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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保险的基本概念一、风险与保险(无风险,无保险)(一)风险的概念(二)与风险有关的三个概念(三)风险的分类(四)对付风险的方法(五)风险管理二、保险的概念(一)保险的定义(二)保险的特点(三)保险的基本要素(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比较一、风险与保险(一)风险的概念:指某种随机事件(偶然事故)发生后给人们的利益造成损失的不确定性。(二)与风险有关的三个概念:1.风险因素:引起或促使风险事故发生的条件以及在风险事故发生时增加或者扩大损失程度的条件。包括:①实质风险因素;②道德风险因素;③心理风险因素。2.风险事故:风险的可能性最终成为现实,进而引起损失的结果。一、风险与保险3.损失:指非故意、非计划、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①直接损失——风险造成财产本身的损失;②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引起的其他损失。4.三者之间的关系:风险因素引起风险事故的发生,风险事故导致损失。一、风险与保险(三)风险的分类1.按风险发生的后果分:①纯粹风险:只有损失而绝无获利可能性的风险。②投机风险:具有获利、损失和无损失三种可能性的风险。一、风险与保险2.按风险危及的对象分:①人身风险:人的生命、身体可能发生伤残、疾病、死亡等的风险。②财产风险: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可能遭受毁损和灭失的风险。③责任风险:因为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根据合同或法律应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风险。④信用风险:权利人因为义务人违约而遭受经济损失的风险。一、风险与保险3.按风险发生的原因来分:①自然风险:与人类社会活动无关,由自然界本身因素造成的风险。②社会风险:由于个人或团体主观上异常行为造成的风险。③经济风险:在经济活动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风险。④政治风险:政治原因产生的风险。⑤技术风险:由于新技术的发明和应用而产生的风险。一、风险与保险4.按风险是否可被保险公司承保分:①不可保风险:保险公司不愿意承保的风险;②可保风险:保险人愿意承保的风险。a.承保风险必须是大量的、同类的。b.风险发生是偶然意外的,事先不能确定的。c.风险发生是由客观原因造成的。d.风险造成的损失必须是确定或可以测定的。e.保险对象的大多数不能在同时遭受损失。f.保费合理,被保险人在经济上承担得起。g.承保风险必须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德。一、风险与保险(四)对付风险的方法1、避免风险;损失频率高,损失程度大的风险2、保留风险;损失频率低,损失程度小的风险3、减少风险;损失频率高,损失程度小的风险4、转移风险。损失频率低,损失程度大的风险一、风险与保险(五)风险管理1、风险管理的概念—主要对付纯粹风险2、风险管理的目标3、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1)认识和鉴别所有风险(2)估测各类风险的大小(3)选择风险管理技术(4)评价风险管理的效益二、保险的概念(一)保险的定义:《保险法》第2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二、保险的概念1.法律角度:保险是以合同形式建立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2.经济角度:保险是一种分摊灾害事故损失的财务安排,具互助合作的性质。见图解:二、保险的概念10,000个房屋所有人每人保险费保险公司损失赔偿10个房屋所有人122元22000元1222元22000元2322元22000元3……22元保险基金22万元22000元……10,00010二、保险的概念(二)、保险的特点1.互助性2.经济性3.科学性4.法律性二、保险的概念(三)保险的基本要素:1.保险人、被保险人、投保人。2.保险标的:即投保人要求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的对象。3.保险价值:即保险标的的价值。4.保险金额(保额):即投保人以其对保险标的经济利益为基础为保险标的实际投保的金额,即保障的额度。二、保险的概念5.保险费:投保人为取得保险人所承担的赔付责任而付出的代价。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①纯保费:用于赔偿或给付的那部分。②附加保费:用于营业费用支出、利润实现、安全系数等。6.保险金:保险赔偿或给付的金额。二、保险的概念7.保险责任:即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范围。①基本责任;②附加责任。8.除外责任:保险人不负责、不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范围。9.保险期限: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起讫时间。①按日历年度确定;②按事件始末确定。二、保险的概念(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比较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性质举办主体缴费方式保额确定保障程度保险对象商业保险合同关系自愿保险保险公司投保人投保人确定充分人、物社会保险法定关系强制保险国家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国家按一定标准规定基本保障人第二章保险发展简史一、保险产生和发展的条件二、保险的起源和发展三、我国保险发展概况四、衡量一国保险业水平发达与否的四个标准一、保险产生和发展的条件1.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的客观存在是保险产生的先决条件。2.剩余产品的产生和增多是保险产生的物质条件。3.商品经济形式是保险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基础。4.互助共济意识的普及是确定保险关系的社会条件。5.科学计算技术是保险运行的数理基础。二、保险的起源和发展(一)海上保险是起源最早、历史最悠久的险种(起源于意大利)1.共同海损起源说2.船舶(货物)抵押借款起源说(二)其他险种的起源火灾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二、保险的起源和发展(三)劳合社的性质和特点1.性质:不是保险公司,而是一个保险市场。2.特点:①本身不经营保险业务,只向成员提供交易场所和有关服务。②经营保险业务的是劳合社的成员,是自然人,可以自由组合,组成承保组合。③投保人不能与保险人直接接触,必须由保险经纪人分业务出单。④劳合社个人保险人负无限责任,但成员之间不负连带责任。三、我国保险发展概况(一)我国第一家保险公司产生于1805年广州谏当保安行(广州保险会社)(二)我国第一家民族保险公司的产生1875年上海保险招商局1876年仁和水险公司1885年仁济和水火险公司1878年济和水火险公司三、我国保险发展概况(三)建国以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概况1.1952年,全部外商保险资本离开中国。2.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PICC)成立。但在1979年之前业务发展基本处于停滞状态,经历了“四起三落”的过程。1979年底,中央决定恢复保险业务,80年始开办保险业务。三、我国保险发展概况3.1988年,交行成立保险部,人保一统天下的局面被打破。1991年4月26日,太平洋保险公司成立。4.1988年3月21日,深圳平安保险公司成立。1992年9月,升为中国平安保险公司。5.1992年9月,友邦保险进入中国(外资)。6.1996年11月,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合资)。三、我国保险发展概况(四)全国保险公司数量概况1.全国性中资保险公司(10家)①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②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③中国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④中国太平洋保险有限公司⑤中国平安保险有限公司⑥新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⑦泰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⑧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⑨太平人寿⑩太平保险三、我国保险发展概况2.地区性中资公司(5家)①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②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③永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④华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⑤新疆建设兵团保险公司三、我国保险发展概况3.外资保险(10家)①友邦:深圳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广州分公司②美亚:上海分公司、广州分公司③日本东京海上保险公司④瑞士丰泰保险公司⑤英国皇家太阳联合保险公司⑥香港民安:深圳分公司、海口分公司三、我国保险发展概况4.中外合资(7家)①中宏人寿②安联大众③金盛人寿④太平洋安泰⑤中保—康联⑥恒康—天安⑦信诚人寿5.筹建中(若干)①韩国三星②美国丘博③加拿大永明人寿④荷兰保险⑤意大利忠利保险⑥民生人寿⑦生命人寿⑧东方人寿⑨恒安人寿……四、衡量一国保险业水平发达与否的四个标准(一)一国保费收入及其在世界保费总额中所占比重。98年日美英中(16位)3611.02亿3493.90亿1240.10亿82.46亿(二)保险密度——人均保费收入98年瑞士日本英中(78位)4654.33584.32585.911.4四、衡量一国保险业水平发达与否的四个标准(三)保险深度——一国保费收入总额占该国GDP的比重98年南非南韩瑞士20.63%13.87%12.61%(四)寿险保费收入与非寿险保费收入的对比第三章保险基金•社会后备基金的概念•社会后备基金的主要形式•保险基金的特点•保险准备金一、社会后备基金的概念社会总产品=C+V+M补偿基金——补偿消耗掉的生产资料国民收入积累基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非再生产性的建设或物资储备后备基金-对付灾害事故损失消费基金-用于满足社会成员个人物质生活需要和共同需要即在社会总产品的国民收入中通过分配和再分配而形成的用来对付灾害事故损失的那部分资金。二、社会后备基金的主要形式1.集中形式的社会后备基金(财政后备);2.分散形式的社会后备基金(自保基金);3.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保险4.保险形式的后备基金(保险基金)。三、保险基金的特点1.是一种合理的分担(摊)金。2.是一种责任准备金。——是负债,而非资产3.是一种返还型的基金。——从整体收支来看四、保险准备金(一)保险资金的运动过程(三环节)1.收取保费;2.准备金的积累、运用(增值、保值);——投资多样化3.支付赔款(提供补偿或给付)。——防灾防损四、保险准备金(二)保险准备金的定义指保险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自身的特定需要而从保费收入(即保险基金)中按期提取一定的资金。包括:法定准备金任意准备金四、保险准备金(三)几种主要的法定责任准备金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即为了履行下一年度或以后年度的保险责任而提存的用于赔款的准备金。2.未决赔款准备金是用于赔付已经发生但尚未赔付的损失的准备金。3.保险总准备金保险人为了应付以后可能发生的巨灾赔款和稳定业务经营而从自身的经济节余中所提存的准备金。4.保险保障基金为了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稳定业务经营,各家保险公司按金融监管部门的规定而提存的资金,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第四章保险的职能和作用一、保险的基本职能二、保险的派生职能三、保险的作用一、保险的基本职能1.分摊损失:即保险人通过向保险购买者收取保费来分摊其中少数不幸者所遭受的灾害事故损失。2.补偿损失:即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对承保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损失的被保险人提供经济补偿。二、保险的派生职能(一)投资:保险人把积聚起来的保险基金中暂时闲置的部分用于融资或投资,使资金保值增值。1.资金来源:资本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保险总准备金、公积金等。2.投资原则: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合法性、社会性。3.投资方式:国际:股票、债券、抵押贷款、不动产、银行存款;国内:银行存款、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银行同业拆借、投资基金。二、保险的派生职能(二)防灾防损: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一起采取措施来防止损失发生或减轻损失程度来降低赔付率,提高经济效益,保障社会财富安全。1.损前预防2.损后抢救三、保险的作用1.补偿灾害事故损失,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2.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3.促进企业风险管理,有利于防灾防损;4.积累建设资金,促进市场经济发展;5.为新技术开发提供保障,促进科技发展;6.有利于国际贸易和对外经济交往的发展。第五章保险的分类一、按保险的实施方式分(一)自愿保险:保险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合同建立保险关系的保险。(二)强制保险:保险双方根据政府有关法律规定建立保险关系的保险。二、按保险标的不同分(一)财产保险:以有形的物质财产和无形的相关利益为标的的保险。1.火灾保险(企业财产险、家庭财产险等)2.货物运输保险(海上、陆地、航空等)3.运输工具保险(汽车、船舶、飞机等)4.工程保险(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5.海上保险(海上运输的货物、船舶)6.农业保险
本文标题: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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