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论驰名商标保护的法律制度
延边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论驰名商标保护的法律制度姓名:姜秀丽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民商法学指导教师:李海燕20070520论驰名商标保护的法律制度作者:姜秀丽学位授予单位:延边大学相似文献(10条)1.期刊论文徐辉.XUHui驰名商标特别保护问题初探-合肥联合大学学报2002,12(2)近年来侵犯驰名商标的行为日益增多,驰名商标的保护已成为商标权保护的核心.入世后,我国应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通过特别保护优化国内驰名商标的生存环境,维护其所有者的权益.2.期刊论文罗筱琦驰名商标特别保护之反思-广东商学院学报2002,(1)驰名商标特别保护不可取,应代之以普遍的扩大保护.在商标法修改之际,本文对驰名商标特别保护问题进行彻底、全面的检讨.3.期刊论文企业驰名商标的创立及其特别保护-商场现代化2005,(24)创立一个体现企业经济实力和市场垄断优势的驰名商标,是现代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未来商战中所追求的结果和目标.何谓驰名商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第二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4.期刊论文闫立宏TRIPS与我国驰名商标法律制度的构建-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1,(2)TRIPs以及有关国际条约中均涉及对驰名商标保护的内容,其他国家的商标立法中也有相应的规定,对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已成为整个国际社会的共识.但我国目前的商标立法对此却存在严重缺陷或空白,这种现状不符合加入世贸组织后在TRIPs下承担的国际义务.因此,有必要在我国现行商标法律制度中增补对驰名商标保护的有关内容,包括进一步完善驰名商标的认定制度以及设置更为有效的对驰名商标的扩大保护措施.5.期刊论文徐莉驰名商标淡化侵权的表现形式及认定-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5,(4)驰名商标享有很高的信誉度和知名度,世界各国都通过各种措施对驰名商标进行特别保护.在众多的保护措施中,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对驰名商标进行反淡化保护.结合国际立法及我国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淡化问题从淡化的理论、表现形式及认定等方面略作探讨.6.期刊论文金文彪论驰名商标的淡化侵权及其救济-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6)驰名商标享有很高的信誉度和知名度,具有财产和识别的双重价值.因此,世界各国都通过各种措施对驰名商标进行特别保护.在众多的保护措施中,其中有一项重要的保护措施就是对驰名商标进行反淡化保护.本文结合我国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及国际立法,对驰名商标的淡化问题从淡化的表现、危害、淡化行为的认定、反淡化的救济措施等方面略作探讨,以抛砖引玉.7.学位论文王法强商标显著性研究——理论检讨与制度分析2004该文从商标的功能入手,探讨了商标显著性的基本问题,并在此基础上,从显著性的角度考察了商标侵权制度、驰名商标特别保护制度和商标保护的基础;探究商标法重要制度的理论基础,检讨现有理论的不足,意图为商标法具体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撑.全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商标显著性基本问题主要探讨了显著性的概念、对商标功能的实现以及显著性的认定等问题.该部分从商标的功能入手,首先分析了商标的基本功能——区别功能是其他功能的基础.第二部分——显著性与商标侵权从显著性的角度探讨商标侵权的基本理论和制度设计.商标要通过显著性发挥其功能,必须保证商标与消费者正常接触,在消费者意识中建立商标与商品之间的认知联系.如果他人阻碍这种联系的建立或者对这种联系进行破坏,商标的功能就无法实现,就应认定为商标侵权,前者为侵犯商标使用权,后者为侵犯商标禁用权.第三部分——显著性与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该部分探讨了混淆理论对驰名商标保护的不足,指出应当以淡化理论对驰名商标实行特别保护.第四部分——显著性与商标权的基础从显著性作用发挥的角度,探讨了商标权的基础在于使用,指出在中国商标权注册取得的体制下,应为未注册的知名商标提供保护.8.期刊论文余宸歆互联网域名与商标冲突初探-科教文汇2008,(9)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企业越来越注意网络的宣传和商业活动的开展.域名已经被视为互联网上代表企业和商誉的重要标志.驰名商标被抢注为域名的案件也层出不穷.笔者认为,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应当采取驰名商标特别保护论.9.期刊论文王雅慧新《商标法》与驰名商标保护-经济论坛2003,(11)一、驰名商标特别保护的国际立法评介1.驰名商标的特点.目前,关于驰名商标的概念有很多种.有法律上的定义,也有学者的观点.但对驰名商标的含义,基本上已经形成了共识.从最早提出驰名商标概念的巴黎公约和影响巨大的TRIPs协议的有关规定来推论,①驰名商标必定是一种商标,必须具有一般商标的基本特征和构成要件,是生产经营者用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商业标志.②驰名商标是商标,而不是其他的商业标志,如商号、地理标志、商品装潢等.巴黎公约认为驰名商标是商标中的一种,TRIPs协议同样把驰名商标列入商标类,并与其他商业标志相区别.③驰名商标还是一种特殊商标.从巴黎公约第六条第2项和TRIPs协议第十六条二款的规定可以判断:驰名商标不是指所有商标,而是指商标中的一部分,即一类特殊商标.10.期刊论文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医学美学美容(下半月)2001,(11)本文链接:授权使用:上海海事大学(wflshyxy),授权号:f5d39323-53c4-4347-b998-9dea005b8265下载时间:2010年9月7日
本文标题:论驰名商标保护的法律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0388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