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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广东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解释一、结构优化指标1.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也即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计算公式为: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第三产业增加值÷国内生产总值×100%2.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偏离度:指三次产业的GDP结构与从业人员结构差距百分点的总和。计算公式为: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偏离度=∑│三次产业GDP比重-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比重│3.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出口比重:指按海关统计的货物进出口中,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全部货物出口的比重。计算公式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出口比重=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全部货物出口总额×100%4.居民消费支出占GDP比重:也即消费率,指按支出法核算的GDP中,居民消费支出所占的比重。计算公式为:居民消费支出占GDP比重=居民消费支出÷国内生产总值×100%5.城镇化率:指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计算公式为:城镇化率=城镇常住人口÷地区常住人口总数×100%6.城乡居民收入比: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以农为1)。计算公式为:城乡居民收入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7.区域发展差异系数:指所辖区域内各地区人均GDP的离差系数,反映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程度,系数越大表示差异程度越高。计算公式为:区域发展差异系数=各地区人均GDP的标准差÷各地区人均GDP的平均值二、产业升级指标8.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指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中高技术制造业的占比,高技术制造业按照国家统一的统计标准进行汇总。计算公式为: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00%9.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指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中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占比,战略性新兴产业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进行汇总。计算公式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00%10.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指GDP中文化产业增加值的占比。计算公式为: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文化产业增加值÷GDP×100%11.高技术服务业收入占部分规模以上服务业收入比重:指部分规模以上服务业中高技术服务业收入的占比,高技术服务业按照国家统一的统计标准进行汇总,因为目前没有核算高技术服务业增加值,所以采用营业收入数据计算。计算公式为:—3—高技术服务业收入占部分规模以上服务业比重=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部分规模以上服务业收入×100%12.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指商品零售企业通过网上销售的形式实现的零售额,包括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两部分。为未能获得全部网上零售额数据之前,使用限额以上口径,以后再调整。计算公式为: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通过网络实现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0%三、质量效益指标13.全社会劳动生产率:指每个从业人员平均所创造的GDP。计算公式为:全社会劳动生产率=GDP÷全社会从业平均人数14.投资效果系数:指一定时期内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所增加的国内生产总值,表示单位投资所能增加的国民收入。计算公式为:投资效果系数=当年GDP增加额÷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15.土地产出率:指每平方公里土地所能创造的GDP,这里的土地是指辖区的土地面积,但用建设用地计算能够更准确反映土地的使用价值,GDP总量数据为了日常方便使用,按现价算,标准值的设置考虑了物价变动因素。计算公式为:土地产出率=GDP÷建设用地面积16.增加值率:指国民经济各领域所实现的增值额与总产出的比例。计算公式为:—4—增加值率=增加值(GDP)÷全社会总产出17.税收占GDP比重:指国民经济各领域所实现的税收收入总额与GDP的比重。税收包括国税和地税总收入,为方便取数,用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的各项税收合计数。计算公式为:税收占GDP比重=各项税收合计÷GDP×100%18.单位GDP能耗:指在一定时期内每生产万元国内生产总值(GDP)所消耗的能源数量。计算公式为:单位GDP能耗=能源消耗总量(吨标准煤)÷GDP(万元)19.工业企业总资产贡献率:指企业一定时期内全部资产获利能力,是企业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是评价和考核企业盈利能力的核心指标。这里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数据。计算公式为:税金总额为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与应交增值税之和,平均资产总额为期初、期末资产总计的算术平均值。20.通货膨胀率:指货币超发部分与实际需要的货币量之比,在经济学上一般用物价平均水平的上涨来表示,通常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来衡量。计算公式为:通货膨胀率=(当期物价水平-基期物价水平)÷基期物价水平×100%-100%四、创新驱动指标21.R&D经费支出占GDP比例:指一定时期科学研究与试验—5—发展(简称R&D)经费支出占同期GDP的比例。研究与试验发展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所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活动。计算公式为:R&D经费支出占GDP比例=R&D经费支出÷GDP×100%22.科学技术经费财政支出占比:指在地方财政支出中,用于科学技术投入的拨款所占比重。计算公式为:科学技术经费财政支出占比=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2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银行贷款占比:指在金融机构总贷款中,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贷款所占比重。计算公式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银行贷款占比=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银行贷款÷金融机构贷款总额×100%24.每万就业人员R&D人员全时当量:指R&D人员全时当量与每万就业人员平均人数之比。R&D人员全时当量,由参加R&D项目人员的全时当量及应分摊在R&D项目的管理和直接服务人员的全时当量两部分相加,一个折合全时当量是一人年。计算公式为:每万就业人员R&D人员全时当量=R&D人员全时当量÷就业人员年平均人数25.地区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是一个地区科技总体水平的反映,根据科技部的指标体系进行测算,用指数表示。包括科技进步环境、科技活动投入、科技活动产出、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6—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五大类近40个指标。计算公式为:其中,wi为各指标权重,n为一级指标个数。26.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每万人拥有经国内外知识产权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限内的发明专利件数,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科研产出质量和市场应用水平的综合指标。计算公式为:27.万元GDP技术市场成交额:指在每万元的经济活动总量中科技技术市场成交金额所占的份额,是衡量一个地区科技成果转化活跃程度的综合指标。计算公式为:万元GDP技术市场成交额=技术市场成交额÷GDP×100%五、民生改善指标28.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指从收入法核算的角度,劳动者所分配的所有报酬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计算公式为: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劳动者报酬÷GDP×100%29.城乡居民收入与人均GDP之比:指城乡居民所获得的总收入与每人所创造的GDP之比(以城乡居民收入为1),计算公式为:城乡居民收入与人均GDP之比=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人均GDP30.人均可支配财力:指一定时期内按常住人口平均计算的—7—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计算公式为:人均可支配财力=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常住人口31.恩格尔系数:指居民用于食品消费的支出占消费性支出(城镇)或生活消费支出(农村)的比重。食品支出是指居民用于主食、副食、其他食品以及在外饮食的支出总和。计算公式为:恩格尔系数=(城镇居民食品支出÷消费性支出×100%)×城镇人口比重+(农村居民食品支出÷生活消费支出×100%)×(1-城镇人口比重)32.平均预期寿命:指一个人口群体从出生起平均能存活的年龄。平均预期寿命根据分年龄死亡率,通过编制生命表得到,一般利用10年一次的人口普查和5年一次的1%人口抽查获得死亡数据来计算,其余年份参考年度1‰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推算。33.失业率:指失业人口与经济活动人口之比,分调查失业率和城镇登记失业率,在调查失业率正式发布使用之前用城镇登记失业率数据。调查失业率=某时点(期)失业人口÷同时点(期)经济活动人口×100%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人口)÷(城镇登记失业人口+城镇就业人口)×100%34.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指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人口占政策规定应参加人口的比重,计算公式为: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50%+(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50%—8—六、资源环境指标35.PM2.5达标天数比例:指一年内某地区空气质量监测指标PM2.5达到标准的天数所占比例。PM2.5即细颗粒物,细颗粒物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它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其在空气中含量浓度越高,就代表空气污染越严重。在PM2.5数据正式公布使用之前用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天数占全年比重代替(该指标从2013年起使用新标准)。计算公式为:PM2.5达标天数比例=PM2.5达标天数÷一年总天数×100%36.地表水达标率:指辖区内各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断面全年监测结果均值按相应水域功能目标评价达标的断面数占总断面数的比例。计算公式为:地表水达标率=辖区内各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断面中全年水质达标的断面数÷辖区内各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断面总数×100%37.森林覆盖率: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面积占土地面积的百分比,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面积占有情况或森林资源丰富程度及实现绿化程度的指标。计算公式为:森林覆盖率=辖区内森林面积÷辖区土地面积×100%38.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指数:是根据单位GDP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等4项指标加权合成。计算公式为:—9—其中,GDP按2010年不变价计算。39.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在一定时期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与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比率。在统计上,由于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易取得,可用清运量代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指用卫生填埋、堆肥、焚烧等工艺方法处理生活垃圾的总量,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处理的垃圾总量。计算公式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城市生活垃圾产出量×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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