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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造纸印刷 > 第五章 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五章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合同的标的条款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商品商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首先解决的重要问题是明确规定标的物及相关条件,包括第一节商品的品名第二节商品的品质第三节商品的数量第四节商品的包装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一节商品的品名一、列明品名的意义商品的品名或称商品的名称,是指某种商品区别于其它商品的一种称呼或概念。1、在法律上,是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方面的一项基本权利和义务2、在业务上,是交易的物质内容,是交易赖以进行的物质基础和前提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二、品名条款的内容“商品名称”或“品名”的标题下列明交易双方成交商品的名称。命名方法:以其主要用途命名:如洗衣机、织布机以其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命名:如羊毛衫以其主要成分命名:如番茄酱、鱼肝油以其外观造型命名:如喇叭裤以其制作工艺命名:精制油、纯净水以人名、地名命名:如崂山可乐、孔府家酒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洗衣机商品的命名喇叭裤崂山可乐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三、品名条款规定方法应注意的事项1、内容明确、具体。如大豆东北大豆2、实事求是,切实反映商品的实际情况。如“优质绿茶”3、使用国际上通行的名称。4、恰当选择商品不同的名称。5、考虑品名与运费的关系。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二节商品的品质一、货物品质的涵义及重要性1、商品品质,即商品的质量(Qualityofgoods)是指商品的内在素质与外观形态的综合,是指在一定使用用条件下使用价值的大小的标志,是买卖双方所交易商品所具备的本质属性。2、货物品质重要性(1)商品的品质具有经济、政治意义(2)货物的品质条件是买卖合同中的主要条款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二、货物品质的表示方法用实物表示看货买卖凭样品(Sample)买卖文字说明表示凭规格、等级、标准买卖凭商标或品牌买卖凭说明书买卖凭产地名称买卖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一)以实物表示商品品质是指以作为交易对象的商品的实际品质或以代表商品品质的样品来表示商品品质。看货买卖凭样品买卖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1、看货买卖多半用于拍卖、寄售和展卖业务中,尤其适用于数量极少而价值又特别昂贵的商品,如古董、名贵字画、珠宝等。世界第15大钻石重630克拉拍卖1236万美元成交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2、凭样品买卖样品(sample):从一批商品中抽取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加工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的品质的少量实物。凭样品买卖(salesbysample):买卖的双方约定在合同中以样品来表示质量并用样品作为衡量卖方交货是否符合合同的依据。基本前提:①样品作为交货品质的唯一依据;②卖方所交的货物必须与样品一致。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类型(按样品提供者不同)卖方样品(Seller’sSample)卖方原样买方买方样品(Buyer’sSample)卖方原样买方对等样品(Countersample):回样卖方买方原样对等样品/回样基本概念复样(duplicatesample):向买方送交样品时,卖方应留存的一份或数份同样的样品。(也称留样keepsample)对等样品(countersample):如卖方认为按买方来样供货没有切实把握,可以根据买方来样仿制或从现有货物中选择品质相近的样品提供给买方确认。(也称回样)封样:由第三方或由公证机关在一批货物中抽取同样质量的样品若干份分别加封识别,由第三方或公证机关留存一份备案,其余供当事人使用。参考样品:仅以介绍商品为目的的样品,最好标明“仅供参考”字样,以免与标准样品混淆。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注意事项(卖方样品):①样品要有代表性。选择中等实物②合同条款中写进弹性条文。如“交货品质与样品大体相符”③对外寄送样品要留有复样。④慎重起见,除双方各持一份样品外,还应另备一份封样。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注意事项(买方样品):注意提交对等样品(回样)——“凭买方样品买卖”“凭卖方样品买卖”特别注意侵犯知识产权问题。应在合同中加列“工业产权争议免责条款”,并规定“由该货物引发的在买方国家或其他任何国家或地区的有关专利、商标等侵权行为,由买方负责,卖方对此概不负责。”注意来样要和我国的国情相适应。(生产能力、原材料的供应可能性)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二)凭文字说明买卖1、凭规格、等级、标准买卖。(1)凭规格买卖(SalebySpecification)例1:杨木芯胶合板厚度尺寸18毫米4英尺X8英尺PoplarCorePlywoodThicknessSize18mm4’X8’例2:素面缎门幅长度重量成分(英寸)(码)(姆米)5538/4216.5100%真丝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如电池,从1号到5号,长短粗细及电容量都不相等。某种特定的规格适应特定的用途,一般不能混用。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2)凭等级买卖(SalebyGrade)将同类的货物,按其规格的不同,分为不同的等级例1:鲜鸡蛋蛋壳呈浅棕色、清洁、品质新鲜特级每枚蛋净重60~65克超级每枚蛋净重55~60克大级每枚蛋净重50~55克一级每枚蛋净重45~50克二级每枚蛋净重40~45克三级每枚蛋净重35~40克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例2:我国出口的钨砂,根据其三氧化钨和锡含量的不同,可以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三氧化钨锡砷硫最低最高最高最高特级70%0.2%0.2%0.8%一级65%0.2%0.2%0.8%二级65%1.5%0.2%0.8%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3)凭标准买卖(SalebyStandard)商品的标准是指将商品的规格和等级予以标准化。生产商标准、团体标准、国家标准、区域标准、国际标准。我国:国家标准、部标准、企业标准例:利福平(甲哌利福霉素)英国药典1993年版RifampicininconformitywithB.P.1993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良好平均品质(F.A.Q)良好平均品质(FairAverageQuality,简称F.A.Q):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是指中等货而言。——主要用于农副产品确定办法:①农产品的每个生产年度的中等货;②某一装船月份或季度在装运地发运的同一种商品的“平均品质”。我国称为“大路货”,相对于“精选货”而言使用这种方法,一般在合同中还要订明该商品的主要规格指标。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例1:中国大米2003年大路货水分(最高)15%杂质(最高)1%碎粒(最高)20%ChineseRiceYear2003F.A.QMoisture(Max.)15%Admixture(Max.)1%BrokenGrains(Max.)20%例2:木薯片1998年产,大路货,水份最高16%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2、凭商标或品牌买卖(SalebyTradeMarkorBrandName)商标(TradeMark):生产者或商号用来说明其所生产或出售的商品的标志,可由一个或几个具有特色的单词、字母、数字、图形或图片等组成。品牌(BrandName):工商企业给其制造或销售的商品所冠的名称,以便与其他企业的同类产品区别开来。一个品牌可用于一种产品,也可用于一个企业所有的产品。适用于品质比较稳定的工业制成品和经过科学加工的初级产品。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通用汽车——别克品牌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通用汽车——雪佛兰品牌新赛欧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景程乐骋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通用汽车——悍马品牌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通用汽车——欧宝品牌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通用汽车——凯迪拉克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布什座驾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欧莱雅之大众品牌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欧莱雅之高端品牌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联合利华品牌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宝洁品牌——美尚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宝洁品牌——健康&家居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3、凭说明书买卖(SalesbyDescription)适用于机械、电子、仪表等技术密集型产品除在合同中订有品质检验条款外,还订有品质保证条款4、凭产地名称买卖(SalebyNameofOrigin)生产地区的自然条件或传统加工工艺在产品品质上独具特色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三、货物品质的机动幅度与品质公差1、品质机动幅度:买方允许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指标与合同规定的品质指标的差异在一定的幅度内上下浮动。规定方式:(1)规定范围:对品质指标的规定允许有一定的差异范围。例如:CottongreyShirtingWidth41/42”棉坯布幅宽41/42”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2)规定极限:对货物的品质指标规格,规定上下极限。如最大、最小、最高、最低等。例1:芝麻,水份最高8%,杂质最高2%例2:薄荷油,薄荷脑含量最少50%(3)规定上下差异:允许卖方交货的品质在某一指标的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如:灰鸭毛,含绒量18%,允许上下1%。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2、品质公差:指国际上公认的产品品质的误差。如尺码或重量允许有+3-5%的合理公差如出口手表,允许每48小时误差1秒在品质机动幅度内,价格一般按合同单价计算,但若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按比例增减。如东北大豆含油量+1%,价格+1.5%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四、合同中的品质条款(一)品质条款的基本内容:货物品名、规格、等级、标准、商标、牌名等的具体规定。例1:样品号S22,玩具熊,尺码26英寸,根据卖方于2003年10月20号寄送的样品SampleS22,TeddyBear,Size26”,asperthesamplesdispatchedbytheselleron20thOctober,2003例2:精纺呢绒纱支寸密幅宽WorstedTextileYarnCountsNo.ofThreadsWidth30s/249×4239/40”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二)订立品质条款应注意的问题1、要认真贯彻“平等互利”的原则。2、要从生产实际出发,实事求是。3、要正确使用货物品质的各种表示方法。凡是能用一种方法表示品质的,一般就不要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来表示。4、要注意科学性和灵活性。对品质规格不易做到完全统一的货物,合理规定品质机动幅度和公差。练习册P36,2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案例我某出口公司与德国一家公司签定出口一批农产品的合同。其中品质规格为:水分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交货品质以中国商检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但在成交前我方公司曾向对方寄送过样品,合同签定后又电告对方,确认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物装运前由中国商检局品质检验签发品质规格合格证书。货物运抵德国后,该外国公司提出:虽然有检验证书,但货物品质比样品差,卖方有责任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因此要求每吨减价6英磅。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案例(续)我公司以合同中并未规定凭样交货为由不同意减价。于是,德国公司请该国某检验公司检验,出具了所交货物平均品质比样品差7%的检验证明,并据此提出索赔要求。我方不服,提出该产品系农产品,不可能做到与样品完全相符,但不至于低7%。由于我方留存的样品遗失,无法证明,最终只好赔付一笔品质差价。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分析此例是一宗既凭品质规格交货,又凭样品买卖的交易。卖方成交前的寄样行为及订约后的“电告”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根据商品特点正确选择表示品质的方法,能用一种表示就不要用两种,避免双重标准。既凭规格,又凭样品的交易,两个条件都要满足。样品的管理要严格。如“复样”、“留样”或“封样”的妥善保管,是日后重要的物证。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案例:1997年10月,香港某商行向内地一企业按FOB条件订购5000吨铸铁井盖,合同总金额为305万美元(约人民币2534.5万元)。货物由买方提供图样进行生产。该合同品质条款规定:铸件表面应光洁;铸件不得有裂纹、气孔、砂眼、缩孔、夹渣和其他铸造缺陷。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案例(续)合同规定(1):订约后10天内卖方须向买方预付约人民币25万元的“反保证金”,交第一批货物后5天内退还保证金。合同规定(2):货物装运前,卖方应通知买方前往产地抽样检验,并签署质量合格确认书;若质量不符合同要求,买方有权拒收货物;不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
本文标题:第五章 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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