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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图办理征地审批手续征收农用地的,应当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法规政策附后①】由区(县)政府组织编制拟改造片区的“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并进行报批,经批准后列入年度改造计划。【法规政策附后②】规划方案未通过审批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不得启动拆迁工作。土地征收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在土地征收方案批准文件下发之日将批准土地征收的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人员安置途径和办理土地征收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等,在被征收土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法规政策附后⑤】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法规政策附后⑤】区政府报市规划主管部门初审并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法规政策附后③】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征收补偿资金足额到位(含所提供的安置房源)、改造范围权利人同意率达90%以上时,由辖区政府提出申请,市城市更新改造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启动征迁。【法规政策附后④】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第四步第五步参照民诉法的规定,张贴公告时应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公告送达过程。【法规政策附后⑥】参照民诉法的规定,公告送达期限一般为60日。【法规政策附后⑦】根据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拟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法规政策附后⑤】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法规政策附后④】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法规政策附后⑤】委托测绘、造价、审计、法务等中介机构土地征收部门建立土地征收补偿档案审计机关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土地征收部门进行清场验收征收部门与土地所有权人(集体经济组织、村小组)签订补偿协议移交土地第六步第七步第八步第九步第十步第十一步第十一步集体农用地按照《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及片区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补偿。【法规政策附后⑧】集体建设用地:主城规划建设区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用地,按照万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偿,若集体农用地补偿标准高于万元/亩的,参照集体农用地标准补偿。此区域外的用地,参照《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及片区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补偿。【法规政策附后⑧】集体未利用地:参照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中的耕地补偿标准执行,最低补偿标准不得低于耕地补偿标准的一半。【法规政策附后⑧】
本文标题: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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