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计量法律体系一、概述(一)计量为保证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测量,或者说是以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为目的的测量。计量的特点(p89)1、准确性指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真值的一致性程度。2、一致性测量结果的一致,即测量结果的可重复、可再现(复现)、可比较。3、溯源性所有的同种量值都可溯源到同一个测量基准(国家基准或国际基准)。4、法制性计量必需的法制保障。(二)计量法律制度调整计量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立法宗旨和调整范围1、立法宗旨(1)加强计量监督管理,健全国家计量法制;(2)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3)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4)保护消费者利益,使其免受不准确或不诚实测量所造成的危害;(5)保护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国家利益不受侵犯。2、调整范围(1)属地管辖(2)社会活动:建立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四)计量法律体系1、法律:计量法2、行政法规:计量法实施细则;地方性法规:江苏省贸易计量监督管理条例3、规章: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二、计量单位制度(一)计量单位制由一组选定的基本单位和由定义公式与比例因素确定的导出单位组合,构成全部单位的总体及一套完善的规则。(二)国际单位制1、国际单位制是在米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单位制。SI-国际单位制的简称。2、国际单位制的内容七个基本单位、两个辅助单位、导出单位、词头、十进倍数与分数单位。(1)SI基本单位(p91)量的名称单位名称单位符号长度米m质量千克(公斤)kg时间秒s电流安[培]A热力学温度开[尔文]K物质的量摩[尔]mol发光强度坎[德拉]cd(2)SI辅助单位(p92)弧度rad球面度sr(3)SI导出单位用SI基本单位以代数形式表示的单位。(见表6.2,p91-92)(4)SI单位的倍数单位用以表示倍数单位的词头,称为SI词头。用于附加在SI单位之前构成倍数单位(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而不能单独使用。(见表6.3,p93)(三)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定义国家以法令的形式,明确规定并且允许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的计量单位。2、内容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包括由以上两种单位构成的组合单位。除SI单位外,我国为11个物理量选定了16个与SI单位并用的非SI单位,如表6.4所示。(p94)(四)法定计量单位的基本使用方法1、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p95)(1)全称与简称(2)组合单位的中文名称,一般与符号表示的顺序一致(如:Nm-牛顿米;kg/J-焦耳每千克)(3)单位中带有幂的名称。幂的名称应在单位之前。2、法定计量单位和词头的符号(1)字母一律用正体。(2)单位符号一般用小写字母(如kg,mol,s)。(3)单位名称来源于人名时,其符号第一个字母大写(如Pa帕[斯卡];Hz赫[兹])。(4)“升”的符号例外,可以用L。3、法定计量单位和词头的使用规则(p96)(1)单位的名称和符号作为一个整体,不得拆开。(如:20℃应读成20摄氏度)(2)用词头构成倍数单位时,不得使用重叠词头。(如:不得使用毫微米、微微法拉等)(3)词头通常加在分子中第一个单位之前,分母中一般不用词头。三、计量器具(一)定义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包括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和工作计量器具。(二)计量基准器具,即国家计量基准是用以复现和保存计量单位量值,具有现代科学技术所能达到的最高准确度,经国家鉴定通过并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作为统一全国量值最高依据的计量器具。(三)计量标准器具简称计量标准。是指准确度低于计量基准,用于检定其他计量标准或工作计量器具的计量器具。1、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后使用。2、国务院、省级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可以建立本部门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同级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3、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四)标准物质是具有一种或多种足够好的、高稳定度的,并确立了物理、化学和计量学特征,用来较准计量器具,评价计量方法或给材料赋值的物质或材料。四、计量检定(一)概念是指为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合格所进行的全部工作,包括检验和加封盖印等。(二)分类计量法制检定-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三)强制检定的范围及检定周期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四个方面列入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周期:两次检定之间的时间间隔。由执行强检的技术机构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结合实际使用情况确定。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本地县(市)级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四)非强制检定五、计量认证由计量行政部门对技术机构的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的认证。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计量法实施细则》第32条)六、计量法律责任(一)计量违法行为·指在从事与社会相关的计量活动中,违反了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造成某种危害社会和他人的有过错的行为。举例:《计量法实施细则》第25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在教学示范中使用计量器具不受此限。”(上述三种计量器具均属于不合格计量器具)(二)处罚形式1、责令改正;2、责令停止生产、制造、营业、出厂、修理、销售、使用、检定、测试、检验、进口;3、责令赔偿损失;4、吊销证书;5、没收违法所得、计量器具、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及非法检定印、证。6、罚款关注计量法实施细则第51条。计量监督员有权对计量违法行为实施现场处罚。七、《江苏省贸易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简介(一)条例主要内容六章39条(二)条例特点1、完善和加强了对经营活动中计量器具的规范管理(1)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可以扩大强检范围(2)对经营活动中安装和设置计量器具提出了要求2、强化了对经营活动中商品及服务贸易计量值的监督管理;3、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重点规范;4、体现了惩治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5、对计量行政部门、计量技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加强了法制管理。谢谢,再见!
本文标题:计量法律体系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0359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