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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知识讲座练习题(论述)1.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背景(1)1986年“乌拉圭回合”启动时,谈判议题没有涉及建立世界贸易组织问题,只设立了一个关于完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体制职能的谈判小组。(2)在新议题的谈判中,涉及到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等非货物贸易问题(3)这些重大议题的谈判成果,很难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框架内辅助实施,创立一个正式的国际贸易组织的必要性日益凸显(4)1994年4月15日,“乌拉圭回合”参加方在摩洛哥马拉克什通过了《建立世界贸易组织马拉克什协定》,简称《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5)该协定规定,任何国家或在处理其对外贸易关系等事项方面拥有完全自主权的单独关税区,都可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世界贸易组织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关系(1)联系:世界贸易组织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有着内在的历史继承性。世界贸易组织继承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合理内核,包括其宗旨,职能,基本原则及规则等,仍然是规范各成员间货物贸易关系的总则(2)区别:机构性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临时适用”的多边贸易协议形式存在,不具有法人地位;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个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组织;管辖范围:世界贸易组织的管辖范围具有广泛性,其协调与监督的范围远大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复兴发展银行成为维持世界经济运行的三大支柱。争端解决: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争端解决机制,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争端解决没有规定时间表;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采用反向协商一致的原则,裁决具有自动执行的效力,同时明确了争端解决和裁决实施的时间表。因此,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裁决的实施更容易得到保证,争端的解决机制的效率更高。3.从CATT(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到WTO争端解决即只有那些变化和特点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争端解决机制存在一些严重缺陷。例如,在时间上,由于没有明确的时限规定,争端解决往往久拖不决;在程序上,由于奉行协商一致的原则,被专家组裁定的败诉方可借此规则阻止专家组报告的通过,这些问题损害了缔约方对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争端解决机制的信心,影响了多边贸易体制的稳定性在此背景下,“乌拉圭回合”将争端解决纳入谈判,达成《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建立了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该机制适用于多边贸易体制所管理的各个领域,并克服了旧机制的缺陷,通过迅速有效的解决成员方之间的贸易争端,使多边贸易协定的遵守和执行得到更大的保障4.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1)鼓励成员通过双边磋商解决贸易争端(2)以保证世界贸易阻止规则的有效实施为优先目标(3)严格规定争端解决的时限(4)实行反向协商一致的决策原则,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引入了反向协商一致的决策原则。在争端解决机构审议专家组报告或上诉机构报告时,只要不是所有的参加方都反对,则视为通过,从而排除了败诉方单方面阻挠报告通过的可能,(5)禁止未经授权的单边报复(6)允许交叉报复5.《农业协议》的谈判背景(1)农产品贸易作为一个特殊的领域,一直游离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规则的有效约束之外。(2)农业保护深深地植根于发达国家的农业政策之中(3)发达国家利用关贸总协定的缺陷,严重扭曲了国际农产品市场(4)1986年“乌拉圭回合”启动时,农产品贸易问题被列为该轮谈判的中心议题之一(5)1999年12月15日达成了农业协议6.什么是“黄箱措施”?《农业协议》对此有个规定黄箱措施是指,政府对农产品的直接价格干预和补贴,包括对种子,肥料,灌溉等农业投入品德补贴,对农产品营销贷款的补贴等。这些措施对农产品贸易产生扭曲,成员方许承担约束和削减义务。《农业协议》规定,自1995年开始,以1986—1988年为基准期,发达成员在6年内逐步将综合支持量削减20%,发展中成员在10年内逐步削减13%,在此期间,每年的综合支持量不能超过所承诺的约束水平。多特定农产品或所有农产品的支持,实行微量允许,即只要综合支持量不超过该产品生产总值或农业生产总值的5%(发展中成员为10%),就不须削减。7.论《原产地规则协议》的使用范围及协调的目标使用范围:只适用于有关实施非优惠性商业政策措施的原产地规则。具体包括实行最惠国待遇,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保障措施,原产地标记要求,任何歧视性数量限制或关税配额,以及政府采购外国货物和货物统计等所使用的原产地规则。目标是:建立具有以下特征的原产地规则体系。(1)统一原产地规则适用于所有非优惠性贸易政策(2)原产地规则应是客观的。可理解的和可预测的,且具有连贯性。(3)原产地规则应以一致,统一,公正和合理的方式管理。(4)原产地规则应以肯定性标准为基础,否定性标准可用以澄清肯定性标准。8.论《反倾销协议》规定调查有关的证据材料要求有哪些(1)给予利害关系方提供证据的机会(2)利害关系方应有充分的辩护机会(3)进口方主管机构为利害关系方的陈述提供帮助和方便(4)对任何机密信息,进口方主管机构应按照机密处理(5)核实信息(6)对不当信息或关系方不合作的处理(7)裁决基本事实的披露(8)抽样调查(9)进口方主管机构应给受影响的工业户即有代表性的消费者提供机会,以便其了解有关倾销,损害及因果关系的信息9.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含义特点和意义含义:与贸易有关,这里的贸易主要指的是有形货物的买卖,服务贸易也是一种贸易,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并不包括服务贸易,而另外有一个《服务贸易总协定》来规范他的为问题。此外,这里的贸易不仅包括活动本身可能是合法贸易,也包括假冒商品贸易,即活动本身是不合法贸易。在前一种贸易活动中,有时存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在后一种贸易活动中,则始终存在打击假冒,保护知识产权问题。特点和意义:(1)标志着保护知识产权的新的国际标准的形式;(2)他是到目前为止知识产权方面的一个最全面的多边贸易协议。(3)他所确定的每个成员必须提供的保护标准仅是最低保护标准。(4)将国际贸易中对有形商品的贸易原则延伸到知识产权领域;(5)其他已有知识产权公约的关系非常密切,(6)规定了知识产权的执法秩序,(7)强化了知识产权协议的执行措施和争端解决机制。10.《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产生背景(1)对知识产权进行国际保护,是知识和技术交流日趋国际化的客观需要。1883年制定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开端(2)各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不一致,法律规定不相协调(3)已有的一些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缺乏有效地国际监督机制,没有专门保护商业秘密的国际公约,(4)《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也涉及了知识产权问题,但直接涉及知识产权的条款和内容很有限。(5)1982年11月,关税与贸易总协定首次将假冒商品的议题列入了议程。(6)1991年,《与贸易(包括假冒商品贸易在内)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基本获得通过。此协议是建立在发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基础上的。接受《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是发展中国家在“乌拉圭回合“中所作出的主要让步之一。PS.1,1947年11月至1948年3月,在哈瓦那举行的联合国贸易和就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又称《哈瓦那宪章》。2,《哈瓦那宪章》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全面处理国际贸易和经济合作事宜的国际组织。该宪章共9章和1个附件,主要内容有:宗旨与目标,就业和经济活动,经济发展与重建,一般商业政策,限制性贸易措施,政府间商品协定,国际贸易组织的建立,争端解决,一般规定等。3,1947年4月至10月,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在瑞士日内瓦举行。1949年4月至10月,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二轮多边贸易谈判在法国安纳西举行。1950年9月至1951年4月,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三轮多边贸易谈判在英国托奎举行。1956年1月至5月,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四轮多边贸易谈判在瑞士日内瓦举行。1960年9月至1962年7月,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五轮多边贸易谈判在日内瓦举行,共有45个参加方。1964年5月至1967年6月,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六轮多边贸易谈判在日内瓦举行,共有54个缔约方参加。这轮谈判又称“肯尼迪回合”。1973年9月至1979年4月,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七轮多边贸易谈判在日内瓦举行。因发动这轮谈判的贸易部长会议在日本东京举行,故称“东京回合”。4,非歧视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5,在货物贸易领域,国民待遇原则是普遍适用的,但也有一些例外,第一个例外是政府政策。第二个例外是只给予某种产品的国内生产者补贴。第三个例外是有关外国电影片放映数量的规定。6,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框架,由《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及其4个附件组成。附件一是货物贸易多边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和《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附件二是《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附加三是《贸易政策审议机制》,附件四是《政府采购协议》,《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国际奶制品协议》和《国际牛肉协议》。其中《国际奶制品协议》和《国际牛肉协议》已于1997年12月31日终止。7.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1)鼓励成员通过双边磋商解决贸易争端。(2)以保证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有效实施为优先目标。(3)严格规定争端解决的时限(4)实行“反向协商一致”的决策原则(5)禁止未经授权的单边修复(6)允许交叉报复8.世界贸易组织判断成员所采取的一般例外措施是否符合规定,关键是看这些措施是不是必要的和无法替代的。9.世界贸易组织的例外(安全例外除外)与免责的运行机制有三个特点:一是批准程序严格,二是需要与有关成员方磋商,三是应遵循非歧视原则。10.《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第一:《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各项条款,不包括《临时适用协定书》。第二: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前的关税减让协定书,各缔约方的加入议定书,根据(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所给予的且仍然有效地豁免,以及缔约方全体作出的其他决定。第三:“乌拉圭回合”达成的解释《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有关条款的6个谅解,涉及到对进口产品征收的其他税费,国营贸易企业,国际收支限制,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义务豁免,关税减让表的修订等。第四:《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马拉克什议定书》。11.《纺织品与服装协议》共有9个条款,1个附件。主要包括适用产品范围,分阶段取消配额限制,过渡性保障措施,非法转口处理,设立纺织品监督机构等。12.《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的宗旨是,指导成员制定·采用和实施正当的技术性措施,鼓励采用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保证这些措施不构成不必要的国际贸易障碍。技术性措施指为实现合法目标而采取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合法目标主要包括维护国家基本安全,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保证出口产品质量,防止欺诈行为等。13.制定,采用和实施技术性措施应遵循的规则成员方制定,采用和实施技术性措施,应遵循世界贸易组织的非歧视原则,透明度原则。制定,采用和实施技术性措施,成员方还应遵守一下具体规则:1.必要性规则2.贸易影响最小规则3.协调规则4.特殊和差别待遇规则14.名词解释技术法规,标准,与合格评定程序技术法规是强制性执行的有关产品特性或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的规定。标准指经公认机构批准供通用或重复使用的,非强制性执行的关于产品特性或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的规则或指南,可包括有关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合格评定程序是指,任何直接或间接用以确定产品是否满足技术法规或标准要求的程序。主要包括:抽样,检验和检查;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认可和批准;以及上述各项程序的组合。合格评定程序可分为认证,认可和相互承认三种形式。15.《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由14个条款和3个附件组成。主要内容包括:应遵循的原则,发展中成员所享有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的职能,争端解决等。16.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的含义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是指,成员方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实现下列具体目的而采取的任何措施:1.保护成员方领土内人的生命免受食品和饮料中的添加剂,污染物,毒素及外来动植物的病虫害
本文标题:WTO规则题库练习题(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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