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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生物安全防护三原则1.安全设备、个体防护装置和措施(一级防护)2.实验室的特殊设计和建设要求(二级防护)3.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和规程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来达到: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受实验对象侵染,确保周围环境不受其污染的目的。一级屏障(primarybarrier)是操作者和被操作对象之间的隔离,也称一级隔离如生物安全柜分3级-I、II、III级个体防护装备口罩、面具、眼镜,防护衣、帽、裤、鞋、靴、袜、手套、正压服等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内容包括:二级防护屏障(secondarybarrier)实验室的设施结构和通风设计构成二级防护屏障1.根据实验室的安全要求,把实验室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和污染区。2.空调通风的气流方向永远保持:新风→HEPA→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HEPA→外排。3.III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负压值为:污染区:-(40±5)Pa;半污染区:-(20±5)Pa三是: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及安全管理规程实验室安全管理现状1、单位领导重视不够2、有制度、执行不严、措施不力3、安全意识有待增强、存在侥幸心理4、管理没有完全到位,措施不落实5、实验室条件简陋和布局不合理(临床实验室)6、缺少系统的安全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7、实验室安全防护条件有待改善8、实验室感染时有发生9、责任不明确,管理有难度10、对实验室安全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任重道远!范围本章规定了艾滋病实验室安全防护和职业暴露预防。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艾滋病实验室的安全防护和职业暴露预防。规范性引用文件《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4年5月31日颁布,2004年6月1日起实施。《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2009年7月1日起实施。《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233-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2002-12-03发布,2003-08-01实施。GuidelinesfortheSafeTransportofInfectiousSubstancesandDiagnosticSpecimens.WHO1997.《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2-11-15发布,2003-04-01起实施。HIV相关检测的生物安全级别4.1HIV抗体检测(包括筛查和确证实验)、抗原检测和相关的免疫学检测应在符合Ⅱ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2)要求的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中进行。4.3HIV核酸提取和检测均应在符合Ⅱ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2)要求的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中进行。4.4HIV病毒株应保存在符合Ⅲ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3)要求的艾滋病实验室;HIV阳性样品,包括全血、血清、血桨和其他组织(液)、核酸提取物应保存在符合BSL-2要求的艾滋病实验室。5生物安全保证措施5.1建立安全制度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实验室工作和环境的安全负责,负责制定全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所有工作人员都应无条件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应建立下列安全制度,每年都应对安全制度或安全标准操作程序及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修订,并有记录。5.1.1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制度或安全标准操作程序(S-SOP)。5.1.2意外事故处理预案,主要是生物安全意外事故。内容包括应急处理、登记和报告、调查和处理。5.1.3信息安全及保密制度:与HIV/AIDS检测相关的所有资料均应严格保密,包括送检单、检测记录、样品登记、报告单及工作人员年度检测结果等,不得对无关人员透露检测结果5.2培训和管理5.2.1实验室应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并强化“普遍性防护原则”安全意识,所有的血液、未固定的组织和组织液样品,均应视为有潜在的传染性,都应以安全的方式进行操作。所有管理和检测人员都应接受省级以上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主持的安全培训,包括上岗前培训和复训,并接受管理人员的监督。5.2.2必须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他们清楚实验室工作的潜在危险,通过考核等方式确认他们具备安全操作的能力后方可单独工作。5.2.3必须对新调入人员、外来合作、进修和学习的人员进行生物安全培训,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进入实验室。5.2.4生物安全培训和监督应有客观详实的记录。5.2.5实验室主任应详细了解所有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背景、特长、性格特点等。要根据人员特点、工作种类、所涉及的生物材料合理安排工作区域,要定期对实验室环境进行安全检查。5.3个人保健和防护5.3.1遇有手部皮肤有开放性伤口及其他不适于工作的情况,应暂停工作。5.3.2皮肤的微小伤口、擦伤、皲裂等,应用防水敷料严密覆盖。5.3.3应为每一名在艾滋病实验室工作的人员提供充足的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口罩、帽子和覆盖足背的工作鞋。应将清洁的防护服和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置于实验室清洁区内的专用处存放。5.3.4实验室应设置应急冲洗眼睛装置。5.3.5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HIV抗体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等肝炎病毒标志物检测,应接种乙肝疫苗。应每年对工作人员采血检测HIV抗体,血清应长期保留。5.3.6进实验室工作前要摘除首饰,修剪长的带刺的指甲,以免刺破手套。5.3.7严禁在实验室内进食、饮水、吸烟和化妆。5.3.8实验操作时应穿合适防护服(白大衣、隔离衣或一次性工作服)、戴手套和口罩、穿实验室专用的工作鞋。如接触物的传染性大、应戴双层手套;含有HIV的液体(样品或病毒培养液)有可能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穿防水(如塑料)围裙。工作完毕,先脱去手套,再脱去防护服,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穿过的污染的防护服应及时放入污物袋中,消毒后方可洗涤或废弃。操作过程中,如发现防护服被污染应立即更换,如手套破损,应立即丢弃、洗手并换上新手套。不能用戴手套的手触摸暴露的皮肤、口唇、眼睛、耳朵和头发等。不要将手套清洗或消毒后再次使用,因为使用表面活性剂清洗可使手套对水的通透性增加,消毒剂可以引起手套的破损。5.3.9禁止使用口腔吸液管,必须使用移液器来操作实验的所有液体。6污染物处理6.1应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和《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处置实验室废弃物。6.2艾滋病实验室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包括不再需要的样品、培养物和其它物品,均应视为感染性废弃物,应置于专用的密封防漏容器中,安全运至消毒室,经高压消毒后再进行处理或废弃。6.3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常用的消毒方法6.3.1物理消毒方法6.3.1.1高压蒸汽消毒,121℃,保持15~20min;6.3.1.2干燥空气烘箱消毒(干烤消毒),140℃,保持2~3h。6.3.2化学消毒方法6.3.2.1含氯消毒剂(次氯酸钠,含有效氯2000~5000mg/L)6.3.2.275%乙醇6.3.2.32%戊二醛6.3.3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物品常用的消毒方法6.3.3.1废弃物缸:5000mg/L次氯酸钠。6.3.3.2生物安全柜工作台面和仪器表面:75%乙醇。6.3.3.3溢出物:5000mg/L次氯酸钠。6.3.3.4污染的台面和器具:2000mg/L次氯酸钠,也可以用过氧化氢或过氧乙酸。器械可用2%戊二醛消毒。7意外事故处理发生意外事故时,应针对事故的类型立即进行紧急处理,主要包括:7.1皮肤针刺伤或切割伤,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流水冲洗,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70%乙醇或其它消毒剂消毒伤口。7.2皮肤污染:用水和肥皂冲洗污染部位,并用适当的消毒剂浸泡,如70%乙醇或其它皮肤消毒剂。7.3粘膜污染:用大量流水或生理盐水冲洗污染部位。7.4衣物污染:尽快脱掉污染的衣物,进行消毒处理。7.5污染物泼溅:小范围污染物泼溅,应立即进行消毒处理和清洗。发生大范围污染物泼溅事故时,应立即通知实验室主管领导和安全负责人到达事故现场,查清情况,确定消毒的程序。7.6发生空气污染时,可采用低温蒸汽甲醛气体对空气进行消毒,但甲醛有致癌作用,不宜用于生物安全柜和实验室的常规空气消毒。7.7如果发生重大泼溅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7.7.1从污染处疏散人员,但要防止污染扩散;7.7.2控制污染扩散,锁门并禁止人员进入;7.7.3通知实验室主管领导、安全负责人等,查清情况,确定消毒处理的程序;7.7.4必要时可进行生物安全柜和/或实验室的低温蒸汽甲醛气体消毒,使用这种方法生物安全柜和/或实验室必须密闭,人员必须离开。具体操作可按说明书执行。7.7.5溢漏处可用经消毒剂浸泡的吸水物质覆盖;消毒剂作用10-15分钟后,移走吸水性物质,用消毒剂冲洗,用水清洗。7.8意外及事故的登记、报告和检测7.8.1对重大意外和事故必须进行登记,对职业暴露事故应填写“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附表9)。内容包括:7.8.1.1意外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详细经过。详细记录职业暴露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损伤的具体部位、程度;暴露物种类(培养液、血液或其它体液)和含有HIV的情况;7.8.1.2事故处理方法和经过,包括专家或领导赴现场指导和处理的情况。处理方法及经过;是否采用暴露后预防药物,详细记录用药情况、首次用药时间(暴露后几小时或几天)、药物毒副作用情况(包括肝肾功能化验结果)、用药的依从性。7.8.1.3随访和检测的日期、项目和结果。7.8.2对重大意外和事故必须进行报告和检测7.8.2.1发生重大事故时,在紧急处理的同时要立即向主管领导和专家报告。同时抽血检测HIV抗体,暴露后4周、8周、12周、6个月要定期检测。7.8.2.2发生小型事故时可在紧急处理后立即将事故情况和处理方法报告主管领导和专家。8职业暴露后预防职业暴露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检验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职业暴露也包括其他行业的工作人员,如警察、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羁押或劳教机构、戒毒所和殡葬业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皮肤、粘膜或者刺破皮肤等情况。职业暴露发生后,通常应遵循四条原则:及时处理原则,报告原则,保密原则,知情同意原则。发生职业暴露以后,可以服用抗病毒药物,进行暴露后预防。艾滋病的职业暴露后预防(PostexposureProphylaxis,PEP)包括急救、对暴露级别的评估、对暴露源的评估、预防性用药、报告与保密。8.1局部急救处理: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实行急救。应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8.1.1刺激出血:如皮肤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8.1.2用洗手液和流水清洗伤口或污染的皮肤。如果是粘膜,应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粘膜。8.1.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8.1.4到艾滋病专业防治机构进行进一步咨询和处理。8.2对暴露感染的危险进行评估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分析、综合评估HIV感染的危险,必要时邀请本省或国家艾滋病专家参加分析和评估。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的水平估计HIV感染的危险,确定是否进行预防性用药及采取何种预防方案。8.2.1对暴露的评估8.2.1.1轻度暴露:指皮肤被实心针刺伤或表皮伤,或粘膜接触少量(几滴)感染性液体。8.2.1.2重度暴露:指皮肤被空心针刺伤、深部刺伤,被可见到有血液的器械刺伤或器械曾放置于病人的动脉和静脉。粘膜接触大量感染性液体(大量血液喷溅)。8.2.2对暴露源的评估如果暴露源没有HIV的检测结果,最好做快速HI
本文标题: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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