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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网友雨花石在东方论坛的帖子《从沪东船厂门吊二次倒塌事故说起。。。》•龙门吊一般有四条钢性腿的支撑,下边连接可以行走在轨道上的部件,龙门吊的最大优点是它可以垂直起吊(zgqzj注:所有的起重机都可以垂直起吊,不只是龙门吊),起吊货物后可以水平移动。龙门吊一般使用在港口、船厂和钢铁厂等频繁使用的场合。建筑工地一般使用是塔式起重机。上海沪东船厂二次倒塌的门吊是属于船厂造船平台——船坞专用特制的大型单梁架门框式起重机(zgqzj注:可以肯定不是单梁)。说的通俗一点就是“行车”的起吊原理。门框式起重机的跨度很大的时候,考虑温度变化等等因素,支腿一般做成一个刚性腿和一个柔性腿,这个时候,门架就按静定结构计算,此时允许柔性腿顶部有一定的变形。一般地说来,跨度30米以内的做成2个刚性腿,大于30米为一个刚性腿,一个柔性腿。5月30日凌晨0点25分左右;沪东船厂两台门吊倒塌的基本情况是该龙门吊的最大起重量;600吨。刚性支腿高度77多米。约重900吨。主梁重约3000吨。梁总长186米。当两台门吊同时起吊80B总段,是船头的第二层。总段吨位900t,一般用起重专业语言来说;一台门吊起吊一件货物叫做吊,两台门吊同时起吊一件货物叫做“抬”!无论使用任何两台起重机,“抬”一件货物,必须讲究的是门机驾驶员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配合默契,技术过硬和操作细腻。从起重操作程序必须注意“抬”一件货物的钢丝绳必须垂直于门机吊钓,绝对不允许斜拉,斜拉的前因是:两台门机起吊和行走速度不同步,后果是:其中一台门机受力不平衡或者受力超出门机起吊的最大起重负荷——机毁人亡。。。•5·30事故发生在“抬”吊的过程中,单台龙门吊的刚性腿和柔性腿的行走不同步,造成钢丝绳斜拉。造成吊马斜向受力被拉断,之后分段撞向柔性腿造成失去平衡,随后两台600吨的门吊先后倒塌,事故中三死两伤。。。假如说沪东船厂门吊第一次倒塌,造成36人死亡,3人受伤是一起意外的安装责任事故。但是七年后又发生在同一地点、同一门吊倒塌重大恶性事故,我们不能不说这是某些主管安全责任的有关领导干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按惯例;“抬”吊总段吨位900t如此重的部件,各部门领导包括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安全质量监督科领导必须到场协调指挥,但是在报道中我们没有听到有哪一位沪东船厂领导成员在现场指挥抢救伤员,可能是沪东船厂领导对此——“抬”吊总段吨位900t见多不怪了!因为责任重于泰山不能在那里划上等与号。。。!•按惯例;门机驾驶员一般配备耳麦式对讲机,为了使门机驾驶员专心操纵门机,一般不允许有第二人同时在门机驾驶室内,那么在事故中死亡的第三位门机驾驶员在上边干什么?!指挥“抬”吊有现场总指挥,难道还需要第三位门机驾驶员在上边做现场第二指挥吗?!地球人都知道“船上老大一多,船要翻。。。”,果不其然,船终于又翻了。。。。•2001年7月17日早7时,施工人员按张海平的布置,通过陆侧(远离黄浦江一侧)和江侧(靠近黄浦江一侧)卷扬机先后调整刚性腿的两对内、外两侧缆风绳,现场测量员通过经纬仪监测刚性腿顶部的基准靶标志,并通过对讲机指挥两侧卷扬机操作工进行放缆作业(据陈述,调整时,控制靶位标志内外允许摆动20mm)。放缆时,先放松陆侧内缆风绳,当刚性腿出现外偏时,通过调松陆侧外缆风绳减小外侧拉力进行修偏,直至恢复至原状态。通过10余次放松及调整后,陆侧内缆风绳处于完全松驰状态。此后,又使用相同方法,和相近的次数,将江侧内缆风绳放松调整为完全松驰状态,约7时55分,当地面人员正要通知上面工作人员推移江侧内缆风绳时,测量员发现基准标志逐渐外移,并逸出经纬仪观察范围,同时还有现场人员也发现刚性腿不断地在向外侧倾斜,直到刚性腿倾覆,主梁被拉动横向平移并坠落,另一端的塔架也随之倾倒。2001年7月17日1、《沪东“7·17”特大事故技术原因调查报告》,认定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吊装主梁过程中,由于违规指挥、操作,在未采取任何安全保障措施情况下,放松了内侧缆风绳,致使刚性腿向外侧倾倒,并依次拉动主梁、塔架向同一侧倾坠、垮塌。•2.施工作业中违规指挥是事故的主要原因电建公司第三分公司施工现场指挥张海平在发生主梁上小车碰到缆风绳需要更改施工方案时,违反吊装工程方案中关于“在施工过程中,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施工方案的作业要求。如有特殊情况进行调整必须通过一定的程序以保证整个施工过程安全”的规定。未按程序编制修改书面作业指令和逐级报批,在未采取任何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下令放松刚性腿内侧的两根缆风绳,导致事故发生。•3.吊装工程方案不完善、审批把关不严是事故的重要原因由电建公司第三分公司编制、电建公司批复的吊装工程方案中提供的施工阶段结构倾覆稳定验算资料不规范、不齐全;对沪东厂600t龙门起重机刚性腿的设计特点,特别是刚性腿顶部外倾710mm后的结构稳定性没有予以充分的重视;对主梁提升到47.6m时,主梁上小车碰刚性腿内侧缆风绳这一可以预见的问题未予考虑,对此情况下如何保持刚性腿稳定的这一关键施工过程更无定量的控制要求和操作要领。吊装工程方案及作业指导书编制后,虽经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核和批准,但有关人员及单位均未发现存在的上述问题,使得吊装工程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在重要环节上失去了指导作用。
本文标题:船厂事故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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