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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發票推動小組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更新-虛實合一作業說明報告大綱虛實合一緣起電子發票概念介紹(實體消費通路)虛擬通路作業介紹(法規修訂前與法規修訂後)電子發票實施作業修訂項目及注意事項開放問答2虛實合一緣起3虛實合一作業緣起(1)102年8月22日,公告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之更新(2)103年1月1日起,將整合虛擬與實體通路為消費通路(3)虛擬通路注意事項:影響對象:虛擬通路使用電子發票之營業人配合修訂事項:原託管業務僅適用至102年12月31日,若虛擬通路使用託管作業不進行虛實合一作業修正,將回歸到原電子計算機發票作業流程,每張發票皆須列印並交付給消費者使用電子發票須具備以下條件o商家導入載具o使用專用字軌o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愛心碼:007手機條碼:/RZR1DHQ4會員卡/會員載具ICASH悠遊卡電子發票概念介紹(實體消費通路)56發票號碼AA00000001消費明細飲料*1營業人買受人發票1ERP系統發票號碼AA00000001消費明細飲料*1會員編號:00001會員編號:00001捐贈註記Y7消費者查詢電子發票發票號碼會員編號消費明細發票號碼會員編號消費明細發票號碼會員編號消費明細8持紙本電子發票至郵局領獎兌領獎9使用載具捐贈消費者使用共通性載具可至Kiosk列印紙本電子發票消費者持會員載具至營業人列印紙本電子發票持紙本電子發票至郵局領獎捐贈1011虛擬通路作業介紹(法規修訂前與法規修訂後)12虛擬通路現況(法規修訂前)訂購商品上傳發票(48小時內)發票存證發票開立通知中獎發票通知郵寄發票查詢消費發票註1註2註1.開獎日翌日起三日內,透過電腦系統寄發簡訊或電子郵件予中獎發票之買受人13註2.開獎日翌日起十日內將前期中獎發票收執聯以掛號郵遞方式寄送買受人虛擬通路作業介紹(法規修訂後)訂購商品上傳發票(48小時內)發票存證查詢消費發票開立發票KIOSK索取方式1.電子發票證明聯2.透過載具索取發票14註2.使用會員載具未歸戶時,由營業人負責通知,由營業人交付中獎發票註3註4註3註4.使用會員帳號為載具,營業人須提供會員平台供消費者查詢消費發票註1.使用共通性載具與已歸戶的會員載具,由財政部通知中獎,協助消費者兌領獎註3.使用共通性載具,可至Kiosk或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發票中獎發票通知中獎發票交付註1中獎發票通知中獎發票交付註1虛擬通路作業流程對照發票作業流程法規修訂前法規修訂後開立/索取(1)使用電子計算機字軌(2)無載具概念,進行發票託管-將發票資訊保留於營業人端,不提供紙本發票,中獎時交付中獎發票(3)消費者可選擇索取紙本發票(1)使用電子發票專用字軌(2)須提供載具功能(共通性載具為必要條件;會員載具可自行選擇)。開立電子發票後,營業人須將載具資訊上傳平台,得以不提供紙本發票(3)若消費者不使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營業人須提供紙本發票查詢(1)營業人須提供會員平台,供消費者查詢(1)消費者使用手機條碼索取電子發票或將載具進行歸戶,可至Kiosk或財政部平台進行查詢(2)營業人須提供會員平台,供消費者查詢虛擬通路作業流程對照發票作業流程法規修訂前法規修訂後兌領獎(1)開獎後,營業人須自行判斷中獎發票字軌,於三日內通知消費者。十日之內以掛號方式寄送中獎發票。(1)使用手機條碼索取電子發票,由財政部通知中獎,消費者自行至Kiosk列印中獎發票(2)使用載具(已歸戶),由財政部通知,並自動匯款(3)使用會員載具(未歸戶),營業人須於十日之內進行中獎通知以及中獎發票交付。捐贈(1)若有發票進行捐贈,營業人應確認受贈對象地址,以每二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十五日內,將受捐贈之發票明細資料通知各該受贈對象,並經受贈對象確認,寄送發票。(1)透過愛心碼捐贈,由財政部直接將發票捐贈至社福團體(2)使用手機條碼或載具(已歸戶),自行登入財政部平台或Kiosk,進行捐贈愛心碼:1988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修訂項目17法規修訂項目第一張總則電子發票相關定義第二章電子發票系統第四點.第四款可接受共通性載具索取電子發票第四點.第五款愛心碼捐贈第三章營業人使用電子發票一般規定第八點使用電子發票專用字軌第十點,第,十一點:營業人須依規定保存存根檔第四章加值服務中心第十三點加值服務中心應取得電子發票認證標章第五章營業人與營業人或機關團體交易使用電子發票第十五點B2B電子發票開立方式第十六點B2B電子發票接收方式第六章營業人與非營業人交易使用電子發票第十九點營業人不得拒絕買受人使用共通性載具第二十一點營業人會員平台之相關規範第七章附則第三十點電子發票證明聯過度措施18電子發票定義-何謂電子發票?電子發票為五種法定發票之電子化•存根檔:由賣方營業人自行保存•收執檔:交付買受人收執,作為記帳憑證及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申報扣抵或扣減稅額之用•存證檔:由賣方營業人傳輸至整合服務平台存證19虛擬通路主要受影響範圍20•MIG3.1•24小時上傳•FlatFile落日•共通性載具•愛心碼碼捐贈•發票全數上傳•電子發票一律使用專用字軌•買受人為營業人•買受人為消費者電子發票證明聯電子發票專用字軌電子發票傳輸規格使用載具B2C虛擬業者民國103年1月1日啟用民國103年1月1日啟用民國103年1月1日啟用民國104年12月31日落日20電子發票可開具紙本嗎?電子發票證明聯指賣方營業人自存根檔或買受人自整合服務平台存證檔依規定格式與紙質下載列印之營業事項發生原始憑證或供買受人兌領獎之憑證電子發票證明聯存證檔存根檔買方營業人消費者賣方營業人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或自印收銀機統一發票紙本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無法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者,得將專用字軌號碼列印於上述發票紙本,並將發票資訊傳輸至整合服務平台−B2B:載明申報格式代號,B2C:載明電子發票隨機碼過渡措施(104年12月31日前)•考量買受人之資訊作業能力與交易習慣•買受人或第三人容易識別取得之紙本憑證為電子發票21放大粗體營業人對有紙本作業需求之買受人,應提供電子發票證明聯(左圖)與交易明細(中圖),證明聯背面應提供領獎收據欄位供中獎人填寫(右圖),兌獎用證明聯不需列印交易明細電子發票證明聯、發票年期別及發票字軌號碼高度各為0.5公分以上(發票年期別及發票字軌號碼字體加粗)隨機碼、賣方統編、交易日期時間及總計高度各為0.2公分以上一維條碼高度0.5公分以上二維條碼(QRCode)記載事項另行公告電子發票證明聯格式規範(B2C)補印•原則:以列印一次為限•例外:發票破損不全或填載模糊不清、無法辨認,經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證明與存根聯所記載事項確屬相符經查明無訛者−再次列印應加註「補印」字樣明細無紙化(二維條碼中)電子發票證明聯交易明細領獎收據22買方營業人如有紙本登帳需求時,賣方應提供電子發票證明聯含明細資料(右圖),不裁切不限長稅額與銷售額與應分別分示(應稅、零稅率及免稅銷售額應分別列示)電子發票證明聯格式規範(B2B)一般稅額−依營業稅電子資料申報繳稅作業要點規定,買受人扣抵進項憑證時之申報格式代號特種稅額−加註「不得扣抵」電子發票證明聯(含交易明細)2323因應法規虛擬通路注意事項24•須使用電子發票專用丁種字軌開立專用字軌•格式統一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104年12月31日前可取專用字軌列印於電子計算機發票或自印收銀機統一發票上電子發票證明聯•可使用共通性載具:手機條碼(有檢核API)與自然人憑證•可輸入愛心碼捐贈網購平台•使用最新版MIG3.1XML規格(取代flatfile)•傳輸內容含載具類別與明隱碼上傳規範•下載電子發票中獎清冊,據以發送中獎通知•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中獎清冊•產出四位數字隨機碼•是否列印證明聯註記•開立後24小時內上傳•若有會員載具須提供歸戶服務•預設不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24開立索取查詢捐贈兌領獎開放問答25
本文标题:台湾电子发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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