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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经营管理中常见法律问题冯涛Cell:13679131209E-mail:0292668972@163.com2银行管理者的作用是什么?经营回报管理层经营环境和过程(诸多风险存在)经营目的和目标3银行经营失败和破产的主要原因421912疏忽欺诈灾难风险不详资料来源:Dun&BradstreetCompany4扁鹊三兄弟的故事•扁鹊说:我们家里行医的有弟兄三人。•大哥能够在我们一家人还没有显出得病症状的时候,就能发现蛛丝马迹,及时地把病根铲除。•二哥总在病人刚刚发病就能及时发现并对症下药,使病情得到有效控制。•扁鹊说自己只会在病人病情恶化后把大病治好。•问题:三兄弟中,谁的医术最高?为什么?5银行经营管理中常见法律问题概述•银行经营管理中常见法律主要有储蓄业务、银行卡业务、网银业务、担保业务、贷款业务中所发生的法律纠纷,以及担保业务相关保险合同纠纷;•这些法律风险基本是由《商业银行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保险法》等法律来规范。•《合同法》及其法理,是规范银行经营管理中常见法律问题的基本法。•本讲座以案例分析为主要教学方法,通过案例,来讲解银行经营管理中常见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方法。6案例1:办理信贷业务中会面临的法律风险7信贷业务法律风险分析•一、贷款主体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1、合法的贷款主体:《贷款通则》与《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2、不合法的贷款主体:未成年人,法人内部分支机构、职能部门。•3、具有法律瑕疵的贷款主体:非以盈利为目的,自身没有经营收入来源,以公益为目的的主体。如: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医院、军队、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公司法人。•二、贷款用途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1、合法:不能从自法律所禁止性的事项。•2、合规:人民银行,银监会,主体内部规定。•3、明确具体:拟用款的具体去向。8第一讲合同法基本原理•1、签订合同的目的:•①为什么我们的生产与销售活动不完全通过现货市场来进行而必须与别人签订合同?•②在与别人进行该生产与销售协作时,是否会发生某些变故,使得协作变得无利可图甚至亏本?•③哪么我们应该怎么办?•2、合同的本质是什么?•风险分担机制和反机会主义。•什么是好合同?什么是坏合同?•案例1、装修房屋致使古书湮灭案;•案例2、可以做这个代理商吗?9合同成立的条件合意要约承诺要约人承诺人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合同10案例分析2•ATM机存1万元现金,其中600元反复多次才被存款机识别接受,但随即出现提示语:“操作超时,存款暂由银行保管”并关闭了存款仓。ATM机自动打印的客户通知单未反映存款金额内容。•杨某立刻致电客户中心并要求将该款另行调账至另一账户上。银行认为存款交易已经完成,拒绝了杨某另行调账的要求。•三天后,银行通过人工方式将存款调至杨某存款时输入的接受存款方账号上。杨某对银行的此种处理持异议,诉请法院判决银行返还其存款1万元。•现问:ATM机识别接受了1万元现金、显示前述提示语并关闭存款仓之后,杨某与某银行间1万元的储蓄存款合同是否已经成立并生效?为什么?11案例分析3•1990年11月18日,原告张某在被告清X县某银行存款1000元,定期1年,利率7.2‰。由于原告将存折放入一条闲置被褥里一角落,后来竟然忘记,2010年7月份才发现该存折,时间长达近20年。•原告持存单找被告20余次要求被告支付存款及利息,被告以存单时间较长、是手填存单、原告有可能通过挂失已领走、底帐查不到、需向上级行汇报种种理由拒绝。原告遂于2011年3月7日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存款本金1000元及利息1708.8元,并赔偿由此给原告造成的损失1000元。•问:被告拒绝支付存款及利息的理由是否成立?12案例分析4•夫妻离异,子随母亲生活;父高某以其子高小某之名义在银行存款5万元作为其生活费。高某与银行约定:取款时除其他应有手续外,还必须“凭法院证明”。•母亲王某以高小某之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同银行协商取消附加条款,并持自己的户口本及其本人身份证向银行申请挂失,之后又取走3万元。•高小某发现后,要求银行支付3万元存款及利息。银行则认为已方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争执不下。•现问:银行拒绝承担高小某3万元存款损失之赔偿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13案例5•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甲公司不承担责任•B.甲公司应与丙公司分担损失•C.甲公司应负主要责任•D.甲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果14表见代理•表见代理(Apparentauthority或ostensibleauthority),是指善意相对人具有充分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为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法律上视其为有权代理,从而由本人承担其责任。15《合同法》对表见代理的具体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时,合同自始有效。行为人未取得处分权,权利人又不追认的,合同无效。但该无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16案例分析6•2006年4月,谢某经孙某介绍向SF银行申请个人贷款并签订合同,约定由银行贷款27万元给谢某,贷款期限10年。谢某以其所有的位于同城ZS北路的一处房产向银行作抵押,以保证贷款的按约偿还。•双方依法办理了房屋抵押手续后,银行将贷款划入谢某在该行新开立的账户,但却在未知会谢某的情况下,通知孙某到银行领取了新账户的存折及密码并由孙某代谢某在相关借据上签了名。•此后,孙某分批提取了账户内的钱款。•2008年,孙某忽然失踪,作为借款人的谢某以未获银行放贷为由,要求与银行解除贷款合同。•银行认为,当初谢某明知贷款被孙某代领却未向银行提出异议,任由孙某代为还款,直到2008年孙某失踪才提起诉讼,显然是对孙某的行为的默认。此外,孙某不但陪同谢某办理贷款手续还代为向银行递交文件,支付相关费用,银行有理由相信孙某是谢某的委托代理人。•请问:谢某和银行的观点,哪个是正确的?为什么?17案例分析7•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万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回来后由赵某付款。房屋修缮后因遇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18意思表示不真实:可撤消的合同•1、不一致:•故意不一致:欺诈;无意不一致:重大误解•2、不自由:胁迫案例8、交大女同学买奖券19合同的主要条款•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和住址,•2、合同的标的,•3、合同的数量,•4、合同的质量,•5、合同的价格或酬金,•6、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方式,•7、违约责任,•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20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明确时的解决方法•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21甲公司乙公司丙银行丁公司7.197.227.21,泥石流铁路7.18戊公司欠款案例分析922合同履行的中止•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必须通知对方。23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原告被告第三人合同的保全24合同的解除及其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必须通知对方25合同履行的原则•1、全面履行原则•2、适当履行原则•3、协作履行原则•4、情势变更原则26案例分析10•张某出差候车时装有存折、身份证的包被抢,急忙电话委托施某去某储蓄所挂失。•某储蓄所工作人员查验了施某的身份证,查验了张某账户中的存款余额为101491.08元。•施某立即要求挂失,工作人员答复称提供了账户密码才能办理挂失手续。•施某不知密码。待问清密码再告知储蓄所,张某的账户已被他人分两次领取了3万元。现问:•对于张某因存折丢失存款被人冒领的损失3万元,某储蓄所是否应当担责?27违约责任•1、定义•2、构成:行为、后果、因果关系、过错。•3、过错原则:•案例分析11:冷库与胶卷批发部的纠纷28案例分析12•20080304,储户周某到G行山阴路支行要求办理本票业务,由于该行不办理本票业务,银行柜员便将一张空白的没有注明业务名称的个人业务凭证交其填写,致周某将28万元汇入犯罪分子冒名黄毅杰名字开设的用于诈骗的账户。•在周某填写业务凭证时,柜员同时办理下一位储户的业务,并未向周某作任何解释;•周某直接填写完毕后并签字,银行直接打印完毕并汇款,未交周某进行确认;•上午1025汇入黄毅杰账户;1031,周某发现汇款出错,回支行向柜员交涉,柜员称款项已汇出无法退回,并未采取任何措施;1047后,款项开始被取走。•问题:银行应否担责?如何担责?为什么?29案例分析13•2010年8月14日,谢某通过XC公司客服电话预定了上海外滩MY大酒店三间江景房,房费共计6039元。双方电话约定,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信用卡使用类型为担保。XC客服人员明确告知“此订单一经确认预定成功之后您不能取消,也不能更改。如果没按照约定入住,我们将会扣除您一天的房费,共计6039元。”同时,谢某同意以MD贷记卡进行担保,并向XC客服人员提供了卡号、发卡行、信用卡有效期、信用卡CVV最后三位校验码、持卡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等。•8月17日中午约12时,谢某致电XC公司,要求取消订单,客服人员告知上海外滩MY大酒店不同意取消,当天如果不入住将会按照约定,扣除房费6039元。谢某遂致电GS银行,要求拒付,GS行客服人员表示卡未作冻结,建议做挂失处理并与商户进行协商。•8月24日,谢某的信用卡被扣划6039元。由于谢某为该笔款项进行交涉而延期支付,产生了利息101.19元,滞纳金29.78元。谢某已经向GS行归还了上述款项合计6169.97元。•谢某认为银行在接到明确要求不付款的情况下,擅自从信用卡扣款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利,要求银行与XC公司共同赔偿损失6169.97元。•请问:谢某的要求有法律依据吗?为什么?30“审核”的含义•最高人民法院(2004)民一提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摘录:–审核一词应含审查、核实之义,审核所要做的基本工作就是将提款人提交的资料与银行记载的存款资料相对照。•第一,审核存款事实是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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