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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个案社会工作的原则与专业关系•教学目标–使学生在理解案主心理需求的基础上掌握个案工作的原则,深刻领会专业关系的概念和内涵以及建立良好专业关系的要素和破坏专业关系的因素,熟悉社会工作者应具备哪些能力。•教学内容–(1)个案工作的原则–(2)个案工作的专业关系–(3)建立良好专业关系的要素–(4)破坏专业关系的因素–(5)社会工作者的基本能力要求•教学重点与难点–建立良好专业关系的要素与破坏专业关系的因素一.个案社会工作的原则•个案工作的原则–就是工作者在与案主建立专业关系时和提供治疗或服务时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案主在个案工作中有些基本的心理需求,工作者应对这些基本心理需求加以深入理解。并据此采取恰当行为,从而建立与案主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一)案主的在个案服务过程中的七种心理需求(比斯台克Biestek):–(1)需要被视为单独的人,而非一个个案中的人。–(2)需要表达内心的感受。–(3)需要被视为一个有价值、有个人尊严的人–(4)需要获得关切和了解,更需要获得工作者对案主语言表达、行为表现的反应。–(5)对个人问题,希望能不受批评或指责。–(6)对自己的生活方式有自我选择的权利与机会,只希望得到帮助,而不希望被人催促、指挥或控制。–(7)需要隐私权。•(二)工作者需要遵守的基本原则:–(1)个别化原则•内涵是把案主看作是独特的人、不一般的人、甚至是一个有独到见解的人。•–(2)接纳原则:•即承认案主有自由表达情感的权利,这种情感甚至可以是负向情感(如怒、骂、发泄等)。–——这种接纳,是一种中性接纳(而不是同意),对案主的感受、想法或者看法,采取容忍的立场。–(3)承认的原则:•其内涵是双重的。–①承认案主是一个实实在在、有人格尊严、应该受到尊重的人»而不应因其错误、失败、无能而产生对他轻视、反感、责备或漠不关心的情绪——情绪和社会适应不良的人,常常会受到别人的指责,或是经常自责,他们的自卫心理特强。–②承认案主的行为、感受、看法是他的自主选择,是一种存在»对案主的行为、感受、看法的承认,我们不是承认案主的对错,而是承认案主的这些东西只是一种存在。–(4)同情关怀的原则:•个案工作者常常需要有适当的情感介入–(5)非评判原则:•工作者的角色是了解和帮助案主,而不是判断他或责备他。–(6)案主自我选择的原则:•即承认案主有自我选择和自我决定的需要。–(7)保密性原则:即保守案主在专业关系中所显露的秘密。•①不探究案主的隐私和与案主问题无关的事项;•②对已知的案主情况注意保密–(8)案主参与的原则:•个案工作的全过程必须使案主始终参与。–(9)注重专业关系的原则:–(10)综合分析研究的原则:•以上十条原则是密切相连的,违反其中任何一条原则,也就意味着整个个案工作的失败。二.个案社会工作的专业关系•1.专业关系的概念:–个案工作的专业关系:•(1)是案主和工作者之间的动态的、交错的互动过程;•(2)目的是协助案主解决问题,提高案主的能力;•(3)这个关系建立的基础是以理解、信任为核心的情感表达。•2.个案社会工作专业关系的形成–成功的专业关系是由工作者与案主的三种互动构成的。–(1)来自案主对工作者的互动–(2)来自工作者对案主的互动–(3)案主对工作者的再次互动–这三种互动是交错地、动态地进行着的,时时刻刻发生在案主与工作者之间。–工作者敏锐地觉察到案主的需求与感受,并了解其中的含义,从而作出恰当的反应。–案主逐渐明白工作者的反应,于是,身心松弛下来,开始以友善开放的心态配合工作者的治疗,并以语言或行为向工作者传达这份理解。•3.个案工作专业关系的特点:–(1)有明确的助人目的。•帮助案主,解决案主的问题,提高案主的能力。–(2)工具性:•专业关系是作为完成任务的工具。–(3)暂时性:•这种关系是在专业服务过程中的关系,服务结束,关系也宣告结束。–(4)限制性:•专业关系建立在一定的服务目标范围内,与案主问题无关的事情不能涉及。•不能打听案主的隐私。在服务过程中,不能与案主建立专业关系以外的关系(如朋友关系、恋爱关系、借贷关系……)–(5)单向性:•指的是,工作者或机构单向给案主提供帮助而不是倒过来。•专业关系是以案主的利益为中心。不存在互惠互利的情形。–(6)代表机构:•指工作者是代表机构与案主建立专业关系。三.建立良好专业关系的要素•1.热情–工作者应让案主感觉到友好、关心,让案主有一种舒适的感觉。–语言、非语言行为都应表现出热情,特别是语言和行为要一致,不能语言和行为、表情产生冲突。•2.理解(同感、同理心)–(1)语言行为•如:–“您是说……”–“对您讲的,我形成了这种印象……“–“我这样理解对吗?……”–“我觉得你是在说……”–“您看起来(心事重重,特别烦恼,十分恼火,非常沮丧,神情恍惚……),发生了什么事吗?……”–“您的意思是不是……”–“您是不是感到……”–(2)非语言行为•体现在表情、动作上——对案主的叙述给予相应的回应。•如:•皱起眉头认真倾听——表示对某一问题的关心;•当案主兴高采烈地谈到某事时,点头、微笑……表示理解案主的心情,同时也表示也为案主高兴。–3.真诚•意味着以自然、真实、主动、开放、热情的方式与案主交流,要求你一直保持“真实”的你。•真诚意味着诚实,它让案主感到安全。–4.关心•对案主表示关切,充满爱心。……–5.有目的性•谈话有目的,服务有目标,工作有计划——只有这样,案主才会信任工作者。•目的的可操作性、针对性强——既实用,又适用。•目的是规范化的、正规的,而不是江湖术士,草头班子的玩意。–6.接纳:接纳案主–7.期望:•表现在建立专业关系时,应该对案主有明确的期望,这种期望务必与案主的期望趋于一致。没有期望,也就没有动力。–8.承诺与责任:对工作要有承诺。•使案主觉得可靠,觉得有目标。但同时对案主也应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守时、配合等–9.权威:体现专业权威。•不能让案主觉得是好玩,视同儿戏。–10.权力:运用权力。•工作者要知道自己拥有哪些权力,有权作些什么?有权运用哪些资源?四.破坏专业关系的因素–分为两种,即现实性反应和非现实性反应。–•1.现实性反应(主要指案主的现实性反应)–相对来说,现实性反应由于明显,比较容易了解和处理。–所谓现实性反应是指常见的,为人所理解的态度和行为反应。–(1)焦虑——敏感•案主希望解决问题,但要解决问题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虐待妻子的丈夫,患有偷窃癖的学生……),也可能要谈到或讨论自己不愿谈及的事情和问题(如:妻子或丈夫的不忠,自己的缺点、过失,孩子的身体、智力缺陷等)。从而是案主产生焦虑情绪。•——进而引发案主对相关话题比较敏感,容易发怒,甚至可能认为工作者是故意侮辱、嘲笑、找茬子,从而是关系变得紧张。•因此,工作者要实现作好准备,消除其担心,明白表明自己不是一个评判者,不抱任何偏见,更不可能有任何嘲笑或不敬。–2)矛盾——逃避•矛盾之一:案主的问题可能常常感觉到有些问题,但又不想依赖他人或机构解决问题,或不想让“外人”知道他的难言之隐;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又必须有社会工作机构及其工作者的协助。这样,案主就产生矛盾的心理。案主的选择之一就是逃避机构服务。•矛盾之二:案主不承认自己有缺陷、有问题,但又需要社会工作机构的协助;而找到社会工作机构在很多人看来就是出现了问题(即在外人看来自己是出现了问题或有缺陷),影响自己的声誉或面子。这样,案主也产生了矛盾的心理。案主的选择很可能是不找社会工作机构或避开机构以逃避服务。–(3)不良刻板印象——抵制•某些案主可能对社会工作机构或社工有一些不良的刻板印象,从而抵制社会工作机构提供的服务。•那么社工要积极行动,以消除案主的不良刻板印象,建立信任,树立良好形象。•2.非现实反应–是一种潜意识的行为或态度反应,案主本人不能察觉,而案主外显出非理性的特点。•如;精神失常的失去孩子的母亲把玩具娃娃当着自己的孩子喂奶……–其中,对个案工作者有重要影响的非现实反应是转移作用与反转移作用,又称做情感转移与反情感转移,它们是精神医学上的常用名词。•(1)情感转移(案主对工作者)–来到机构求助的案主,大多处于无助状态,有的带有扭曲的情感与心理,可能将他过去生活中对某个特定个人的特殊感受,投射到社会工作者身上。•比如:把工作者当作自己已经去世的父亲或者母亲、自己已经失去的丈夫、妻子、恋人……–这是一种非理性的反应,案主本人深陷其中而并不觉察。–情感转移分为正向和负向两种。•①正向情感转移–案主带有强烈的感情依赖色彩,将工作者作为案主爱戴的、尊敬的人来看待,或者把工作者当作与自己关系非常亲密的人看待。–案主表现出的行为,可能言听计从、依赖社会工作者:常常找借口跟社会工作者接触,常常要求见面谈自己的“问题”、“想法”等……这些都会影响个案工作目标的实现。•②负向情感转移–案主对工作者带有强烈的反感和敌意——把工作者当作案主生活中曾经痛恨的、经常对案主本人不利的某个人来看待,表现出不合作、攻击等行为。这种情况使专业关系很难建立或维持。–案例:–王女士,25岁。她的丈夫在去年的一次车祸中丧生。由于打击太大,病了几个月。她精神不振,常常幻想丈夫并没有死。她希望从痛苦中解脱出来,申请机构服务。然而不幸的是:工作者与她的丈夫的气质很相似(尽管他们的相貌并不相象),她觉得与工作者谈话就象跟自己的丈夫谈话一样,经常找机会约工作者谈自己的问题……•如何处理情感转移:•案主的情感转移对治疗有一定影响,特别是负向情感转移严重地影响到专业关系,应特别注意。–首先,要及时发现。–其次,认识情感转移产生的原因。–再次,让案主表达感受,疏导情感或发泄情绪,引导案主回到现实。•(2)反情感转移(工作者对案主)–所谓反情感转移,就是指工作者将压抑的情感反应或情感经验转移到案主身上。–其方向与情感转移相反。–反情感转移也有正向和负向之分。•①正向反情感转移–工作者过分的认同案主,心理上与案主的距离拉近,希望多与案主接触和交流情感,甚至是发展与案情无关的情感……–这使得工作者无法发现案主的问题。•②负向情感转移–工作者对案主过分不认同,不愿和案主接触、交流,不认真、不负责,带有强烈的厌烦情绪,看不到案主的优点……–造成案主难以得到心理支持,感觉不到热情、真诚和理解,严重影响专业关系。•反情感转移与很多因素相关–如:个人爱好,个人性格,社会阅历,家庭环境等等。•工作经验越多,发生反情感转移的可能性越小——即需要不断地反省自己,在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不断总结,使自己不断走向成熟。–请注意Brammer&Shostrom在其《治疗心理学》(TherapeuticPsychology)一书中提出的19项反情感转移自我检测项目,和13项自我反思检测表五.社会工作者的基本能力要求–(1)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与写作能力;–(2)指导、教育人的能力;–(3)对危机的快速反应能力;–(4)在专业关系中扮演一定角色的能力;–(5)理解复杂心理现象的能力;–(6)组织工作、完成指定工作任务的能力;–(7)发现和获得帮助案主获得所需资源的能力;–(8)评估社会工作人员的情感和专业表现的能力;–(9)提供咨询的能力;–(10)参加并领导小组活动的能力;–(11)在压力和困难中继续工作的能力;–(12)处理冲突和帮助喜欢争论的人的能力;–(13)在实务工作中应用社会学和心理学理论的能力;–(14)选择有效信息的能力;–(15)评估机构服务的能力。思考题•1.个案工作者在实务中应遵循哪些原则?•2.什么是个案工作的专业关系,你如何理解?•3.如何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4.你认为个案工作者应具备哪些能力?
本文标题:第八章个案社会工作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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