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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城乡建设规划法规1、国外城市规划的定义不同的社会经济、历史背景下,对城市规划有不同的理解和定义英国:城市规划与改建的目的,不仅仅在于安排好城市形体—城市中的建筑、街道、公园、公用事业及其它的各种要求,而且更重要的在于实现社会与经济目标。——《不列颠百科全书》美国:城市规划是一门科学、一种艺术、一种政策活动,它设计并指导空间的和谐发展,以满足社会和经济的需要。——国家资源委员会苏联: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城市规划就是社会主义国民经济计划工作与分布生产力工作的继续和进一步具体化。——苏联《城市规划原理》4.1城市规划的概念日本:强调技术性城市规划是城市空间布局、建设城市的技术手段,旨在合理地、有效地创造出良好的生活与活动环境。城市规划即以城市为单位的地区作为对象,按照将来的目标,为使经济、社会活动的以安全、舒适、高效开展,而采用独特的理论从平面上、立体上调整满足各种要求空间,预测确定土地利用与设施布局和规模,并将其付诸实施的技术。——日笠端《都市计划》城市规划是“对达成、视线、运营以视线城市政策为目标的城市功能结构、规模、形态、系统进行规划、设计的技术。”——《都市计划教科书》1.城市城市是历史上形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非农业人口聚居的地域单元它是复杂的社会实体,是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包括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2.我国的城市和城市规划城市分级市区和近郊非农业人口(万人)5020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划分标准:市区和近郊非农业人口武汉市俯瞰2.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属和具体安排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与发展的“蓝图”和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龙头”城乡规划法立法概况2008年1月1日施行共7章70条总则城乡规划的制定城乡规划的实施城市规划的修改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城乡规划法》发布1956年《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80年12月《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1984年1月《城市规划条例》《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12月2007年10月法制性政策性长期性综合性城市规划城市规划的特征城市规划涉及城市建设发展的诸多方面城市规划关系到城市的全局和长远城市规划是为了实现一定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而制定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部署城市规划一经制定、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城市规划的种类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规划1、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镇总体规划:是一定时期镇规划区内各项建设的整体布局。分区规划:“为了进一步控制和确定不同地段的土地用途、范围和容量,协调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在总体规划基础上,可以编制分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总体规划考虑期限一般为20年,但对城市30-50年的远景发展应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总体规划应重点提出近期发展规划,其规划期限一般为5年,并要求与国民经济发展五年规划相协调。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它是确定规划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法定依据。修建性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它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深化和具体化。2、详细规划4.2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4.2.1城市规划编制的方针(1)国家实行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由于我国城市化的水平很低,大城市发展过快,城市发展格局不合理,使得工业过度集中,人口过分膨胀,造成居住拥挤,城市基础设施短缺,交通紧张,环境恶化等一系列问题,成为城市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和制约因素。因此,大城市规模必须严格控制。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主要是控制市区人口与用地规模,一般不要在大城市市区新建和扩建大中型工业项目,尤其占地大、用水多、能耗大、污染环境的项目。大城市市区应当主要依靠技术进步,优化产业结构,调整用地布局,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走内涵发展的道路。同时,围绕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根据自然资源、技术条件、地理环境、历史特点等因素有计划、合理地发展中小城市,逐步实现在全国范围内城镇的合理布局。实践证明,合理的城镇布局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2)城市规划必须符合我国国情,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的关系;城市规划是百年大计。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要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必须正确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的关系,要使规划具有一定的弹性,留有一定的余地,避免不顾全局,不顾长远发展的短期行为。(3)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必须坚持适用、经济的原则和勤俭建国的方针。城市建设要坚持适用、经济和勤俭建国的方针,各项建设的标准和定额指标应当与国家和地方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适应,防止脱离国情的高指标、高标准。4.2.2编制城市规划的原则(1)国家控制城市规模的原则(2)城市规划与计划相结合的原则(3)勤俭建设的原则(4)环境保护的原则(5)方便市民生产、生活的原则(6)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4.2.3城市规划编制的权限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指导关系组织编制单位4.2.4城市规划审批的权限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审批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城市分区规划由该市人民政府审批详细规划没有编制分区规划的城市,其详细规划由该市人民政府审批已编制分区规划的详细规划,重要的由该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他的由该市政府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4.2.5城市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与重大修改局部调整是指人口和用地规模需求少量增长,或者根据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对城市用地功能、道路系统、工程设施配置等进行局部的变更。由城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进行,报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总体规划批准部门备案。重大修改是指由于产业结构的调整造成城市性质的重大变化,城市机场、港口、铁路枢纽、大型工业项目等重要设施布局的调整;或者由于城市人口大幅度增长,造成城市空间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的重大变化,需要对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进行重大调整。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进行,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送原总体规划批准计划审查批准后实施。4.2.6我国现行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城市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对总体规划需要确定的主要目标、方向和内容提出原则性意见,作为总体规划的依据原则上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之前应制定总体规划纲要总体规划纲要成果包括纲要文本、说明、相应的图纸和研究报告总体规划纲要内容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分析城市职能、提出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预测城市人口规模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提出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及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布局原则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提出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城市总体规划主要任务:根据城市规划纲要,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容量和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乡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工程设施,并保证城市每个阶段发展目标、发展途径、发展程序的优化和布局结构的科学性,引导城市合理发展。主要内容:(一)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二)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三)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的内容确定近期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确定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和布局确定近期交通发展策略,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确定各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公益设施的建设规模和选址确定近期居住用地安排和布局确定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等的保护措施,城市河湖水系、绿化、环境等保护、整治和建设措施确定控制和引导城市近期发展的原则和措施近期建设规划是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步骤,是城市近期建设项目安排的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建设部,2002年8月29日颁布近期建设规划的期限为5年,原则上与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年限一致城市人民政府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以制定年度的规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揭阳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分区规划主要任务: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作出进一步的规划安排,为详细规划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主要内容:(一)确定分区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土地使用性质和居住人口分布。(二)确定绿地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线走廊、对外交通设施用地界线和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提出空间形态的保护要求。(三)确定市、区、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分布、用地范围和控制原则;(四)确定主要市政公用设施的位置、控制范围和工程干管的线路位置、管径,进行管线综合。(五)确定城市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座标和标高,确定支路的走向、宽度,确定主要交叉口、广场、公交站场、交通枢纽等交通设施的位置和规模,确定轨道交通线路走向及控制范围,确定主要停车场规模与布局。分区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介于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之间分区规划一般针对大、中城市,分区大小根据城市规划管理的需要确定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任务:是确定建设区域内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作为城市规划管理和综合开发、土地有偿使用的依据。主要内容:(一)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二)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三)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四)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它交通设施。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五)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六)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主要任务: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化,它是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主要内容:(一)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二)建
本文标题:第四章-城乡建设规划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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