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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个考点)考点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2013年注意多选)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三个层次: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一)会计法律1.制定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2.包括内容:《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3.会计法的地位:《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也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二)会计行政法规(单选)1.制定机构: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2.包括内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注意】《总会计师条例》中的规定: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并规定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中,不得设置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这句话注意案例分析)(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单选,多选)1.制定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2.依据:《会计法》3.组成: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注意】答题时要注意题目问的是属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还是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1)部门规章——首长令形式包括内容:《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2)会计规范性文件——文件形式包括内容:《企业会计准则第l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两个考点)考点二、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2013年注意单选)总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P156与国家预算原则一致)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案例)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二)会计市场管理会计市场准入管理、运行管理、退出管理。(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包括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机制和会计行业领军人才的培养、评价等。(四)会计监督检查1.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县级以上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省级以上3.会计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指导。★考点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2013年注意单选题)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1.谁是单位负责人?(1)法定代表人(针对法人企业)(2)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针对非法人企业)【注意】单位负责人并不是指具体经营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如: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2.单位负责人的职责(2013年注意单选、多选、案例分析)(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案例)(2)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的会计责任主体,应根据《会计法》认真组织好、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保证会计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注意】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但不要求单位负责人事必躬亲办理具体会计事项。第三节会计核算(四个考点)考点四、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2013年注意多选、判断)1.会计资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同样也是会计档案的组成)2.伪造、变造会计凭证、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一种严重的会计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注意】分清伪造和变造,伪造——无中生有,变造——篡改事实。考点五、会计凭证的规定(判断)1.办理需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注意】对于及时的理解:并不是说越快越好,原则上最迟不应超过一个会计结算期。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2)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3.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编制。考点六、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2013年注意多选和判断)1.编制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2.签章和责任主体: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需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案例)3.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按照规定的对象、期限提供给有关方面。例如,《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解释】教材中是原《企业所得税》的规定4个月,现行的规定是5个月,按新规定掌握。5.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也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考点七、其他规定(2013年注意单选题)1.会计年度: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记账本位币:——人民币特殊: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3.会计处理方法: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第四节会计监督(三个考点)考点八、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2013年注意多选题)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政府监督。考点九、三类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单选、多选)监督种类主体对象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单位经济活动外部监督政府监督(国家监督)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主要监督人)会计行为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会计资料社会监督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主要监督人)委托单位经济活动单位和个人检举违法行为注意区分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财政部门监督所有单位,其他部门监督有关单位人民银行、证券监管等属于政府监督的部门,但不属于监督体系。考点十、三类会计监督的其他考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1.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2013年注意多选、多选)(1)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记账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做到职权明确、程序规范、责任清楚。★(2)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要实行职务分离相互制约。(3)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之间是否进行职务分离,由单位根据情况自行决定。2.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职责(1)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对违法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2)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2013年注意判断)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注意】把握好“度”,什么情况下应该自行处理,什么情况下应该报告。政府监督★监督范围(2013年注意多选)(1)是否依法设置账簿(2)会计资料是否直实、完整(3)会计核算是否合法(4)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陷阱:会计专业技术资格)(5)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对社会监督的再监督【注意】没有对“税”的监督。社会监督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区别(1)独立性不同;(2)审计方式不同;(3)职责和作用不同。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审计业务(1)审计,出具审计报告;(2)验资,出具验资报告;(3)办理合并、分立、清算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4)法律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八个考点)考点十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2013年注意单选题)《会计法》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从业资格+会计师或工作经历(3年)(案例)★考点十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2013年注意案例分析)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执法或者执法的公正性,对可能影响其公正性的执法或者执业人员实行职务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1.范围: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2.内容:(1)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注意】直系亲属不能担任的是直接上级和直接下级。【提示】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考点十三、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2013年注意多选题)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考点十四、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2013年注意多选题)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3.对委托人示意要求做出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的,应当拒绝。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注意】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并不改变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的责任。考点十五、会计从业资格(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凡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案例)(二)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2013年注意单选题)1.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但是不实行全国统一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2.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陷阱:货币银行学)★3.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13年注意多选)(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涂改、转让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除前款规定的人员外,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2013年注意单选)——主要注意时间1.上岗注册登记。——90日内2.离岗备案。——超过6个月的3.调转登记。——90日内4.变更登记。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更应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登记。★(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013年注意单选和多选)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1)
本文标题:财经法规平时必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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