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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坝县逸夫小学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保密制度,切实加强计算机保密安全管理的措施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保密工作,特别是对计算机的保密安全管理,根据平坝县保密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保密制度,切实加强计算机保密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特提出和重申如下意见:1、进一步健全完善保密工作制度。要认真组织学习《平坝县逸夫小学保密工作制度汇编》(附后),并认真加以贯彻落实。2、进一步落实保密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结合实际,逐级明确责任,严格履行职责。3、加强计算机保密安全管理。严格网络操作规程,加强上网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加强对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检查,对各类计算机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设置密码口令,设立严格的网络访问权限,涉密信息和文件资料实行单机操作,不得上网共享。上述制度和规定,务必请各学校、学校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贯彻落实,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今后,我局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抽查,对整改不及时、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学校和相关人员,按照《平坝县保密局关于保密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的规定》文件严肃处理。平坝县逸夫小学保密工作制度目录1.保密管理制度2.位计算机网络系统管理规定3.秘密文件、资料的操作流程规定4.学校涉密人员保密守则5.学校通信员保密管理制度6.学校打字员保密管理制度7.复印机使用保密管理制度8.传真机使用保密管理制度平坝县逸夫小学保密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党和国家的秘密安全,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特制定如下保密制度:一、保密工作总则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以及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提高警惕,增强保密观念。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向家人、亲友及无关人员谈论涉密事项;不携带密级文件、资料到公共场所及家中,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密级文件资料。二、密级内容规定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绝密、机密、秘密文件资料的由各科室、学校各自结合实际并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定密。三、保密文件管理1、建立完善文件公开发布的审查制度,准确界定涉密文件、内部文件和可公开文件,并指定专门人员对文件进行审核;对不能准确定性把握的要及时报上级主管学校和市保密主管部门审核。2、在制作、收发、传递、复制、摘抄、转载、汇编、投稿、销毁秘密文件等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密级文件的发送、传递、借阅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都应实行登记制度,做到流程清楚,手续齐全。3、涉密文件在印刷前要按规定准确标明密级,合理规定发放范围,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印刷,发文科室、学校和有关人员不得多印多留;文印人员对印刷过程中形成的文稿、废纸(页)等应及时销毁,不得随意堆放。4、来文除领导同志亲收的以外,均由局文书统一收拆登记、统一分送,不丢失,不遗漏;本部门、学校领导以及其他干部参加上级各种会议带回来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收文登记。5、对机密文件的拟稿、打字、校对、印刷、装订、分发要严格保密,印刷后版纸要及时销毁。6、重要机密文件、材料分发时间和范围,事先要请示汇报;秘密文件要做到件件有签收,以备核查。7、秘密文件传阅要由机要人员或文书内勤人员按照规定统一办理,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8、密级文件资料只限在办公室内阅读,当日交回,不得擅自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或家里。9、上级重要会议的文件和领导同志的讲话稿,未经发文学校和上级领导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翻印。10、对标有或含有密级的文件、资料不悬挂上墙;部门、学校领导个人保管的文件,每半年由秘书清理一次。11、外学校承办、借阅的文件、资料要办理手续,及时催办归档。12、绝密文件、密码电报、内部资料、图纸等原则上不准复印和摘抄,因工作需要复印、摘抄的,要经发文学校和上级机关批准;秘密、机密级文件、资料、电报等需要复制(复印)和摘抄时,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分管领导同意,严格控制复制(复印)数量;秘密文件的复制(复印)件,应是同正式文件、资料管理;严禁将秘密文件和内部资料拿到营业性场所复制(复印)。四、会议保密管理上级传达的会议精神和本局召开、讨论涉及机密内容的会议,要采取保密措施。会议内容不得和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泄露。会议记录及时归档,需要查阅时,须经主要领导批准。五、涉密人员管理1、列为重点部位的有关科室、学校,涉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严格按保密工作规定的程序办事。2、非涉密人员不得进入涉密区域接触涉密文件、资料等,特殊情况应临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不得擅自复印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如遇到特殊工作需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审批手续。3、涉密人员(文件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等)调动时应办理文件移交手续,保密文件不得自行处理和随身带走。六、保密档案管理。1、机密文件、材料存放在有保密、安全设施的文件橱柜内。2、查阅档案材料按规定手续办理,查阅重要档案须经分管领导审批,严格把关。3、对无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不得作废纸出售或擅自销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送到市保密主管部门,统一到定点厂家监督销毁。七、信访保密管理检举、揭发党员、干部的信件不得转给本人,对揭发人严格保守秘密;对领导批示的信件,只限转给承办学校查处,不得泄露给来信人;对来信、来电、来人举报违法行为的人要严格保守其姓名、工作学校、家庭情况,不得泄露给被举报人。八、计算机保密管理涉密文件、资料的拟稿、存储、打印等应在单机(非上网计算机)操作,严禁在互联网或公共信息网相连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和传递国家秘密信息;严格上网信息的审查制度,严禁国家秘密信息上政务内外网。严格对秘密数据载体(磁盘、磁带、U盘、移动硬盘和手提电脑等)的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储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严格遵守使用、借阅、复制、传递、携带、移交、保存、销毁制度。九、秘密载体销毁处理严格遵守国家秘密载体集中回收销毁处理的相关规定,定期(每年的3月1日、6月1日、9月1日、12月1日,遇到特殊情况可不定期)地统一上交到市保密主管部门,对其集中回收销毁处理,严禁本学校和个人以其他方式擅自处理。十、附则每年“五一”节、国庆节、春节前要根据上述要求进行一次保密检查,及时清理文件资料,堵塞失泄露隐患。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收到机密信件要负责转交清楚,防止丢失;收到机密电报和紧急电话要迅速转交有关领导;值班要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机关安全与保密。学校、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管理规定为加强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确保网络正常运行和数据安全,推动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一、机房管理规定1、禁止在机房内闲谈、会客或做与本机房工作无关的事情。2、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和关闭机房内的设备或更改设备的连接线。3、机房内配套的一切机房设备,必须按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不得挪用、外借。计算机、服务器、网络通讯设备电缆设备,不得擅自拆装、移动。不准运行无关电器。4、严格禁止外来盘片在服务器和管理工作站上运行,严防病毒入侵。5、不得在计算机上进行与工作无关(如游戏等)的操作,不得利用学校计算机处理私人事务。6、系统管理员要定期做好系统备份,做到系统数据每月备份,应用数据每周备份。7、机房工作人员任务结束后,必须填写记录,做好运行日志。下班前,须认真检查设备运转状况,消除事故隐患,并关好门窗。8、经常保持机房内清洁,进机房必须换鞋,机房内严禁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及堆放与本机房无关物品,不准大声喧哗。9、外学校来参观、学习人员需进入机房时,必须经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接待。其他闲杂人员一律不准擅自机房。二、保密管理规定1、认真学习《国家保守秘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和各项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密。2、保密内容的范围:①内部网上处理的文件、材料;②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备份;③网络的用户名、口令和IP地址;④各类各种软件的许可证;⑤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开发模块的各类文档;⑥有关系统建设的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和材料,包括总体方案、设计方案及各类技术问题解决方案等。3、保密范围的内容未经批准不得调阅。4、不得在因特网上操作任何有关国家机密的信息。5、所有在网上处理的文件和材料严禁下载、拷贝、翻阅、传抄、借用、外泄和翻印。三、网络安全管理1、必须使用正版的计算机防毒软件。计算机使用人应熟悉查杀毒的基本操作程序。如发现计算机运行状况有异常,应立即进行查杀毒处理。每当有大规模新病毒爆发时,应减少浏览INTERNET的次数,并关闭本地计算机的共享目录,情况严重时可与市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帮助查杀。2、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的计算机上擅自使用外来的磁盘、光盘、优盘等存储介质,防止病毒传染。凡确需使用外来的存储介质,须首先进行病毒检查。3、计算机出现病毒,操作人员不能杀除的,须及时报告市教育网站,由市教育网站再及时报告市信息办,由市信息办处理。4、凡连入局域网(内网)的计算机,一律不得私自接入国际互联网。确因工作需要上国际互联网的学校或个人,需经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再作统一安排。5、网络系统的IP地址由市信息中心统一管理,按网段分配到本学校。本学校再由市教育网站对本网段内的IP地址作用户使用分配,逐个落实到人与计算机,并将IP地址使用情况登记表报市信息中心备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计算机的IP地址。6、网络内用户不得安装各种黑客程序和扫描程序以及其他各种影响网络安全的软件,禁止用黑客软件攻击其他用户,如造成损失应追究其责任。7、如计算机出现自主操作或明显受他人控制操作,应立即关闭系统,并及时报告市教育网站,再由市教育网站及时报告市信息中心进行处理。8、发现网上任何异常现象(包括故障现象)都应及时与市教育网站网络管理员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四、互联网上网管理1、不得访问国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网站;不得访问国内外的反动、淫秽网站;不得下载非法信息。2、不得在网上复制、发布和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1)违反国家宪法所规定的信息;(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信息;(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信息;(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信息;(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布或教唆犯罪的信息;(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3、有义务和责任举报任何上网者的非法行为。秘密文件、资料的操作流程规定第一章秘密文件、资料的制作一、制作秘密文件、资料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并且在本学校内部符合安全保密的地方进行,或者委托持有《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的定点印刷学校印制。严禁将秘密文件、资料委托外国企业、外资企业和国内无《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的企业制作。二、使用计算机制作秘密文件、资料的,该计算机不能与公共信息网络联接,并且须安装视频信息保护机,防止因电磁泄漏造成泄密。三、制作秘密文件、资料必须按《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保密期限以及密级标志的规定,履行定密程序,及时作出标志。书面形式的国家秘密标志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标志位置一般在文件资料封面(或首页)左上角,地图、图纸、图表在其标题之后或者下方。四、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不得多制、私留。制作过程中形成的中间材料及残次品,如草稿、修改稿、签发稿、清样、或半成品、废品等,凡需要保存的,要严格管理,不需要保存的按规定及时销毁。五、密码电报原文不得印成文件下发。第二章秘密文件、资料的收发六、秘密文件、资料的收发应由保密员负责。因特殊情况,保密员不在学校时,可由学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七、秘密文件、资料的收发应采用保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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