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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分局低压运行管理标准批准:余冰审核:李劲松、范玮编制:胡海瑞、刘思捷1术语定义1.1低压指低压(400/220V)的统称。1.2配电运行单位指承担配电运行业务的供电企业,包括地(市、州)级供电企业,全资、控股及代管县级供电企业。1.3配电运行归口管理部门指配电运行单位负责配电运行的职能管理部门,归口负责本单位配电运行业务。1.4配电运行部门指配电运行业务的实施主体,是配电运行单位特定区域范围内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运行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具体形式有供电分局、配电部、配电管理所、输配电管理所、供电所等。1.5配电运行班组指执行配电运行业务的最小组织单位。1.6运行指为保持配电线路及设备连续不间断处于正常工作(包括备用)状态,所进行的巡视、监视、防护、检测、操作、验收等工作。1.7缺陷指运行中的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发生异常或存在隐患,但未导致被迫停运的问题。配电线路及设备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分为三大类:1)紧急缺陷:严重影响设备功效,或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其严重程度已达到不能保障配电线路及设备继续安全运行,随时有可能发生故障的缺陷。2)重大缺陷:缺陷比较重大,超过运行标准,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一定的影响,但设备在短期内仍可以继续运行。3)一般缺陷: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无威胁,短时也不致发展成重大或紧急缺陷,在一定的时间内对线路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1.8故障指在运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配电线路及设备功能失效,并造成被迫停运的事件。1.9维修为维持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安全运行及线路通道的畅通所进行的维护修理工作。1.10特殊区段配电线路及设备的特殊区段是指在设计及运行中不同于其他常规区段,主要指多雷区、重污秽区、重冰区、重负荷区、洪水冲泡区、易受外力破坏区、速生林区的线路及设备。1.11状态评价指在运行过程中,对配电线路及设备的技术性能、运行工况、缺陷情况等满足运行要求的程度及技术档案的完备状况进行评价。按状态的优劣情况评价分为一、二、三类。1)一类线路及设备:指技术性能完好、运行工况稳定、不存在缺陷且与运行条件相适应,必备的技术条件资料齐全的线路及设备。2)二类线路及设备:指线路或设备工况基本完好,个别元件有一般性缺陷,但不影响稳定运行和人身及设备安全,主要技术资料齐全的线路及设备。3)三类线路及设备:指技术性能下降严重,运行工况不能适应运行条件的要求,继续运行将对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或危急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线路及设备。2职责2.1配电运行单位(盘龙分局)是配电运行管理的主体,通过其配电运行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2.1.1宣传贯彻国家、行业、网公司及省公司关于配电运行管理的标准、制度,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现场运行规程等。2.1.2负责检查、指导各配电运行部门开展配电运行管理工作,并对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1.3负责定期汇总统计和编制本单位配电生产运行指标统计报表及运行分析报告,并按时上报省公司生产技术管理部门。2.1.4根据本单位配电运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2.2配电运行部门(配运公司)是配电运行的实施主体,其主要职责如下:2.2.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网公司、省公司、本单位制定的关于配电运行管理的标准、制度。2.2.2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的运行维护、技术管理、故障抢修等工作。2.2.3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做好设备缺陷管理和设备状态评价工作,做好周期性运行、维护、检测等工作。2.2.4根据本单位职责划分,负责或参与配电事故和障碍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2.2.5根据有关标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因配电网新建、改造、客户接入等原因导致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发生变更的有关技术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核。2.2.6负责建立健全配电管理各种图纸和技术资料,按时填写与修改各种技术资料,保持配电网图纸与现场相符,做到完整、正确。按时上报各种图表、总结。2.2.7负责定期汇总统计和编制本部门配电生产运行指标统计报表及运行分析报告,并按时向本单位配电运行归口管理部门报送。3生产计划管理3.1生产计划的分类及内容生产计划按周期可分为年度生产计划、月度生产计划、周生产计划。生产计划内容包括巡视计划、维修计划、检测和预防性试验计划、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即反措计划、安措计划,以下简称“两措”计划)、重大专项保供电工作计划等。3.2生产计划的管理流程生产计划的管理流程一般包括生产计划编制、上级批准、执行、反馈及调整、总结5个环节。3.3年度生产计划3.3.1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和批准3.3.1.1年度生产计划由配电运行部门提出,经本单位配电运行归口管理部门批准。3.3.1.2年度生产计划制定依据为:a)上级批准的年度配电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检修及“两措”等计划。b)依据状态评价结果,制定的配电线路及设备巡视、维修、检测计划。c)上年度未完成的工作。d)需要保供电的重大社会活动。e)其他工作任务。3.3.2年度生产计划的执行3.3.2.1年度生产计划通过月度生产计划实施,并加强月度生产计划的执行管理,以确保年度计划的完成。3.3.2.2配电运行单位应对配电运行部门年度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敦促执行。3.3.3年度生产计划的反馈、调整及总结3.3.3.1配电运行部门应每半年对年度生产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包括计划完成情况、未完成计划的原因、存在问题、计划调整建议及需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等内容。3.3.3.2因各种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完成的计划工作,报经本单位配电运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可进行适当调整,并纳入下一周期的月度或年度工作计划。3.4月度生产计划3.4.1月度生产计划的编制3.4.1.1月度生产计划由配电运行部门根据年度计划按月进行分解、细化,明确完成时间和要求,并将计划落实到班组。3.4.1.2月度生产计划制定依据为:a)年度生产计划。b)上月未完成的工作。c)上级下达的生产指令和其他工作任务。3.4.1.3月度生产计划中涉及停电的工作,需经停电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生产技术、市场营销、施工单位等)进行综合协调后下达月度停电计划。3.4.2配电运行部门应对运行班组的月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敦促执行。3.4.3配电运行部门应加强月度生产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跟踪反馈,统计完成率,对未完成的计划分析原因,每月报本单位配电运行归口管理部门。3.5周生产计划3.5.1周生产计划由配电运行班组根据月度计划按周进行分解、细化,并将计划落实到个人。3.5.2周生产计划制定依据为a)月度生产计划。b)重大缺陷处理。c)带电作业工作。d)临时生产任务和其他工作。3.5.3配电运行部门应加强配电运行班组周计划执行的检查指导,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不能执行的工作,配电运行班组应及时作出调整。4设备管理4.1配电线路、设备、设施分类4.2.1配电线路分为架空线路、电缆线路。4.2.1.1架空线路包括线路本体、主要部件(杆塔、基础、金具、绝缘子、拉线、地线等)及辅助设施(防护设施、通道)。4.2.1.2电缆线路包括电力电缆本体、电缆终端头、电缆中间头、电缆通道(电缆沟、电缆管道、电缆隧道、电缆槽盒、工井、盖板等)及防护设施。4.2.2配电设备包括主设备及辅助设备。4.2.2.1主设备包括变压器JP柜、电缆分接箱一次设备,以及、配电网自动化终端、通信终端等二次设备。4.2.2.2辅助设备包括避雷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带电指示器、无功补偿装置、测量仪表。4.2.3配电运行部门应每月对所管辖的配电线路、主要设备、主要设施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并上报本单位配电运行归口管理部门。有关统计表参见附录B。4.3验收管理4.3.1凡新建、移交、改造、检修、预防性试验的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配电运行部门应严格按有关国家、行业、网公司、省公司及本单位的标准、制度等要求,进行设备验收。经验收合格,符合运行条件,手续完备的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方可投入电网运行。4.3.2对于新接入配电网的客户产权线路及设备,应经配电运行部门参与检验合格,符合运行条件,手续完备后才可投入配电网运行。4.4巡视管理、内容4.4.1配电线路的巡视分为定期巡视、特殊巡视、夜间巡视、故障巡视、监察巡视共五类。a)定期巡视:按一定周期由线路班组巡线员进行,主要掌握线路的运行状况、沿线环境变化情况,并作好护线宣传工作。b)特殊巡视:是在气候恶劣(如台风、暴雨等)、河水泛滥、火灾、线路过负荷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如负荷高峰期、保供电任务期间等),对线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检查。c)夜间巡视:在高峰负荷或阴雾天气时进行,检查导线、开关连接点的发热及绝缘子表面有无闪络放电现象。d)故障性巡视:在线路发生故障后进行,查明线路发生故障的地点和原因。e)监察性巡视:由配电运行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专责人员进行,目的是了解线路及设备运行状况,检查、指导巡视人员的工作。4.4.2配电运行部门应根据线路及设备的重要程度、沿线情况、历史运行数据、季节特点以及状态评价等制定巡视计划,计划执行情况有检查有总结。4.4.3配电运行部门应将配电线路及设备巡视的内容及要求表格化,建立健全巡视检查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巡视人员工作情况。4.4.4配电运行部门应根据季节特点、特殊工作要求等制定特殊巡视计划。4.4.5配电运行部门应结合季节特点,做好配电线路及设备的检测工作,重点做好:a)线路及设备接头测温。b)电缆接头测温。c)接地电阻测试。d)瓷绝缘子绝缘电阻测量。e)线路交叉跨越距离、导线弧垂测量。4.4.6检测所用仪器、设备应定期检查、检验,确保其准确、完好。4.4.7检测人员应掌握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方法,测试数据应准确,记录清晰、规范、简洁。4.4.8配电运行部门做好检测数据的统计分析,找出隐患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并依此制定防范措施或办法。4.4.9巡视检测周期a)主要配电线路及设备、设施的巡视检测周期参见附录C。b)配电运行部门可根据配电线路及设备状态评价结果调整巡视周期,经本单位配电运行归口管理部门同意后执行。4.5维修管理4.5.1配电线路及设备维修的主要依据有: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电缆运行规程、技术标准、工作标准、设备制造厂家提出的其他维修要求和注意事项、设备状态评价情况等。4.5.2配电运行部门应按设备维修工作计划开展工作。4.5.3配电运行班组应按照设备维修分工原则,按照运行规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a)线路通道树木的修剪与砍伐。b)架空线路拉线的检查、调整。c)电杆、铁塔基础、箱柜体外壳的检查,采取防腐措施。d)铁塔螺栓的紧固。e)架空线路、设备接头的紧固、更换。f)带电指示器、故障指示器的检查、更换。g)电缆通道(电缆沟、电缆管道、电缆隧道;电缆槽盒、工井、盖板等)的修理。h)各类辅助设施如通风(干燥)设施、消防设施、防护设施、防小动物设施的维修,设备标志(各类线路及设备名称标志、安全标志)补充。i)开关动静触头、接头检查、调整。j)开关除尘清理。k)开关机构结构调整、加润滑油。l)开关机构辅助接点、二次回路检查。m)其他工作任务。4.6缺陷管理4.6.1缺陷的管理流程一般包括设备缺陷的发现、报告、受理分析、处理、验收、反馈6个环节。4.6.2配电运行单位应建立完整的缺陷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细化流程,形成闭环管理。宜使用配电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缺陷管理并进行统计分析。4.6.3配电运行部门应明确各班组、人员在缺陷跟踪处理过程中的职责分工,及时消除缺陷隐患,线路及设备责任人应对缺陷是否消除进行反馈。对重大和紧急缺陷发现、处理情况应及时上报本单位配电运行归口管理部门。4.6.4配电运行部门对重复性消缺和多发性一般缺陷应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对重大和紧急缺陷发现、处理情况,应及时上报本单位配电运行归口管理部门。4.6.5对于处理缺陷需要停电的,应遵守公司停电管理有关规定和流程。4.6.6缺陷处理的时限要求a)紧急缺陷应立即处理,不应超过24小时。b)重大缺陷应及时处理,一般不超过7天。c)一般缺陷应尽快处理,一般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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