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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登载法律法规及版权目录•网络名誉侵权•隐私侵权行为•网络著作权侵权•网络商标权【案情】原告某广告公司在东营打折网上刊登一招聘信息,一网名为“正义之剑”的网友在招聘信息评论栏称“这个公司是最差劲的,总是招聘,不给员工发工资,老板张XX是超级不要脸的无耻!有证据可查,求职的朋友千万不要上当”。为此,原告某广告公司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XX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了东营打折网的管理公司,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被告某公司称,原告为此事找到被告后,被告便立即删除了该留言,并向原告当面道过歉,且该留言不是被告发的,因此,被告在该事件中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向原告口头道歉并赔偿损失2000元。网络名誉侵权【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隐私侵权行为【案情】2010年5月22日上午,某论坛上一名网友发了题为《偷拍公交见闻》的帖子,并上传了4张未经任何处理的照片。图片的内容是一名孕妇挺着大肚子站在公交车上,她身边3个座位上坐着3名男子,这3名男子不是低头,就是把头扭向窗外,没有人给孕妇让座。孕妇就用自己的手机拍下了这一幕,照片中,3名乘客的面部被曝光。该网友(也就这名孕妇)没有做更多评论,只是在照片最后写了一句:“真给青岛男人丢脸!”这个帖子发出后,一时间成了论坛最热的帖子。网上言论一方面谴责乘客冷漠,另一方面谴责孕妇侵权。本事件一名当事人因为被曝光,被单位解除合同(正在试用期),据说当事人已经找到其单位要求赔偿。有律师认为,“在这件事中,孕妇并非将别人的照片作善意地使用,也没有征得当事人的许可,就将照片公布,肯定是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这位孕妇此举更多的是对当事人精神权利的损害,是对个人隐私的侵犯。”【法条链接】2001年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个人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例】2000年3月15日,中华网国际网络传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网公司)举办网络创业大赛,屠冬青与中华网公司在网上签订保密协议,并通过互联网向被告发出创业计划书。其后,屠冬青发现其创业计划书被公开于中华网公司网上。屠冬青认为中华网公司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其著作权,诉至法院。【法条链接】《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所谓发表权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著作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网络商标权【案例】“南方佳木”是福建南方佳木茶业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该商标经过持有人多年的经营已被授予“福建省著名商标”。近来福建南方佳木茶业发现自己的商标竟然在淘宝网上被他人注册成淘宝网店店名和淘宝网的旺旺号,经与侵权人交涉无果,愤而将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和网店的主人宁德柘荣县吴慧珍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据悉,8月2日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了福建南方佳木茶业的起诉,中国茶业行业首例网络侵害企业商标权案诉讼形成。【法条链接】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第29次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总体网民规模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数量突破5亿,达到5.13亿,全年新增网民5580万。互联网普及率较上年底提升4个百分点,达到38.3%。•图1中国网民规模与普及率网民的结构特征○年龄结构过去五年内10-29岁群体互联网使用率保持高速增长,目前已接近高位,未来在这一人群的提升空间有限;而50岁以上人群的互联网使用率变化幅度很小;30-39岁群体的互联网使用率逐步攀升,目前还有一定增长空间,将成为下一阶段网民增长的主要群体。图2网民年龄结构○学历结构网民继续向低学历人群扩散。2011年,我国网民中初中学历人群延续了2010年的增长势头,由32.8%上升至35.7%,该学历人群互联网渗透率较低,未来网民比例将进一步提升。高中、大专以上学历网民的比例继续下降。图3网民学历结构性别结构,截至2011年12月,我国网民中男性比例为55.9%,比女性高出11.8个百分点,网民性别比例与2010年相比基本保持稳定。图4网民性别结构○职业结构学生仍然是网民中规模最大的群体,占比为30.2%,其次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占比为16.0%。企业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占整体网民的0.8%,中层管理人员占3.2%,一般职员占9.9%。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领导干部和一般职员分别占整体网民的0.7%和5.2%。另外,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为8.3%。图5网民学历结构○收入结构2011年,中国网民中收入在2000元以上的网民群体占比明显上升,从2010年的33.3%上升至40.2%。同时,无收入群体网民占比从4.6%上升至7.9%。图6网民个人月收入结构○城乡结构2011年,农村网民规模为1.36亿,比2010年增加1113万,占整体网民比例为26.5%。与2010年相比,农村网民占比下降0.8个百分点,其增幅依然低于城镇。图7网民城乡结构网民互联网应用状况整体互联网应用状况2011年,我国网民的互联网应用习惯出现显著变化,包括新型即时通信、微博等在内的新兴互联网应用迅速扩散,与此同时一些传统的网络应用使用率明显下滑,显示出互联网发展创新速度之快。图82010—2011年各类网络应用使用率○搜索引擎2011年底搜索引擎用户规模达到4.07亿,在网民中的渗透率为79.4%,使用比例基本保持稳定,是2011年仅次于即时通信的第二大网络应用。图92010-2011年搜索引擎用户数及使用率○网络新闻网络新闻使用率呈现连年下降的态势,已经从2009年底的80.1%下降至2011年底的71.5%,两年间下降了8.6个百分点。图102010-2011年网络新闻用户数及使用率○网络购物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1.94亿人,网络购物使用率提升至37.8%。与2010年相比,网购用户增长3344万人,增长率为20.8%。图112010-2011年网络购物用户数及使用率○团购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国团购用户数达到6465万,使用率提升至12.6%,较2010年底上升8.5个百分点。团购用户年增长率高达244.8%,成为全年增速第二快的网络服务。图122010-2011年团购用户数及使用率○网上支付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国使用网上支付的用户规模达到1.67亿,使用率提升至32.5%。与2010年相比,用户增长2957万,增长率为21.6%。图132010-2011年网上支付用户数及使用率○旅行预订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国旅行预订用户达到4207万人,用户年增长16.5%,用户渗透率提升至8.2%,网民使用旅行预订服务的深度持续增加图132010-2011年旅行预订用户数及使用率○即时通信截至2011年底,即时通信用户规模达4.15亿,比2010年底增长6252万人,年增长率17.7%。即时通信使用率继续提升,增长至80.9%。图142010-2011即时通信用户数及使用率○博客/个人空间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国博客和个人空间用户数量为3.19亿,较2010年底增长2414万,增长率为8.2%。博客和个人空间的使用率为62.1%,较上年底下降了2.3个百分点。图152010-2011博客/个人空间用户数及使用率○微博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国微博用户数达到2.5亿,较上一年底增长了296.0%,网民使用率为48.7%。微博用一年时间发展成为近一半中国网民使用的重要互联网应用。图162010-2011微博用户数及使用率○社交网站截至2011年底,我国社交网站用户数量为2.44亿,相比2010年底略有增长。在使用率方面,社交网站用户占网民比例为47.6%,比上年底回落了近四个百分点。图172010-2011社交网站用户数及使用率○网络游戏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络游戏用户规模达到3.24亿,较去年同期的3.04亿增长6.6%,网民使用比例为63.2%。图182010-2011网络游戏用户数及使用率○网络文学截至2011年12月底,网络文学使用率为39.5%,用户规模达2.03亿。尽管网络文学用户规模仍在上升,但是使用率却同比降低3.1个百分点,显现出网络文学的发展慢于整体互联网。图192010.12-2011.6网络文学用户数及使用率○网络视频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络视频用户数量增至3.25亿,年增长率达到14.6%,在网民中的使用率由上年底的62.1%提升至63.4%。图202010-2011网络视频用户数及使用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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