于改善创业环境推进全民创业的实施方案
-1-西安市人事局关于改善创业环境推进全民创业的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创业环境推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创新人事人才政策、提高人事工作服务质量,改善创业环境,鼓励各类人才投身全民创业,并为其提供相关人事人才服务,现结合我局主要职能,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创新人事政策,鼓励人才创业(一)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在本市创业的,经审核后,由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5年内免费求职登记、免费推荐就业、免费进入人才库。其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可计算为工作年限,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后,人事代理期间工龄连续计算。(二)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在职工作人员(1)辞去公职从事创业活动。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满3年以上的可以申请辞职。经批准辞职的,由财政部门发给一次性辞职金,工龄在5年以下的发给人民币5万元,工龄满5年不足10年的发给人民币8万元,工龄满10年以上的发给人民币12万元。此职人员在-2-12个月内被国有、非国有单位招聘,工龄可连续计算,超过12个月(不含12个月)的按前后合并减去中间的办法计算为连续工龄。区县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创业可参照此规定执行,辞职金标准自定。(2)帮助企业从事创业活动。企业需要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帮办实业的,可采取组织选派、挂职帮扶、个人自愿申请等形式,支持其到企业工作。对组织选派到企业挂职帮扶的人员,工资福利正常晋升和发放,保留公务员身份和人事关系。对个人自愿申请到企业帮扶的人员,3年内其基本工资正常晋升和发放,工龄连续计算。3年后其人事关系由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和公职。2、离退休人员支持和鼓励离退休人员(党政领导干部退休后领办创办企业按有关规定办理)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专长,积极参与创业。做好离退休人员创业的牵线搭桥工作,对企业需要,本人又愿意参与的工作要积极帮助联系,主动协调帮助解决退休人员在创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专业技术人员支持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创业和服务全民创业。鼓励他们以资金、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入股参与经营和收益分配。允许其兼职兼业,从事第二职业。自主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职称可提前一年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兼业,从事第二职业期间取得的技术成果,在本单位晋升专业技术职-3-务任职资格申报中,可作为工作业绩。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以及引进的急需特殊人才在职称晋升中不受学历、资历限制并免外语考试。获二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并经推广、转化已经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职称外语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创业业绩突出,可推荐选拔西安市有突出贡献专家或农村拔尖人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志领办或创办企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随调家属,3年内免缴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企业,根据安置人数比例,3年内按比例减免企业所得税。为自主创业的军转干部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和军队转业干部创业鼓励资金加以扶持和奖励。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随调家属,从转业当年起两年内可参加一次免费的创业培训。(五)留学回国人员实施留学人员科技项目择优资助,每年推荐一批留学人员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3-10万元的经费资助。留学人员在创业过程中,需要聘请外国专家的,帮助其申报外国专家聘请计划,列入计划的,给予每名外国专家3万元的资助。为参加创业的留学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办事指南、学历认证、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等服务。二、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程序-4-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持《毕业证》、《报到证》、《自主创业项目计划书》或《营业执照》,填写《西安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表》,向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经审核批准后,发给《自主创业证》,5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办理工商登记以及人事代理等各项业务时,评《自主创业证》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二)辞职创业申请程序提出辞职的人员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照管理权限,保任免机关审批;经审批后,按照公务员归口管理情况报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公务员管理机构核准。2个工作日内办结。(三)帮助企业从事创业活动申请程序组织选派人员到企业挂职帮扶的须征得本人同意,按照管理权限,有任免机关选派,并报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备案;自愿申请到企业帮扶项目的,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有关部门审核,按照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审批后,按照公务员归口管理情况报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公务员管理机构核准。2个工作日内办结。(四)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程序自主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人事关系在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了人事代理的,有人才服务机构按规定组织申报、考试、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有主管部门或挂靠部门的,由主管部门或挂靠部门申报,也可由企业所在区县人事局申报。-5-(六)军转干部自主创业申请程序自主创业的军转干部,在自主创业过程中需要出具身份及收入证明的,可向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1个工作日办结。参加免费创业培训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及随调家属,可向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与申请内容有关的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给予培训登记,登记后2个月之内完成培训。(七)留学回国人员创业项目资助及服务申请程序申请科技项目择优资助的项目单位,根据市外国专家局的通知要求填报相关材料,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报送市外国专家局初审后,选报人事部审批;需要聘请外国专家的项目单位,根据项目需求报送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市外国专家局按相关程序报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复后下达至各项目单位;办理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的要求,在西安留学人员工作站网站()上先确认自己的申请要求,填写相应的表格,在选定学历学位代理点为西安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之后,按网上提示带齐各种申请材料到西安市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三、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创业环境(一)积极开展创业指导与服务。建立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人才市场、专家服务机构。建立创业人才信息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开。组织各类专家及有关方面人员为自主创业的-6-各类人才提供有针对性的信息咨询、技术指导与创业培训等服务活动,跟踪解决创业中的难题。发布创业人才信息,召开创业人才交流会,为自主创业吸纳人才搭建平台。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由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人事档案3年,并提供社会保险代收代缴、党组织关系转接等人事代理服务。(二)大力宣传,政务公开。通过电视、报纸等公众媒体积极宣传市委、市政府和人事部门有关创业的政策规定,引导各类人才积极加入创业者行列。深入人员较为集中的创业群体,面对面地宣传和讲解有关人事人才政策,为创业人员现场排忧解难。在西安市人事人才网()上及时公布有关创业的人事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办理流程和资料表格,方便创业者查询和下载。(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考核机制。成立市人事局推进全民创业领导小组,荆建民局长任组长,李生孝、邢国锋、武惠民、杨庆任副组长,局内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有关政策的发布。各相关处室要明确责任,不断创新,完善服务。建立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将推进全民创业工作作为政务督办和年度考核量化打分的重要内容,切实保障全民创业工作在人事部门的全面推进。
本文标题:西安市人事局关于改善创业环境推进全民创业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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