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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保险合同4.1保险合同概述一、保险合同的定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另一方当事人货币价值的保险赔偿责任的任何协议或交易。承担责任的条件是偶然事故中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这种偶然事故发生时,其物质利益是否遭受这种事故的恶劣影响。”——美国纽约州《保险法》第41条“保险合同系指保险人对于因承保标的之可能发生或支付合同所定之保险金、定期金或其他给付之责任,以作为他方支付保险费之回报之合同。”——中国澳门《商法典》第962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0条保险合同(保险契约),是保险关系双方之间订立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在保险合同下,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给保险人,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约定事故时承担经济损失赔偿责任或者当约定事故发生的时候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二、保险合同的法律要求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保险合同必须合法三、保险合同的基本特征双务性附合性非要式性射幸性四、保险合同的形式投保单暂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五、保险合同的基本组成部分保险合同声明事项除外责任条件事项保险协议其他条款除外责任除外地点除外财产除外损失除外风险4.2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内容主体当事人关系人客体可保利益一、保险合同的主体1.当事人投保人指的是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缴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被保险人承担给付或赔偿损失责任的人。投保人•具有完全的权利和行为能力•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负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具有法定资格•依法定程序申请批准,取得经营资格•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进行•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订立保险合同2.关系人被保险人指的是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在财产保险合同里,被保险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的组织;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只能是公民。受益人(保险金受领人),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直接向保险人行使赔偿请求权的人。保单所有人指的是在保单签发后,对保单拥有所有权的个人或企业。被保险人必须是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遭受损害的人必须是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保单所有人主要适用于人寿保险我国人寿保险合同中没有此概念受益人必须经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必须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案例田某为其妻子钱某投保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田某为受益人。半年后田某与妻子离婚,离婚次日钱某意外死亡,死亡前未变更受益人。对保险公司给付的10万元保险金,钱某的父母提出,田某已与钱某离婚而不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保险金应该由他们以继承人的身份作为遗产领取。您认为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案例王某因父母病故,妻子与其相处不和,带着儿子另住别处。后王某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并指定其妹妹为受益人。不久王某不幸煤气中毒死亡,王妹也在其中毒死亡前半月病故。现王某的妻子与王妹的儿子都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试问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案例1998年5月,投保人王某向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10000元。在受益人的项目内,王某填写的受益人为“法定”。1999年5月,其妻张某因家庭纠纷将王某杀害,王某的父母向保险公司提起索赔。保险公司经审查,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保险人是被其妻故意杀害,是违法犯罪行为,不属于意外伤害。退一步说,即使是意外伤害,也属于免责的范畴。第二种意见认为,被保险人被其妻故意杀害,是违法行为,但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属于意外伤害,应承担赔偿责任。试问你认为哪种意见正确,说明理由。二、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利益保险标的则是保险合同中所载明的投保对象,是保险合同订立的必要内容。三保险合同的内容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法约定的权利和义务,通常以条文形式表现,即保险合同的内容主要由保险合同的条款体现,它由基本条款和特约条款组成。基本条款是保险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特约条款是除基本条款以外,经投保人选择或与保险人协商确定的保险合同的其他条款,是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需要特别约定的保险合同条款。1.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订立合同的年月日2.保险合同的特约条款保证条款附加条款协会条款4.3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一、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的订立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基于意思表示一致而进行的法律行为,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明确表示订约愿望具备合同的主要内容在其有效期内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承诺不能附带任何条件须由受要约人或其合法代理人做出须在要约有效期内做出二、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达成协议,即经过要约人的要约和受要约人的承诺,即告成立。保险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发生的约束力,即合同条款产生法律效力。三、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法全面完成保险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投保方义务保险人的义务投保方义务如实告知通知防灾防损缴纳保险费保险人义务赔偿给付保险金说明保密及时签发保险单证四、保险合同的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当事人的变更-合同的转让财产保险-所有权转移人身保险-自由转让合同内容的变更主体不变的情况下,改变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经由保险人同意,办理变更手续合同效力的变更无效解除复效终止无效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自始无效与失效终止因期限届满因解除因违约失效因履行五、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1.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文义解释原则利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解释原则专业解释原则其他补充解释原则意图解释原则2.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案例2006年1月3日,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到姚某家为其汽车投保,姚某表示同意,所保险种保险费为6522元,保险金为112000元。业务员出具了保费收据,但姚某要求过几天再付清保费。1月30日,业务员到姚某家验明标的后,在姚某的要求下签发了保险证,姚某答应缴费又要求迟缴。业务员未将保单交给姚某,并在保单的特别栏中注明:未缴纳保费,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姚某在保单上签字。此后业务员多次催交保费未果。2006年3月25日上午10时许,姚某携款到保险公司缴纳保费,内勤人员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向姚某开具了暂收条,并将日期误写为24日。25日下午,保险公司业务员再次到姚某家中验车时,方得出汽车已于当日凌晨3时30分左右出险。保险公司拒赔,姚某提出诉讼。法院如何判决?
本文标题:第四章保险合同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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