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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 第九章 公务员辞职、辞退与退休
内财经公共管理学院公务员制度第九章公务员辞职辞退和退休第三节公务员退休第二节公务员辞退第一节公务员辞职公务员辞职制度旨在保护公务员的择业权,公务员辞退制度旨在保护国家机关的用人权,而公务员退休制度旨在使公务员老有所养。•辞职是公务员主动和自愿的行为,是公务员由于各种因素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申请终止与所在机关的任用关系,这是公务员的一项权利;•辞退是国家机关单方面的行为,无须征得被辞退者同意,这是国家机关的一项权力;•退休这是一种强制性行为,因而许多国家又称之为强制退休,它既是公务员的一项权利,也成为公务员的一项义务。第一节公务员的辞职一、公务员辞职的涵义公务员的辞职,是指公务员出于本人意愿,依照法律规定,辞去现任职务,解除或部分解除其与国家机关职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公务员辞职制度是指关于公务员辞职的条件、原则、程序及其限制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第一节公务员的辞职一般意义的辞职可分为两种情形:一是辞去领导职务,是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依法向任免机关申请不再担任所任的领导职务,不丧失公务员的身份,可以按照规定另行任职,是在机关内部的职务选择;二是辞去公职,指公务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法定程序,自愿终止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任用关系。同所在机关脱离职务关系,失去公务员身份。第一节公务员的辞职二、公务员辞去公职制度(一)辞去公职的特点1、以自愿为原则。根据公务员本人意愿而出现的行为。与免职、停职有不同;2、辞职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是否提出辞职由公务员本人自行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涉或侵犯。3、辞职必须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本人首先要提出申请,报任免机关批准。4、辞职主体仍有一定的法律限制。受到工作年限、工作性质的规定。第一节公务员的辞职二、公务员辞去公职制度(二)公务员辞去公职的意义1、有助于促进人才正常流动。2、有助于保障公务员权利的实现。使其可以根据社会的需要和自身的爱好和才能,适当的选择职业和工作单位,有利于人尽其才,发挥专长。3、有利于机关人员结构的优化。有利于减少不胜任或不安于机关工作的人员,使机关人员结构得到优化。第一节公务员的辞职三、公务员辞去公职的条件和程序(一)公务员辞职的限制条件《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第一节公务员的辞职三、公务员辞去公职的条件和程序(二)公务员辞职的程序辞职是一种法律行为。1、提出申请。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2、任免机关审批。任免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未经审批一般不得擅自离职第一节公务员的辞职四、辞去领导职务制度(一)辞去领导职务具有的特征1、辞去领导职务的形式是多样的。根据辞职原因不同,可以分为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2、辞去领导职务的主体是特定的。因公辞职、自愿辞职的主体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第一节公务员的辞职四、辞去领导职务制度(二)建立辞去领导职务制度的意义1、有利于推动领导人员的能上能下。2、有利于加强对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的监督约束。第一节公务员的辞职四、辞去领导职务制度(三)担任领导职务人员的辞职的形式1、因公辞职。即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因公辞职是选任制干部工作变动时需要履行的一个程序,主要适用于选任制干部即由人大、政协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任期未满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时,通过辞职来达到组织调整的目的。第一节公务员的辞职四、辞去领导职务制度(三)担任领导职务人员的辞职的形式2、自愿辞职即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党委(党组)应当自接到干部辞职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答复。答复意见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超过三个月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辞职。第一节公务员的辞职自愿辞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辞去领导职务或者公职的情形有哪些?不得辞去领导职务的情形有:(1)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2)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任职不满一年的;(3)正在接受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司法机关调查或者审计机关审计的;(4)有其他特殊原因的。第一节公务员的辞职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1)具有不得辞去领导职务的情形之一的;(2)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3)有其他特殊原因的。第一节公务员的辞职四、辞去领导职务制度(三)担任领导职务人员的辞职的形式3、引咎辞职指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引咎辞职是领导干部对本人失职失误的一种主动追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因松花江污染事件引咎辞职)第一节公务员的辞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列举了党政领导干部应引咎辞职的九种情形:(1)因工作失职,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或者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2)决策严重失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3)在抗灾救灾、防治疫情等方面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张文康被免去卫生部党组书记的职务,孟学农被免去北京市委副书记的职务)第一节公务员的辞职(4)在安全工作方面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连续或者多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马富才因川东井喷事故引咎辞职北京严肃处理密云特大伤亡事故责任人县委书记党内警告县长引咎辞职)(5)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等方面管理、监督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解振华因松花江环境污染事件提出辞职)第一节公务员的辞职(6)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影响恶劣,负主要领导责任的;(7)疏于管理监督,致使班子成员或者下属连续或多次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8)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9)有其他应当引咎辞职情形的。第一节公务员的辞职四、辞去领导职务制度(三)担任领导职务人员的辞职的形式4、责令辞职即领导成员应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出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责令辞职是党组织对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一种组织处理。第一节公务员的辞职责令辞职的程序:(1)党委(党组)作出责令干部辞职的决定,并指派专人与干部本人谈话。2)被责令辞职的干部应当在接到责令辞职通知后15日内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辞职申请。(3)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依照法律或者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责令辞职的干部同时提出辞去公职的,须按自愿辞去公职的程序办理。责令辞职的干部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一节公务员的辞职四、辞去领导职务制度1、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2、公务员在离职二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第二节公务员辞退一、辞退公务员的涵义和意义(一)辞退公务员的涵义是指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一定的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内做出的解除公务员全部职务关系的行为。公务员辞退制度则是指关于公务员辞退的法定条件、程序、辞退后待遇等方面法律规范的总和。第二节公务员辞退一、辞退公务员的涵义和意义(二)辞退公务员的意义1、体现了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2、有利于保持机关的活力,维护机关工作的严肃性。3、建立辞退制度是保证机关和公务员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二节公务员辞退二、辞退公务员的条件和程序(一)辞退公务员的条件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符合辞退的条件情形)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3、因年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第二节公务员辞退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无正当理由,指的是除不可抗力如疾病、自然灾害、不可预料事故等情况。第二节公务员辞退下列情形不得辞退(辞退公务员限制条件)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第二节公务员辞退二、辞退公务员的条件和程序(二)辞退公务员程序1、由拟被辞退公务员所在单位提出建议;2、所在单位必须按管理权限将辞退建议报任免机关审批。任免机关是指有权任免被辞退公务员的机关;3、任免机关批准的,应当在一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公务员第二节公务员辞退三、被辞退者的物质补偿《公务员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第三节公务员退休一、公务员退休的涵义和意义(一)公务员退休的涵义所谓公务员退休,是指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者,离开工作岗位,依法办理退休手续,由国家给予生活保障,并给予妥善安置和管理。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是指由国家制度并颁布实行的关于国家公务员的退休条件、待遇、安置、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总称。第三节公务员退休一、公务员退休的涵义和意义(二)公务员退休的意义1、建立公务员退休制度,有利于促进人员更新和队伍结构优化,保护公务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2、建立公务员退休制度是对公务员实行老有所养权利的保障。是对公务员付出劳动与贡献的一种尊重与回报。3、建立公务员退休制度,是调节公务员领导职务管理的重要方式,避免出现领导职务终身制。第三节公务员退休二、公务员退休的方式、条件及退休审批(一)公务员退休方式所谓退休方式,是指国家根据需要和公务员在退休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面制定的约束力不同的享受养老待遇的规定。退休方式一般包括自愿退休和强制退休两种。第三节公务员退休自愿退休,即具备法定的最低退休条件之后,可以自愿申请退休。确定这种退休方式,主要是充分考虑公务员的权利,充分尊重本人的意愿。强制退休,即达到法定的最高退休年龄之后,由任免机关命令其退休。确定这种退休方式偏重于考虑公务员必须履行义务的因素。第三节公务员退休二、公务员退休的方式、条件及退休审批(二)公务员退休的条件所谓退休条件,是指公务员获得享受退休待遇的权利应该达到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年龄和工作年限(工龄)两个方面。其它条件如身体异常,劳动环境恶劣、工作岗位特殊等,可以通过降低最高退休年龄的方式使之提前获得享受退休待遇的权利。第三节公务员退休强制性的退休条件《公务员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这就明确规定了强制性的退休条件。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原《国家公务员暂行例》规定的退休条件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但男女同龄退休是退休制度改革的方向,要积极创造逐步实现。因此,《公务员法》未对退休年龄做出具体规定。2、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第三节公务员退休公务员自愿退休的条件国家公务员自愿退休的
本文标题:第九章 公务员辞职、辞退与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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