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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广告法律制度本章要点:广告和广告法的概念、特征,广告准则、广告活动、广告审查和法律责任。第一节广告法概述一、广告的概念•《广告法》所称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二、广告的特征•1、广告的目的是为了介绍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所推销的商品、提供的服务以及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本身。•2、广告的设计、制作和发布都要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进行。根据传播媒介和形式的不同,广告又可分为印刷品广告、临时性广告、店堂广告、户外广告等不同种类。•3、广告费用由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即由广告主承担。广告费用包括广告的设计费用、制作费用、发布费用、代理费用等。三、广告法的概念及其立法•广告法,是国家在调整广告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广告法》,自1995年2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的广告基本法。四、广告管理体制•广告管理是国家为保护国家、社会的利益和消费者的权益,对广告活动采取审查、监督、检查的办法来实现广告真实性的行为。•广告管理包括1、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监督;2、对广告的内容进行管理;3、对广告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第二节广告准则•广告准则是法律对广告内容、形式等做出的必须遵守的原则和限制。•我国广告法除应当符合公序良俗以及社会的经济发展要求之外,还确立了以下准则:一、广告的一般准则•(一)真实合法原则•(二)诚实信用原则•(三)健康发展原则•(四)清楚明白原则•(五)正当竞争原则•(六)易于识别原则二、特殊商品广告的特殊准则•(一)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二)农药广告•(三)烟草广告•(四)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第三节广告活动•广告活动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过程中所从事的法律行为。广告活动的特征•1、从事广告活动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2、广告活动包括广告的设计、制作和发布•3、广告活动是一种法律行为一、广告活动的一般规定•1、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广告合同因签订主体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合同名称。•2、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广告。二、广告主从事广告活动的特别规定•1、对广告主经营范围的规定•2、对广告主委托对象的规定•3、对广告主证明文件的规定三、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的特别规定•1、应当具有法定的主体资格•2、应当明确广告经营范围•3、应当依法核实广告内容•4、应当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5、应当公开广告收费标准•6、应当提供真实资料•7、应当合法使用他人的名义和肖像:四、设置户外广告的特别规定第四节广告审查一、广告审查的概念•广告审查,是指在广告发布前,由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审查机关依法对广告内容是否合法、真实等进行的审查、核实活动。建立广告审查制度,是为了尽可能地不使违法广告得到发布,健全广告发布的防范机制。二、广告审查的形式•1、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在接受广告主委托时进行的审查,包括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2、行政主管部门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殊商品的广告内容进行审查。第五节法律责任一、广告主体违反广告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一)发布虚假广告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违反《广告法》禁止性规定的法律责任•(三)违反《广告法》对于特殊商品的规定的法律责任•(四)违反广告审查规定的法律责任•(五)因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二、广告专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广告法的责任•广告审查机关对违法的广告内容作出审查批准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行政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和广告审查机关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的处理办法•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章小结:•广告法是国家在调整广告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广告准则是法律对广告内容、形式等做出的必须遵守的原则和限制,包括广告的一般准则和特殊商品广告的特殊准则(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农药广告,烟草广告,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广告活动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过程中所从事的法律行为。为了保证广告的合法、真实,国家建立广告审查制度。违反广告法的行为,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文标题:第十章广告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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