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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二合伙企业法任务一合伙企业的概述一、合伙概述合伙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而组成的企业。合伙企业分为两类: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今天我们紧密结合两种形式的对比特征来深入了解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一)合伙企业的定义在我国,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二)合伙企业的基本法律特征1.合伙是建立在合伙协议基础之上的一类企业。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规定各合伙人在合伙中的权利和义务。即使合伙企业设有一定的组织机构负责日常的业务,其内部关系仍然主要适用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延伸1:什么叫“以合伙协议为大”?在合伙企业法的诸多法条当中,都有一个这样的表述:如果合伙协议另有规定,按照另有规定来办。怎么理解?所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都是在合伙协议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才生效。如果合伙协议有规定,那么谁优先?大家一起回答:合伙协议优先。因此体现了谁为大?——合伙协议。大家说,合伙协议体现的是谁的意愿啊?——全体合伙人。因此一定要记住,对于合伙企业来说,合伙企业具有着紧密的人合性。按照信用基础的不同,可以把企业分为人合性企业和资合性企业。为什么合伙企业是人合性呢?——我们几个哥儿们姐儿们关系很好,成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所有事情都由大家的集体意志协议形成,而法律的规定仅仅在合伙协议没提及的时候才会适用。因此,谁的效力更高?——合伙协议。这就叫做紧密的人合性。延伸2: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它们是人合性还是资合性的呢?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资合的特色。合伙人又要关系好,彼此是哥儿们姐儿们,而且彼此要不要拿钱出资啊?——要,都要钱。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还有一点点人合性,基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信用,但是还是以资合性为主的。但是如果上市了的话,股东来自全世界各地,遍布天涯海角,大家彼此不认识,素未谋面,那么这样的整个结合的基础基石是不是人合性呢?——不是。那是什么呢?——钱钱钱。因此上市公司完全结合的基础就是钱做主,股东的出资。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是资合为主,带有一点点人合性。有限责任公司:人合+资合普通合伙:完全人合性最后,我们来比比大小顺序:哪个是完全的人合性?——普通合伙。哪个是人合+资合——有限责任公司。哪个是资合为主,有部分人合性?——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哪个是完全资合性?——最猛的那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遍布天涯海角彼此不认识,谈何人合?一切以资合为成立的基础。这就是由人合到资合的过渡。2.合伙强调的是“人的组合”(aggrogation),从法理上说,合伙人的死亡、破产、退出等都影响到合伙企业的存续。3.合伙企业是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组织。举例子:如果几个哥儿们共同成立了一个包子铺,包子铺的企业组织形式是普通合伙企业,那么如何承担责任?这些哥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呢?——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我们关系很好,共同出钱,共同包包子卖包子,赚了钱大家一起分。大家一起风雨同舟荣辱与共,这是一种非常紧密的人合性。延伸: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有什么区别呢?大家想想,为什么会有有限合伙的这种组织形式存在?历史来源:以前我国是没有有限合伙企业的,只有普通合伙。那为什么后来又增加了呢?这就是介于企业发展壮大所需。作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包子铺,它要不要发展壮大呀,要不要开连锁企业啊?如果它想开设连锁企业,他需要资金,需要去找投资人、投资企业:大哥你投点钱吧!大哥说,你是什么企业组织形式?——我普通合伙。大家说,任何有钱人,敢不敢给它投资?不敢。为什么?它的责任承担形式是什么?——你普通合伙我一入伙,就要用我的全部身家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啊,这个有钱人投资人会不会给你投资?不会。我为了投资你一个包子铺,有可能你包子铺经营失败,我岂不是要倾家荡产?他会不会给你投资?不会。正式为了盘活普通合伙这种企业组织形式,为了吸引风投,才产生了“有限合伙企业”,允许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大家注意这个关键点:有限合伙人和其他的普通合伙人,是不是风雨同舟荣辱与共的关系?不是。他的身份定位就是什么?投资人。他有点相当于公司的股东,他惨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他才懒得包包子卖包子呢!他来到这个企业就是干嘛的?——获得出资收益。只为了投资有回报,只管收钱钱,不管经营。一旦参与经营,参与包包子卖包子,就会变为普通合伙人。所以他也肯定不会干这个活儿。考点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是否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既然说普通合伙人要包包子卖包子,能不能是精神病啊?不能。因此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有限合伙人,要不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要求。他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不参与共同的生产,他不用包包子卖包子,因此他不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是一个区别。考点2:普通合伙人能不能以劳务进行出资?既然普通合伙人要共同出资共同经营,那普通合伙人可不可以以劳务进行出资?假设我是川菜大厨,我没钱,但是我会炒菜,我可不可以以宫保鸡丁这个手艺这个劳务作为出资?可以!人合性,只要全体合伙人说可以OK就可以!这个手艺可以作价出资,手艺抵多少钱出资。但,有限合伙人,能不能以劳务进行出资?他根本不包包子不卖包子,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他能不能以劳务进行出资?不能。合伙企业喜欢你的钱,不需要你来包包子。结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区别:1、普通合伙人要不要求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要求,为什么?因为他要包包子,要参与企业生产经营。而有限合伙人要不要求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要求,你投资人投钱进来就可以。2、普通合伙人可不可以以劳务进行出资?可以。而有限合伙人可不可以以劳务进行出资?不可以。3、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承担有限责任,风险可控。4.合伙人有权平等地享有合伙的收益并享有参与管理合伙事务的平等权利,但合伙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每个合伙人均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从事合伙的正常业务活动。5.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jointandseveralliabieity)。合伙人以个人的全部财产作为合伙债务的担保。一旦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任何一位合伙人请求履行全部债务。6.合伙企业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原则上不能以合伙企业的名义拥有财产,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但法国、荷兰、比利时等国法律则规定合伙企业具有法人资格。英美国家虽不承认合伙企业的法人资格,但在某些特定场合也把合伙视为一个实体。如美国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是独立于合伙人的一个组织体,它可以以合伙的名义起诉、应诉。
本文标题:合伙企业法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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